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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办理公司

深圳这家企业来东莞承揽工程栽了,还要上“黑名单”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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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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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中集集团(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的奠基仪式万众瞩目。然而,5年过去了,该项目却因为存在工人工资拖欠问题被公开曝光。近日,该项目的承建方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宝代表人姚欣翘被市住建局点名通报,并公开发出不良行为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称,我局于2018年1月31日组织施工班组代表及你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责成你单位妥善解决工人工资拖欠问题。但是,你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故意逃避,不接听我局电话,至今仍未提出切实可行方案予以解决拖欠问题。2018年2月7日,我局向你单位发出相关处理意见告知书,你单位在2018年2月9日签收,没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为此,市住建局向越众作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12个月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还要被列入拖欠工人工资企业“黑名单”。资料显示,作为东莞市政府2013年度重大招商成果,中集集团(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是中集集团创新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项目,项目定位于中集集团自身业务的发展与延伸,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孵化与加速成长,形成具有中集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品牌,为后续产业链的集聚和产业集群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业主莞家获悉,(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金多港地区南山路旁,由12栋办公楼组成,建设单位为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工程从2013-10-8至2015-12-15,项目最终于2015年12月23日办理验收备案。然而,直到今年项目还存在工人工资拖欠问题。

东莞环评公司收费太贵被状告 行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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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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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聪明的工厂老板意识到:办工厂前需要做环评,并取得批文,才不会给罚款。然而,近日东莞市一家小型加工厂老板因环评公司收费太贵,将此公司状告到环保局。

投诉内容

我是一间20人小型模具企业厂,环保局来查叫我们办理环保,我问了一下,要找第三方环保公司做环评,第三方公司居然说就环评要18000,一定要有环评公司出报告才能办理吗?我们自己不可以办吗?

东莞市环保局答复

建设项目的环评类别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若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手续;若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表)的,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是否可行待环评文件审查后确定,申报项目在环评文件获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全面放开环境影响咨询费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可通过向多家环评机构询价,综合考虑编制费用和服务质量择优确定……

(是的,您没看过,价格由市场决定,分析编写和审批难度高的项目,环评公司收费高也是正常的哦!)

环评批复样板

东莞环评批复意见

清政策|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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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艾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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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34号)、《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以及《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加大我市成长型企业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扶持力度,优化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日。

申报对象

个人。

申报条件

(一)企业范围。

所在企业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2、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二)申请人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2、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1)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2)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4、已落户东莞。

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补贴标准

(一)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二)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应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9月3日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9月7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三)分局初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五)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市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局分局。各街镇(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经审核无异议的,应及时汇总并加盖分局公章后送市人力资源局。 (六)公示报批。 市人力资源局将拟资助人才名单经安全信用审查后,在“东莞市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七)资金发放。 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补贴将于2019年拨付。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资格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或jpg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一)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3、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二)资格材料(或条件之一)。1、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提供材料: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材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提供材料:2017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企业既在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也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名单目录的,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标准申请并予以补助。2、申请人凡已享受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3、申请人已于往年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4、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以确保资料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顺利开展。

附:

附件1: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7月)附件2:关于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通报(东倍增办【2018】96号)附件3:各镇街(园区)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8年7月3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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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双清科服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双清科服)由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双清科服承担着基地产业集群、孵化服务、创新服务体系及平台搭建等职能,其下运营“力合星空.双清孵化器”,以及“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可为入驻基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生态链、全方位的一站式孵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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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星空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系力合科创集团成员企业,聚焦创业孵化和早期投资业务板块,构建创业孵化集群和创新服务体系,整合清华力量和社会资源集中孵化并批量投资早期科技创业项目。依托清华研究院和力合集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孵化体系,形成全要素、全链条、全国布局、全球合作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星空团队将秉承“力学笃行、合衷共济”的理念,为创业服务,与创者同行,聚集明日之星,造就梦想天空。

深圳这家企业来东莞承揽工程栽了,还要上“黑名单”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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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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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中集集团(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的奠基仪式万众瞩目。然而,5年过去了,该项目却因为存在工人工资拖欠问题被公开曝光。近日,该项目的承建方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宝代表人姚欣翘被市住建局点名通报,并公开发出不良行为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称,我局于2018年1月31日组织施工班组代表及你单位召开协调会议,责成你单位妥善解决工人工资拖欠问题。但是,你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故意逃避,不接听我局电话,至今仍未提出切实可行方案予以解决拖欠问题。2018年2月7日,我局向你单位发出相关处理意见告知书,你单位在2018年2月9日签收,没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为此,市住建局向越众作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12个月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还要被列入拖欠工人工资企业“黑名单”。资料显示,作为东莞市政府2013年度重大招商成果,中集集团(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是中集集团创新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项目,项目定位于中集集团自身业务的发展与延伸,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孵化与加速成长,形成具有中集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品牌,为后续产业链的集聚和产业集群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业主莞家获悉,(松山湖)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金多港地区南山路旁,由12栋办公楼组成,建设单位为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工程从2013-10-8至2015-12-15,项目最终于2015年12月23日办理验收备案。然而,直到今年项目还存在工人工资拖欠问题。

东莞环评公司收费太贵被状告 行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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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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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聪明的工厂老板意识到:办工厂前需要做环评,并取得批文,才不会给罚款。然而,近日东莞市一家小型加工厂老板因环评公司收费太贵,将此公司状告到环保局。

投诉内容

我是一间20人小型模具企业厂,环保局来查叫我们办理环保,我问了一下,要找第三方环保公司做环评,第三方公司居然说就环评要18000,一定要有环评公司出报告才能办理吗?我们自己不可以办吗?

东莞市环保局答复

建设项目的环评类别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若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备案手续;若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表)的,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是否可行待环评文件审查后确定,申报项目在环评文件获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全面放开环境影响咨询费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可通过向多家环评机构询价,综合考虑编制费用和服务质量择优确定……

(是的,您没看过,价格由市场决定,分析编写和审批难度高的项目,环评公司收费高也是正常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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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评批复意见

清政策|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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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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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34号)、《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以及《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加大我市成长型企业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扶持力度,优化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日。

申报对象

个人。

申报条件

(一)企业范围。

所在企业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2、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二)申请人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2、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1)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2)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4、已落户东莞。

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补贴标准

(一)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二)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应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9月3日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9月7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三)分局初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五)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市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局分局。各街镇(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经审核无异议的,应及时汇总并加盖分局公章后送市人力资源局。 (六)公示报批。 市人力资源局将拟资助人才名单经安全信用审查后,在“东莞市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七)资金发放。 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补贴将于2019年拨付。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资格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或jpg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一)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3、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二)资格材料(或条件之一)。1、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提供材料: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材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提供材料:2017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企业既在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也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名单目录的,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标准申请并予以补助。2、申请人凡已享受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3、申请人已于往年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4、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以确保资料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顺利开展。

附:

附件1: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7月)附件2:关于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通报(东倍增办【2018】96号)附件3:各镇街(园区)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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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双清科服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双清科服)由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双清科服承担着基地产业集群、孵化服务、创新服务体系及平台搭建等职能,其下运营“力合星空.双清孵化器”,以及“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可为入驻基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生态链、全方位的一站式孵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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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系力合科创集团成员企业,聚焦创业孵化和早期投资业务板块,构建创业孵化集群和创新服务体系,整合清华力量和社会资源集中孵化并批量投资早期科技创业项目。依托清华研究院和力合集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孵化体系,形成全要素、全链条、全国布局、全球合作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星空团队将秉承“力学笃行、合衷共济”的理念,为创业服务,与创者同行,聚集明日之星,造就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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