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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注销

湖北鑫康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拟注销公告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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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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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经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854061846。现经股东会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对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债权人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负责人曹女士 联系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109号1栋

湖北鑫康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互联网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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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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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创业的时候,因为是家庭经营的小本生意,就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当生意越做越好的时候,很多个体户就会注册为个体独资企业,如果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还可以注册为一人有限公司,因为一人有限公司更利于企业的盈利和发展。那么当一人有限公司经营不利,资金不足,面临亏损的时候,很多创业者就不得不想尽办法让公司不再继续亏损下去。其中,很多创业者会选择把公司转让了,而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转让的形式。那么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呢?万事发小编为你解答。

我们先来科普一下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即出资)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形式可包括股权买卖和股权赠与,其常态是股权的买卖。赋予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是投资自由的法律体现。

那么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呢?

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 一人公司”指一般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不包括国家独资和外商独资的“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股东相互之间转让股权;第二种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那么选择哪一种形式的转让,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

下面我们来看看公司转让的流程:首先需要多数股东的同意,因此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假如公司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就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然后再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公司转让的协议,再将原来的股东出资证明收回,发布新的出资证明给新股东。接着就需要重新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新章程了。最后进行通告,就完成了公司转让了。

最后万事发小编想说,当公司经营不善时,选择公司转让还是比较好的,不仅比注销公司简单很多,并且还能获得一笔转让费用,因此,当公司不要的时候,我们可以首先考虑公司转让,其次再考虑公司注销!当然,万事发小编更希望注册公司后的你,能经营有善,越做越好!

有限公司股权该如何强制执行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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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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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导读:被执行人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执行,一直司法执行中的难点,有些法院干脆说不予执行,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那么被执行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股份,究竟可否执行: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

(1)、执行股权收益。

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经营期间,公司应将所取得的利润以一定的数额和比例分配给股东,这就是股利。当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且未支付的,应裁定冻结该笔收益,并在公司盈利被强制执行的股东的负债明显少于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并且执行其股息红利可以满足债权的条件下,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公司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待到期后再从有关公司中提取。如在冻结期间其他公司擅自将收益交付被执行人的,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收益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2)、强制转让股权。

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从《若干规定》中我们可以归纳出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是三种,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但由于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法院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或投资权益,除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外,应同时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不仅应载明不得办理被冻结的股权或投资权益的转移手续的协助执行的事项,告知违背协助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应载明冻结的效力不但应当包括股权自有的、现有的权益,因股权派生出来的如红利、股息等权益及其他的预期利益,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同时还应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执行时履行通知其他股东,保护他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3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人民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后,应向公司其他股东征求意见,请其他股东在指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同时也应告知其他股东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依法应予以保护。

3、委托评估股权价值。

根据《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股权转让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为了使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在评估过程中,人民法院应组织公司向评估机关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相关资料,配合评估机构对企业现有的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清查,从而得出股权的实际价值。

4、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执行规定》第54条第2款规定,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有以下三种方式:(1)、拍卖。拍卖时,拍卖的保留价应以上述协商或评估确定的股权价值数额作为参考,同时应通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并告知竞买人这一情况。(2)抵债。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同意或法院拍卖不成功的,经债权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股权抵债给申请人。当然,人民法院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3)变卖。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将股权变卖或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对于被执行人自行转让的,人民法院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由于股权的特殊性,强制执行股权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实质性变化。因此强制股权转让时,人民法院应向有关单位及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将受让方的姓名、名称以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受让方应持拍卖成交证明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我都把公司注销了,为什么他还来找我?——因为你是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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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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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公司?合伙?还是一个人?如果决定一个人注册公司,是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呢还是一人有限公司?这两者的区别在哪?优缺点在哪?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根本区别——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法范畴,属于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为自然人企业,企业的存在与个人是不可分离的。

第二个区别——责任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公司法人一样,股东以自己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只对公司负则;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债务债权全部要个人承担。举例来说,当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将企业装让之后,在法律上,他转让的是个人的债权和债务,而不是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所以,即便转让或注销了企业,也不能清除自己的债权和债务。

第三、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而个人独资企业则一般只有经营管理机构。就经营管理体制而言,相比之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更合理。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一人公司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

一人有限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简单,股东、股东基本都是同一人,在遇到大事急事时,不需要向其形式的公司那样必须开个股东大会来制定决策,可以避免公司僵局,从而及时有效地做出决策以应对市场变化,规避风险。

2、可以使风险可控,鼓励投资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的责任也是有限责任。这就清楚了股东的最大风险,有利于股东做风险管控。另外,一人公司可实现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的分离,即使投资失败,也不会背上大量债务。这对于股东或者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有利条件。

3、商业秘密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日益提高,而商业秘密对于企业来说也越来越重要了。一人公司制度中,由于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比较少,并且股东即可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这些发明创造,专有技术,对企业有很大的实惠。

缺点:

1、公司的组织机构相对简单,缺乏制衡机制

股东和董事都是同一人,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所以股东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为个人谋私利,让公司担责。实际上这种股东利用公司为自己谋利情况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

2、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而在企业法内部又不能切实保证唯一的股东能合法、合理的经营与操作,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去逃脱债务是难以防范的。这就有可能伤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的发展受限

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所以公司资金筹措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并且因为一人公司的组织机构往往不健全,在没有良好的股东个人信誉或担保的情况下,公众可能对这类公司缺乏信任。

看完上面的对比分析,你是否已经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呢?创业者选择一人投资时,要懂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优势与劣势,趋利避害,把控风险。这样创业才会事半功倍。

找工商服务专家?需要“一站式”公司服务?来千百顺(http://hkqbs)

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 流量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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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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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时需要经过很多程序,同样,公司在解散时也并非说解散就解散的,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履行相应的注销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公司解散需要履行哪些程序?以下找法网小编带您一起具体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条件的相关内容。

  公司解散的条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特定事由的出现,另一种就是公司大多数股东的决议。

  公司解散的条件:

  1、特定事由的解散:

  ① 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

  ③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无特定事由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在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股东想要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表决公司的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程序:

  1、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解散公司需要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确认。

  2、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登记前要履行债权债务,以公司财产依法清算债权债务。

  3、制作清算报告;

  公司债权债务依法履行完毕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各股东分别在自己的认缴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公司解散的最后一步,公司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即告消灭。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条件分为特定情况和非特定情况两种,公司解散时要注意成立清算组,履行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才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后还有债务没有清偿,未履行公司义务的股东将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系找法网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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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利克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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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经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854061846。现经股东会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于2018年7月24日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对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债权人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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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109号1栋

湖北鑫康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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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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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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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创业的时候,因为是家庭经营的小本生意,就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当生意越做越好的时候,很多个体户就会注册为个体独资企业,如果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还可以注册为一人有限公司,因为一人有限公司更利于企业的盈利和发展。那么当一人有限公司经营不利,资金不足,面临亏损的时候,很多创业者就不得不想尽办法让公司不再继续亏损下去。其中,很多创业者会选择把公司转让了,而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转让的形式。那么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呢?万事发小编为你解答。

我们先来科普一下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即出资)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形式可包括股权买卖和股权赠与,其常态是股权的买卖。赋予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是投资自由的法律体现。

那么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呢?

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 一人公司”指一般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不包括国家独资和外商独资的“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股东相互之间转让股权;第二种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那么选择哪一种形式的转让,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

下面我们来看看公司转让的流程:首先需要多数股东的同意,因此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假如公司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就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然后再按照法律法规,签署公司转让的协议,再将原来的股东出资证明收回,发布新的出资证明给新股东。接着就需要重新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新章程了。最后进行通告,就完成了公司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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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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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执行人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执行,一直司法执行中的难点,有些法院干脆说不予执行,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那么被执行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股份,究竟可否执行: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

(1)、执行股权收益。

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经营期间,公司应将所取得的利润以一定的数额和比例分配给股东,这就是股利。当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且未支付的,应裁定冻结该笔收益,并在公司盈利被强制执行的股东的负债明显少于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并且执行其股息红利可以满足债权的条件下,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公司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待到期后再从有关公司中提取。如在冻结期间其他公司擅自将收益交付被执行人的,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收益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2)、强制转让股权。

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从《若干规定》中我们可以归纳出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是三种,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但由于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法院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或投资权益,除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清单外,应同时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不仅应载明不得办理被冻结的股权或投资权益的转移手续的协助执行的事项,告知违背协助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应载明冻结的效力不但应当包括股权自有的、现有的权益,因股权派生出来的如红利、股息等权益及其他的预期利益,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同时还应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执行时履行通知其他股东,保护他们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3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人民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后,应向公司其他股东征求意见,请其他股东在指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同时也应告知其他股东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依法应予以保护。

3、委托评估股权价值。

根据《执行规定》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股权转让后,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报告。为了使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在评估过程中,人民法院应组织公司向评估机关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相关资料,配合评估机构对企业现有的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清查,从而得出股权的实际价值。

4、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执行规定》第54条第2款规定,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有以下三种方式:(1)、拍卖。拍卖时,拍卖的保留价应以上述协商或评估确定的股权价值数额作为参考,同时应通知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并告知竞买人这一情况。(2)抵债。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同意或法院拍卖不成功的,经债权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股权抵债给申请人。当然,人民法院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3)变卖。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将股权变卖或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对于被执行人自行转让的,人民法院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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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条件下可以解散?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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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解散的条件:

  1、特定事由的解散:

  ① 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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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特定事由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在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股东想要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表决公司的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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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散公司需要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确认。

  2、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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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制作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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