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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专项审计

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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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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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啦!今年只进行两个批次的申报工作,申报难度并不低。一起来看看申报详情吧~

申报时间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innocom.gov,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gdbs.gov/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起。

2018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申报企业范围

(一)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 2012年通过高企认定,且2015年通过高企复审的企业,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

(三) 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无需提交高企复审申请,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

(四)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申报程序

(一) 网上注册登记。

新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和“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曾认定的企业,须在“省网办平台”完成注册。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市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向市科技部门提交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市科技部门结合有关资料审核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省网办平台注册。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以“单位注册”为类型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注册号(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后获取,长度为19或22位)等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注册指引见附件1)。

3.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每个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已在原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注册指引见附件2)。

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3)。

4.绑定帐号。企业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后,在“个人帐号管理”页面,按照操作提示,将本账号与在省网办平台上的帐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申请高企认定(帐号绑定操作指引见附件4)。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1.企业在省网办平台首页搜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或在首页依次按“按服务部门—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选择进入申请填写界面。

2.企业按平台填写提示依次填写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高企认定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企业如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须按要求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未及时填报的企业,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申请材料。

(三) 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高新区的企业,请高新区的科技部门协助地市或区县科技部门做好企业情况核实工作),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5),并在省网办平台逐一上传。

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省网办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 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省网办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官网)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七大变化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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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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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方面又有了一些变化,智为铭略小编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政策与之前政策的不同点,进行了以下列举,以供企业相关人员参考。

一、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新政策丰富了认定所需提交材料,特别明确了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交的具体内容。

二、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注重研发费用的有效归集。

虽然新政策允许了研发费用可以用辅助账进行归集,但是往往企业做得不规范以及最薄弱的环节就在这里。

三、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关注知识产权的核心程度和类别。

新政策中将自主知识产权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往只注重知识产权数量的企业将要特别注意,很多企业专利数量有很多,而最终为何没能通过高企认定?这样类型的企业往往是没有注意到知识产权是最终为企业生产、经营,为产品服务的,麻木申报大量的与企业核心技术无关的专利,无法与企业核心技术和主营产品相匹配,最终只会功亏一篑。

四、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专家评审更细致、更严格。

通过研究发现,今年对于传统工业、制造业企业,在近三年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即使其他条件相对较好,也未能顺利通过评审。

五、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重点关注科技成果转化。

1、不仅要在数量上达到要求,并且质量同样重要,同时也要能实质性为企业带来效益;

2、同一个成果转化点往往被多次重复利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数量上的优势,盲目的把一个项目,一个成果转化拆分成多个成果,表面看增加了转化数量,导致自我评价过高。

六、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高新技术产品的价值提升也值得关注。

经过3年研发,主营产品的性能、结构未有实质变化或提升,专家会直接判断,企业的研发投入是无效的,甚至是虚假的。

七、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各类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务必做到数据一致,且勾稽关系不出现明显差异,评审中财税专家重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而且具有一票否决权,一旦被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导致评审不通过。

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登陆智为铭略官网,官方网址http://key-way/,智为铭略12年专注企业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资质维护和税务风险管控。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区域发展就是我们的使命。

深财政开展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格检查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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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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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我委将开展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介机构条件

为确保对高新技术企业中涉密和敏感类企业的信息不因为审计环节而被泄漏,根据专项审计的审计对象不同,将专项审计工作分为普通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敏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涉密高新技术企业(军工企业)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一、中介机构条件”中 “(一)”规定的条件;

2.《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2012年修订)中的条件;

3.在财政部、证监会正式公布的从事证券期货名录中。

(三)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军工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一、中介机构条件”中 “(一)”规定的条件;

2.《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工安密〔2011〕356号)中的条件。

二、关于中介机构职责和纪律要求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专项报告纳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备案管理。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三、关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实数据的要求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管理者,免费向各中介机构和市财政委提供本次数据核实服务,同时应公示工作计划、记录数据核实过程、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办理。

四、关于提交材料和时间要求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拟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认定的中介机构,请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于2018年9月14日前交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楼D。2018年10月12日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数据核实。2018年10月19日前,中介机构确认数据核实情况,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请。2018年10月22日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汇总资料交我委,我委审核后予以公布。

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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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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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啦!今年只进行两个批次的申报工作,申报难度并不低。一起来看看申报详情吧~

申报时间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innocom.gov,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gdbs.gov/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起。

2018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申报企业范围

(一)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 2012年通过高企认定,且2015年通过高企复审的企业,高企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

(三) 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无需提交高企复审申请,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

(四)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申报程序

(一) 网上注册登记。

新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和“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曾认定的企业,须在“省网办平台”完成注册。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市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向市科技部门提交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市科技部门结合有关资料审核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省网办平台注册。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以“单位注册”为类型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注册号(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后获取,长度为19或22位)等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注册指引见附件1)。

3.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每个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已在原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注册指引见附件2)。

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3)。

4.绑定帐号。企业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后,在“个人帐号管理”页面,按照操作提示,将本账号与在省网办平台上的帐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申请高企认定(帐号绑定操作指引见附件4)。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1.企业在省网办平台首页搜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或在首页依次按“按服务部门—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选择进入申请填写界面。

2.企业按平台填写提示依次填写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高企认定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企业如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须按要求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未及时填报的企业,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申请材料。

(三) 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高新区的企业,请高新区的科技部门协助地市或区县科技部门做好企业情况核实工作),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5),并在省网办平台逐一上传。

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在省网办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省网办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 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省网办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官网)

深财政开展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格检查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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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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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我委将开展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介机构条件

为确保对高新技术企业中涉密和敏感类企业的信息不因为审计环节而被泄漏,根据专项审计的审计对象不同,将专项审计工作分为普通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敏感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涉密高新技术企业(军工企业)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一、中介机构条件”中 “(一)”规定的条件;

2.《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2012年修订)中的条件;

3.在财政部、证监会正式公布的从事证券期货名录中。

(三)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军工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条件

1.“一、中介机构条件”中 “(一)”规定的条件;

2.《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工安密〔2011〕356号)中的条件。

二、关于中介机构职责和纪律要求

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专项报告纳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系统备案管理。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三、关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实数据的要求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管理者,免费向各中介机构和市财政委提供本次数据核实服务,同时应公示工作计划、记录数据核实过程、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办理。

四、关于提交材料和时间要求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拟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认定的中介机构,请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加盖公章)于2018年9月14日前交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楼D。2018年10月12日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数据核实。2018年10月19日前,中介机构确认数据核实情况,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申请。2018年10月22日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汇总资料交我委,我委审核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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