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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申请
扩散!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秋季入学申请5月2日正式启动! 行业视频课程
来啦!来啦!
2018年松山湖秋季招生工作要开始啦!
家长们统统看过来
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
2018年秋季入学申请
将于5月2日正式启动
为了孩子的入学问题
各位爸妈再也不用废寝忘食了~
因为,5月3日上午
松山湖教育局将要召开
2018年招生工作宣讲会
现在,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 ↓ ↓
-时间-
5月3日(周四)上午9:00-11:00
9:25进场完毕,9:30会议正式开始
-地点-
松山湖实验中学报告厅
(松山湖研发区研发中二路西侧)
注意了!
今年开始,将采用新的招生报名系统
为了孩子读书的终身大事
家长们可千万别错过宣讲会了哦!
那么,具体要如何申请?
具体事项通知看这里
入学对象
1、幼儿园小班学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2、小学:一年级学童,要求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超过7周岁确实未入学的需提供延缓入学证明;二年级至五年级学童要求达到相应入学年龄;
3、初中:初一、初二学生。
注:不接受已在园区公费就读学生转学,不招收留级、跳级学生。
申请范围及流程
符合报读要求的适龄学童分为A、B、C、D类,其中幼儿园小班限A类和B1类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A类,园区户籍学童
A1: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如家庭户籍学童;
A2: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或者在东莞没有房产,如集体户籍学童。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申请网址:http://218.104.189.45/
流程:注册账号—填报信息—上传资料—确认申请信息
【所需资料】
1、父母及就读学童的户口簿和就读学童的出生证;
2、就读学童在读证明,现就读学校开具(转学需要);
3、房产或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在东莞市没有自有房产的,出具《无房证明》和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
4、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验证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学历、学位、或职称取最高一个即可;
5、户籍在园区的父母一方近三年《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
6、户籍在园区的父母一方2016-2017年度《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网上申请流程参阅《2018年网上申请指引(户籍人员)》。
注:其中A1类上传1-3,A2类上传1-6项。A1类人员如果在园区上班,可个人或通过单位统一申请,如果经所在单位申请,所在单位需先在系统注册;A2类人员必须通过单位申请,如果工作单位不在园区,请于5月14-18日携带上述第1-6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松山湖管委会A3栋208)现场申请。
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子女
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子女,要求在园区工作满半年。
B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
B2:企业人才子女:
B2.1: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入学指标,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
1、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四条所列企业,按规定获得入学指标;
2.、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项或以上的企业,提供3个入学指标;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为50-99项的企业,提供2个入学指标;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0-49项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
3、列入市级和园区级倍增计划企业的入学资源参照倍增计划方案执行;
4、截至2018年5月已经挂牌的新三板企业、获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
5、对全园区在建或投产未满两年的购地企业提供共5个入学指标,要求企业无明显违法违规违约情况且无私自转让股权行为,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2017年9月1日前已完成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投资方或其全资子公司任职超过两年。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超过5个,则按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比前5名安排,具体由园区招商部门核定(已符合B3类申报条件的企业不列入此项指标申请)。
注:以上所列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并要求申请人在该企业工作满2年,在园区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4月30日)。
B2.2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人才
1、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八条中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
2、副高级以上(含,下同)职称者或博士学位以上者、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项或以上的个人;
3、本科以上学历的园区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成员。
注:以上企业人才要求在该企业工作满2年,在园区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4月30日)。
B3:企业积分制人才
未达到B2条件或者未享受B2入学指标的企业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还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学位。
1、企业(单位)要求:
2018年度正常营业且2017年度在松山湖实际纳税满50万元人民币,购地企业亩产税收满30万元人民币,民非企业和国企(含水、电、气、交通、通讯、金融、研究院等服务和科研机构)不做税收要求,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个人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申请的,要求其身份在工商登记的变更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2)本科以上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
(3)大专学历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所在企业非房地产企业,2017年度产值超过50亿元或纳税满2000万元人民币(亩产30万不变)。
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安排40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200人,初中一年级100人,小学二、三、四、五年级和初二年级各20人。
注意了!
B类工作人员的
申请流程和所需资料
同D类工作人员是一样的!
具体详情请接着往下看哦~
C类,积分制人员
父母一方服务地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就读学童(以下简称“随迁就读学童”),且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要求
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105人,其中安排小学一年级50人,初中一年级30人,小学二、三、四、五年级和初二年级各5人。
【申请方式】
申请网址:http://jfrx.dg.gov或http://shenbao.dg.gov
流程:流程和资料请参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详情。
【受理地点】
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41-42窗口
【咨询电话】
22892062
D类,企业骨干人员
D类,企业骨干人员限随迁学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要求所在企业2017年度纳税30万元以上,购地企业亩产税收20万元以上,且在园区工作满半年。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即可:
1、D1 本科或以上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
2、D2 大专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
3、D3 高中(中专)学历及以下,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
D类人员需自行申请入读松山湖片区(含松山湖、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石排和茶山,下同)民办学校,入读之后申请学杂费补贴(与B3类积分在400名公办学位之外人员合并,计划提供200名,补贴金额以《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为准)。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将以抽签等方式安排入读。
【申请流程】
单位注册
流程:注册单位账号—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个人申请
申请网址:http://218.104.189.45/
流程:注册账号—填报信息—上传资料—确认申请信息。
单位审核
申请网址:http://218.104.189.45/
审核完毕后打印《2018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信息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单位集体户籍人员纳入此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提交纸质资料。
【所需资料】
个人上传:
3、在园工作父(母)一方在编在职工作证明;
5、在园工作父(母)一方《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需打印2年以上的参保记录)、2016-2017年度《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6、人才证明。
注:B1类第1-4项,B2.1类第1、2、4、5项,B2.2类第1、2、4、5、6,D类第1、4、5项。B3企业积分制人才积分项目和所需资料详见《松山湖义务教育阶段企业人才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项目和所需资料》(详见阅读原文)
单位上传:
1、2017年涉税证明(注:企业可以不提供证明,直接在网上填写纳税数据,由教育局向税局核实。若核实情况与企业填写数据不一致,由企业向税局申请出具涉税证明。);
2、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优惠政策企业资料。
注:网上申请流程参阅《2018年网上申请指引(企业人员)》。
下面重点来了
关于ABCD四大类的学位安排
家长们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学位安排
A类户籍人员
A1户籍学童。入读小学一年级根据就近原则按片区划分。
1、中心区楼盘(万科1号、虹溪诺雅、翔龙御湖居、长城世家、松湖花园、锦绣山河、教师村等)可选择中心小学或第一小学;
2、南部楼盘(盛世山湖)安排到实验小学;
3、北部楼盘(保利、翠珑湾、嘉宏、金域松湖、月荷居、听湖居等)可选择实验小学或第一小学;
4、入读初一年级抽签派位到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或实验中学;
5、选择去南方外国语学校公费就读的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尽量安排;
6、其他年级根据空余学位安排,不能就近安排。
A2集体户籍学童。根据学位供给、入户时间、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
B类企业人员
根据学位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如果一个企业(单位)有多名员工子女入读同一个年级,采取“数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假设某企业(单位)有10个小学一年级需求,直接分配A学校3个+B学校3个+C学校4个,由企业(单位)根据抽签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学位。
C类积分制人员
根据市积分制政策执行,105个公办学位安排在园区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补贴学位人员在园区民办学校就读才可以享受补贴。
B3和D类补贴人员
B3类积分在400名公办学位之外人员可参照D类人员享受补贴,需自行申请入读松山湖片区民办学校,入读之后申请学杂费补贴(计划提供200名,补贴金额以《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中一档为准)。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将以抽签等方式安排入读。
幼儿园学位安排
幼儿园小班共有学位150人,包括中心幼儿园和绿荷幼儿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抽签安排学位。
其他事项
1、关于父母一方在园区工作的台湾籍学童和华侨华人学童。需分别到市台湾事务局和市外事侨务局办理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市台湾事务局和市外事侨务局将会把资料移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发送园区教育局,园区教育局收到名单后统筹安排学位;
2、为保障户籍和企业员工就读学童的入学权利,请务必如实提交资料。若发现虚报者,将取消其所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就读学童的报读资格,并对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3、管委会将不定期对已在读学生的就读资格进行审核,如户籍迁走或者不在园区工作,将不能继续享受免费教育或补贴;
4、管委会需对报读人员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时,各单位和个人须予以配合支持;
5、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将不予认定;
6、本次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8日(除C类人员),逾期网上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5月24日-6月30日为各职能单位审核时间,7月10日前安排抽签,7月20日前安排学校注册工作;
7、设立举报和投诉制度,接受各单位和个人监督,投诉单位:监察审计局,联系方式:22892362、kjjy@ssl.gov;
【咨询电话】
教育问题:22891212
入户问题:22895777
计生问题:22891031
积分入学问题:22892062
内容有点多
但是希望家长能够看仔细些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
就拨打上面的电话去咨询吧~
别忘了要参加5月3日的
2018年松山湖招生宣讲会哦!
因为选择这种商标注册方式,导致东莞企业面临那么多弊端…… 企业视频课程
相信很多需要在东莞商标注册的人或多或少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注册商标应该是组合注册还是分开注册呢?如果您的商标是组合商标,如汉字、英文和图形三者的组合,一般为了节省费用都是选择组合注册,这样一来就只需要支付一个商标的官费和服务费。但组合申请也有弊端的;根据相关经验认为,这样会降低申请成功率,一旦被驳回,省下来的费用还是会搭进去。
东莞商标注册流程
在东莞商标注册,如果选择组合注册将会有什么样的弊端呢?
⑴.潜在费用增加的问题
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为一个商标是一份的钱,分开申请就要花几份钱。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
⑵.时间增加问题
组合申请的商标其审查速度比单独申请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
东莞企业面临的弊端
⑶.风险增加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从而增大东莞商标注册的风险。
⑷.使用不便
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绑定死了;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
因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非常灵活: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东莞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商标分开申请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性质,而且商标分开申请不会因局部审核不通过而导致整个商标不通过。从时效和成功率以及申请费用三方面来考虑,分开申请的性价比都是最高的。
总结完毕
以上就是在东莞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商标组合注册会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总结。
东莞这108家企业做什么了?政府还要给他们钱! 企业视频课程
刚过完周末,
周一上班的你,
是不是这样的?
生活就应该多点惊喜!
这不,还真有
一个发钱的好消息告诉你:
东莞政府为扶持人才拨下专项资金
只要你符合相关条件,
最少能领6000元
最高可领40000元!
日前,记者从凤岗人力资源分局了解到,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凤岗有108家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请补贴,每人最少能领6000元,最高可领40000元。
▲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发布的名单列表,该补贴发放涉及凤岗108家企业,其中市倍增企业14家、高新技术企业82家和成长型企业12家。
2018年凤岗镇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
(点击大图看更清晰)
具体什么条件?
怎么领?
之前小编已经发过推文详细介绍,
赶紧戳以下链接回顾下~
政府发钱了!东莞这5911家企业员工有钱领!有没你东家?
凤岗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名称:凤岗人力资源分局
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5号人力资源分局二楼培训就业办
联系
如果你对上面政策还有所疑问,
可以详细阅读下面具体问答内容↓↓
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政策问答
(2018年版本)
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2、哪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看上面内容)。
(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答:有,年龄应该不超过45周岁。
4、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答: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具体引进时间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5、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答: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答: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答:不能。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8、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9、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答: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10、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
1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答: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12、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
答: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13、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答:符合。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4、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16、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答:(1)个人。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17、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年龄计算:申请人出生日期到引进年度的1月1日;
(2)工作年限:引进日到2018年9月3日,引进日以社保缴纳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18、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依据?
一般以申请人社保凭证为依据,如需详细到日,再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19、对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答:(1)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只需提交《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制作成PDF或JPG格式;(3)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核验。
20、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的时候需要本人办理吗?
答:需要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1、我市银行、证券企业单位在各镇街(园区)的分支机构如何申请?
答:东莞证券、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各镇街(园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按分公司、分行所在地提出申请,但纸质申请表需盖总公司、总行的公章。
22、去年已成功申请到补助,今年企业被选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能否再申请差额?
答:申请人已于往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23、是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不是,以“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 万元(含)的人才”这一条申请人才补贴的,才需要提供。
24、对申请人缴纳社保的险种有无具体要求?
答:要求购买“五险”。引进时间一般按在企业缴纳一个或以上险种的社保开始算起,工作满一年的时间计算则以五险齐全的那天开始计算。个别案例需结合劳动合同结合判断,例如实习期只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引进时间结合劳动合同判断,工作时间则仍按五险齐全的那天算起。
25、子公司的员工能否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答:不行。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法人。
26、镇街(园区)自己评选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是否享受人才扶持倍增优惠政策?
答:不享受,在2018年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的,可按照成长型企业申请,并按成长型企业标准予以补助。
27、多次加入企业问题,如何界定“新引进”?还是以最后一次为准?是否可以考虑以“首次”加入企业为准。
答:多次加入企业的,从最后一次加入企业的时间开始计算工作时间。
28、“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在企业工作满1年,是否需要在“所在企业”工作满一年,还是在两个都为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工作时间加起来满一年即可?
答:必须是同一个企业满一年。
29、“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依法缴纳社保是怎么理解?
答:“依法缴纳社保”要求在与建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五险(要求五险齐全,缺一不可)。依法缴纳社保需满1年,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必须缴纳社保,中间不能断,也不能在其他单位缴纳。如劳动关系存在的,社保可以补缴。
30、如果申请人在同一企业工作,签了两份合同,两年为一期限,符合申请吗?
答:签订的合同时间上没有间断,而且满三年的可以申请。
凤岗小伙伴们赶紧找找看,
如果有你所在的企业,
可别错过领钱的机会哦!
清政策|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企业视频课程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34号)、《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以及《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加大我市成长型企业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扶持力度,优化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日。
二
申报对象
个人。
三
申报条件
(一)企业范围。
所在企业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2、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二)申请人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2、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1)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2)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4、已落户东莞。
四
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五
补贴标准
(一)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二)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六
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应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9月3日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9月7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三)分局初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五)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市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局分局。各街镇(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经审核无异议的,应及时汇总并加盖分局公章后送市人力资源局。 (六)公示报批。 市人力资源局将拟资助人才名单经安全信用审查后,在“东莞市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七)资金发放。 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补贴将于2019年拨付。
七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资格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或jpg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一)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3、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二)资格材料(或条件之一)。1、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提供材料: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材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提供材料:2017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
八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企业既在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也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名单目录的,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标准申请并予以补助。2、申请人凡已享受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3、申请人已于往年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4、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以确保资料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顺利开展。
附:
附件1: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7月)附件2:关于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通报(东倍增办【2018】96号)附件3:各镇街(园区)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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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双清科服
广东力合双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双清科服)由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双清科服承担着基地产业集群、孵化服务、创新服务体系及平台搭建等职能,其下运营“力合星空.双清孵化器”,以及“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可为入驻基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生态链、全方位的一站式孵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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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星空
“深圳力合星空投资孵化有限公司”系力合科创集团成员企业,聚焦创业孵化和早期投资业务板块,构建创业孵化集群和创新服务体系,整合清华力量和社会资源集中孵化并批量投资早期科技创业项目。依托清华研究院和力合集团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孵化体系,形成全要素、全链条、全国布局、全球合作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星空团队将秉承“力学笃行、合衷共济”的理念,为创业服务,与创者同行,聚集明日之星,造就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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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能领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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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凤岗人力资源分局了解到,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凤岗有108家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申请补贴,每人最少能领6000元,最高可领40000元。
▲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发布的名单列表,该补贴发放涉及凤岗108家企业,其中市倍增企业14家、高新技术企业82家和成长型企业12家。
2018年凤岗镇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
(点击大图看更清晰)
具体什么条件?
怎么领?
之前小编已经发过推文详细介绍,
赶紧戳以下链接回顾下~
政府发钱了!东莞这5911家企业员工有钱领!有没你东家?
凤岗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名称:凤岗人力资源分局
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5号人力资源分局二楼培训就业办
联系
如果你对上面政策还有所疑问,
可以详细阅读下面具体问答内容↓↓
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补贴政策问答
(2018年版本)
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2、哪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看上面内容)。
(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答:有,年龄应该不超过45周岁。
4、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答: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具体引进时间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5、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答: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答: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答:不能。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8、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9、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答: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10、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
1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答: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12、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
答: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13、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答:符合。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4、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16、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答:(1)个人。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17、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年龄计算:申请人出生日期到引进年度的1月1日;
(2)工作年限:引进日到2018年9月3日,引进日以社保缴纳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18、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依据?
一般以申请人社保凭证为依据,如需详细到日,再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19、对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答:(1)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只需提交《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制作成PDF或JPG格式;(3)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核验。
20、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的时候需要本人办理吗?
答:需要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1、我市银行、证券企业单位在各镇街(园区)的分支机构如何申请?
答:东莞证券、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各镇街(园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按分公司、分行所在地提出申请,但纸质申请表需盖总公司、总行的公章。
22、去年已成功申请到补助,今年企业被选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能否再申请差额?
答:申请人已于往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23、是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不是,以“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 万元(含)的人才”这一条申请人才补贴的,才需要提供。
24、对申请人缴纳社保的险种有无具体要求?
答:要求购买“五险”。引进时间一般按在企业缴纳一个或以上险种的社保开始算起,工作满一年的时间计算则以五险齐全的那天开始计算。个别案例需结合劳动合同结合判断,例如实习期只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引进时间结合劳动合同判断,工作时间则仍按五险齐全的那天算起。
25、子公司的员工能否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答:不行。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法人。
26、镇街(园区)自己评选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是否享受人才扶持倍增优惠政策?
答:不享受,在2018年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的,可按照成长型企业申请,并按成长型企业标准予以补助。
27、多次加入企业问题,如何界定“新引进”?还是以最后一次为准?是否可以考虑以“首次”加入企业为准。
答:多次加入企业的,从最后一次加入企业的时间开始计算工作时间。
28、“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在企业工作满1年,是否需要在“所在企业”工作满一年,还是在两个都为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工作时间加起来满一年即可?
答:必须是同一个企业满一年。
29、“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保”中的依法缴纳社保是怎么理解?
答:“依法缴纳社保”要求在与建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五险(要求五险齐全,缺一不可)。依法缴纳社保需满1年,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必须缴纳社保,中间不能断,也不能在其他单位缴纳。如劳动关系存在的,社保可以补缴。
30、如果申请人在同一企业工作,签了两份合同,两年为一期限,符合申请吗?
答:签订的合同时间上没有间断,而且满三年的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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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策|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企业视频课程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府〔2015〕11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34号)、《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以及《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府办〔2017〕11号),加大我市成长型企业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扶持力度,优化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日。
二
申报对象
个人。
三
申报条件
(一)企业范围。
所在企业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具体名单见附件1。2、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二)申请人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2、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1)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2)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4、已落户东莞。
四
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五
补贴标准
(一)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二)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补贴标准为:1、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3、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六
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应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9月3日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9月7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三)分局初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四)市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五)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市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局分局。各街镇(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经审核无异议的,应及时汇总并加盖分局公章后送市人力资源局。 (六)公示报批。 市人力资源局将拟资助人才名单经安全信用审查后,在“东莞市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七)资金发放。 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补贴将于2019年拨付。
七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资格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或jpg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一)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3、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二)资格材料(或条件之一)。1、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提供材料: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材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提供材料:2017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
八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企业既在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也在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名单目录的,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标准申请并予以补助。2、申请人凡已享受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3、申请人已于往年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4、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系统更改,以确保资料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顺利开展。
附:
附件1:2018年东莞市成长型扶持企业名单(7月)附件2:关于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的通报(东倍增办【2018】96号)附件3:各镇街(园区)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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