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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增资
怎么办理公司增资变更? 营销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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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有有利的地位,很多公司会选择增资。公司增资之后,公司注册资本会增加,公司股东的构成、股东的出资数额、股东的出资比例等都会发生变化,那么,就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变更,怎么办理公司增资变更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司增资之后,公司的很多东西都需要变更,比如营业执照等,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办理公司增资变更吧。
一、怎么办理公司增资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增资的意义
1、筹集经营资金
2、保持现有运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
4、提高公司信用,获得法定资质。
5、让企业获得更高的利益
三、公司外资增资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是:
1、企业向北京市商务局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经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还应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上述文章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怎么办理公司增资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司增资变更时,需要需提交上述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网络,如涉及原作者权益,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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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公司增资、减资程序,看公司如何调整自己的钱袋子? 推广视频课程
“公司”被认为是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注册资本无疑是这项“发明”的核心要素。凭借相对稳定的注册资本,公司拥有相应的责任能力能够承担债务,使得出资人(股东)能够有效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避免被“人格否认”。那么公司该如何调整自己的钱袋子——注册资本呢?
注册资本
也称法定资本,是公司制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
一、增资方式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除特定行业公司需最低注册资本外,其他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金不做硬性要求。基于增资前的方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仍然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认缴
认缴相应额度出资,在一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实践中出现过公司注册资本较高,但认缴期限较长的情况。此种出资方式不建议采用,一是因为公司出资长期不到位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差;二是股东有假借较长的认缴期掩盖不履行出资的嫌疑。
(二)实缴
实缴相应出资额度,并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二、增资程序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
形成《公司增资的决议》《章程修订案》(增资)。
增资、章程修改属公司重大事项,需要经“绝大多数”股东同意。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则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
不论认缴或实缴出资,股东应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以实物出资的,
及时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以货币出资的,应按时将出资款汇入公司账户。
三、减资程序
减资与增资程序基本类似,但因减资对公司债权人影响较大,所以对拟减资
的公司一般有附带要求,以北京为例,办理工商登记减资需至少提前45日登报公告,债务清偿或担保说明。
注册资本变更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变革,且不同公司类型对于增资、减资的要求也不同,因此相应的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地方性工商管理规定,避免注册资本变更无效的法律风险。如遇企业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信之源企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面对恶意稀释股权,我们怎么办? 营销视频课程
文章来自:黄开军 高级合伙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
案例
熊大、熊二、熊三共同经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持股比例分别是75%、15%、10%,该公司是经营连锁餐饮业务,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扩张得太快,资金跟不上,压力挺大的,熊大决定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外来投资者小强,公司章程对增资事项未作特别约定,熊二、熊三持反对意见,那么他们有什么方式能阻挡住此次增资扩股?面对熊二、熊三的极力反对,熊大又如何能顺利推进此次增资扩股呢?
此时,“优先认缴权”这个最近才学的法律知识让熊二、熊三找到了希望,也让熊大开始犯难了。
那么,什么是优先认缴权呢?
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以增资扩股方式吸纳新股东就难以回避老股东的优先认缴权,因为可能会改变原出资比例,可能会稀释股权,也可能会增加新股东,这时不能侵犯原股东的优先认缴权。
增资扩股时股东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与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充分体现了我国现行《公司法》尊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的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修正)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4修正)
第十七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观点
关于优先认缴权时,想必大家都略知一二了,但是中
小股东如何利用好这项权利?相反,大股东如何防止中小股东滥用优先认缴权阻碍公司发展呢?
在此,我们总结了三点,希望能给大家一点提示:
公司应当保障原有股东有充分的时间行使优先认缴权,原有股东也应当在合理时间内积极行使优先认缴权。
现行《公司法》未对优先认缴权的行使期间或者诉讼时效作出明确规定,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由于这一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从公司角度来看看,其应当给予公司原股东一定合理期限的时间让其充分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认缴权。
从保护原股东的权益角度,若已经明确知悉增资事宜的,需要行使优先认缴权的,其应当在公司通知的合理期限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超出合理了期间再主张行使优先认缴权,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通常都是不予支持的。若在增资完成后才知道增资的,为保障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可允许其在合理期限内可提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若知情后超过合理期限的,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该原有股东便不能再提出优先认缴请求,增资行为对原有股东亦产生法律拘束力。
股东对增资扩股中其他股东放弃认缴的增资份额
不享有优先认缴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例重点阐述了上述观点:
(2009)民二终字第3号“贵州捷安投资有限公司与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市亿工盛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确权及公司增资扩股出资份额优先认购权纠纷案”。
主要理由为:
第一、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甚巨,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当部分股东欲将其认缴出资份额让与外来投资者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的问题,公司法未作规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全体股东无约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行使范围以“实缴的出资比例”为限,超出该法定的范围,则无所谓权利的存在。
第二、当公司发展与公司人合性发生冲突时,应当突出保护公司的发展机会。
增资扩股,引入新的投资者,往往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当公司发展与公司人合性发生冲突时,则应当突出保护公司的发展机会,此时若基于保护公司的人合性而赋予某一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该优先权行使的结果可能会削弱其他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导致其他股东因担心控制力减弱而不再谋求增资扩股,从而阻碍公司的发展壮大
3. 不得随意剥夺公司原有股东的优先认缴权。
股东依法享有优先认缴权,既可以选择行使,亦可选择放弃,但非经股东本人同意,不得剥夺。根据资本多数决,即使老股东的股权比例不能影响股东会增资决议的通过,该增资决议也不能剥夺老股东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决议的作出与优先认缴权的行使是公司增资过程两个完全不同的程序,不可混为一谈,即使老股东投出了反对票,增资决议仍依据资本多数决通过,投反对票的股东也有权行使优先认缴权,以保证股权不被稀释,或者阻止新股东的加入以保证各股东之间的信赖关系。
结语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关中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是否被稀释,也事关公司能否顺利引进战略投资人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如何有效的利用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以及如何防止该权利被滥用以保证增资扩股的有序推进,都值得我们思考,若大家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笔者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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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后股权如何确定?工商注册又该如何调整? 企业视频课程
最近,北京的何总咨询我们,企业如何增资扩股,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在工商局办理变更时应该如何处理,何总从事的是少儿钢琴培训,提到股权何总就有点头大,企业家关于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很多人也搞不清楚,今天我就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如何进行增资扩股,和大家进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何总的问题是:她的公司注册时间是 2014年,当时有两个股东,分别是何总和毛总,注册资金 1000万元。2016年,因为公司扩大规模,自然人刘总看公司经营的效益非常好,于是投入 300万元,约定占公司 15%的股权。
刘总进来后,三个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是:何总 73%,毛总 12%,刘总 15%。2018年 1月,公司在扩大规模的过程中,有一个从事家庭教育的集团公司拟投入 1800万元,提出要占公司 51%的股权,何总现在很需要这笔资金,也需要这家集团公司的资源,何总现在发愁了,何总现在有两个问题搞不清楚:
1、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三个股东分别占比股权是多少?
2、在工商局的章程中,如何显示各自的出资数额和股权比例?
这两个问题,你是否能够回答,可以先思考一下。
先看第一个问题: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股东股权占比分别是多少?这个问题要分成两步解决:
第一步,先确定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三个股东还剩多少股权?因为教育集团占了 51%,原来的三个股东就剩下 49%的股份;
第二步,原来的三个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是73%、12%、15%,现在分别乘以49%,如此就能算出原来三个股东在教育集团进入后各自的股权占比。经过计算可以得出,何总占35.77%,毛总占5.88%,刘总占7.53%。即原来的三个股东的股权被同比例稀释。
第二个问题:工商局的章程中关于四方的注册资本如何显示?这个问题当中包含了四个小问题。
1、教育集团的股份在不在工商局的注册资本中显示?即教育集团的股份是采取股权代持的形式还是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
2、工商局的章程如果调整,怎么调整?
3、工商局的章程调整后,四个股东在工商局的注册资金分别显示多少?
4、刘总和教育公司在工商局章程中注册资金如何显示?
我们来逐一解决:
1、教育集团的股份要不要在工商局登记,何总说,教育集团要求其股份在工商局进行显示,用股权代持的形式是不行的。
2、工商局的注册资金如何调整?
刘总投资在先,当时何总与刘总的私人关系很好,用的是股权代持的方式,刘总向公司投资300万元,在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公司里占比15%,因为300万元进了公司后,何总和毛总没有拿走一分钱,所以不能用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处理这300万元。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借助一个计算公式来处理:
假设刘总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为 X ,那么,X除以( 100+X )等于 15% ,经过计算得出,X等于 176万元,就是说,刘总投入公司的 300万元,其中的 176万元显示为注册资金,剩余的 124万元为资本公积。
同理,教育集团投入公司 1800万元,占有股权 51% ,和上面的计算方法一样,教育集团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为 X,那么,X除以( 1176+X )等于 51% ,经过计算得出,X等于 1224万元,即集团公司投入公司的 1800万元中,其中的 1224万元在工商局的注册资本中显示。剩余的 576万元为资本公积。
3、调整后四个股东的的注册资金分别是多少呢?
刘总是 176万元,教育集团是 1224万元,原来的何总是多少,因何总占有总股权的 35.77% ,乘以总股本( 1000万+176万+1224万 )= 2400万元,可以得出 858.5万元;同理可以算出毛总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是141.5万元。
4、刘总和教育集团已经投入公司但注册资本中不显示的部分怎么处理?答案是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账户,用于公司的发展。
今天的问题有点烧脑,再次提醒,股权转让的款归原股东,属于原股东的个人资产,增资扩股的款归公司,原股东不得私自挪用。
关于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问题你是否已经搞清楚了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留言区进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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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总的问题是:她的公司注册时间是 2014年,当时有两个股东,分别是何总和毛总,注册资金 1000万元。2016年,因为公司扩大规模,自然人刘总看公司经营的效益非常好,于是投入 300万元,约定占公司 15%的股权。
刘总进来后,三个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是:何总 73%,毛总 12%,刘总 15%。2018年 1月,公司在扩大规模的过程中,有一个从事家庭教育的集团公司拟投入 1800万元,提出要占公司 51%的股权,何总现在很需要这笔资金,也需要这家集团公司的资源,何总现在发愁了,何总现在有两个问题搞不清楚:
1、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三个股东分别占比股权是多少?
2、在工商局的章程中,如何显示各自的出资数额和股权比例?
这两个问题,你是否能够回答,可以先思考一下。
先看第一个问题: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股东股权占比分别是多少?这个问题要分成两步解决:
第一步,先确定教育集团进入后,原来的三个股东还剩多少股权?因为教育集团占了 51%,原来的三个股东就剩下 49%的股份;
第二步,原来的三个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是73%、12%、15%,现在分别乘以49%,如此就能算出原来三个股东在教育集团进入后各自的股权占比。经过计算可以得出,何总占35.77%,毛总占5.88%,刘总占7.53%。即原来的三个股东的股权被同比例稀释。
第二个问题:工商局的章程中关于四方的注册资本如何显示?这个问题当中包含了四个小问题。
1、教育集团的股份在不在工商局的注册资本中显示?即教育集团的股份是采取股权代持的形式还是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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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商局的章程调整后,四个股东在工商局的注册资金分别显示多少?
4、刘总和教育公司在工商局章程中注册资金如何显示?
我们来逐一解决:
1、教育集团的股份要不要在工商局登记,何总说,教育集团要求其股份在工商局进行显示,用股权代持的形式是不行的。
2、工商局的注册资金如何调整?
刘总投资在先,当时何总与刘总的私人关系很好,用的是股权代持的方式,刘总向公司投资300万元,在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公司里占比15%,因为300万元进了公司后,何总和毛总没有拿走一分钱,所以不能用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处理这300万元。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借助一个计算公式来处理:
假设刘总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为 X ,那么,X除以( 100+X )等于 15% ,经过计算得出,X等于 176万元,就是说,刘总投入公司的 300万元,其中的 176万元显示为注册资金,剩余的 124万元为资本公积。
同理,教育集团投入公司 1800万元,占有股权 51% ,和上面的计算方法一样,教育集团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为 X,那么,X除以( 1176+X )等于 51% ,经过计算得出,X等于 1224万元,即集团公司投入公司的 1800万元中,其中的 1224万元在工商局的注册资本中显示。剩余的 576万元为资本公积。
3、调整后四个股东的的注册资金分别是多少呢?
刘总是 176万元,教育集团是 1224万元,原来的何总是多少,因何总占有总股权的 35.77% ,乘以总股本( 1000万+176万+1224万 )= 2400万元,可以得出 858.5万元;同理可以算出毛总应当显示的注册资金是1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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