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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心
「服务」给我1万RMB帮你申请科小企业,有3万补贴……真的?骗人的! 企业视频课程
“给我1万块钱帮你申请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时将有3万块钱资金补贴……”
最近,有个别中介机构打着“科小企业指定服务机构”、“和认定办负责人很熟”等幌子,以帮助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由骗取费用!
商务君郑重告诉大家:
这是骗人的!!!
已经有人上当……
真相一
科小认定很简单,不花钱!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天津市申请认定科技型企业门槛不高,
而且程序超级简单!
具体程序为:
1、申报。
登陆"科服网"(http://tten/),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
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
天津市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中心商务区的认定部门是贸易发展局。
3、备案。
市科委对区县、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滨海新区对各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纳入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
真相二科小企业没有资金补贴!
商务君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在中心商务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万元补贴”这个政策的确存在过,但是那是很久之前了,现在早已取消了!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有优惠政策,而科技型企业的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实验机构、服务机构等有奖励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享受。
小微企业的优惠:
我国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一直有优惠政策。最新政策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年纳税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即将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7]43号)
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
(一)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给予30至50万元奖励,其中:区县财政对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补助;认定后,市财政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二)根据《中心商务区促进科技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扶持优惠:
1.认定奖励。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认定奖励。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3.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
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真相3
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认定科小
据了解,天津市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科小申报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企业如未通过认定,相关负责部门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反馈给申请人;整个科小认定环节痕迹可查,公平公正。
所以,中介机构说的“指定服务机构”、“有熟人”明显都是骗纸嘛!
如有在申请中疑问,可致电商务区贸易发展局企业服务部,电话022-65810861!
那申请科小认定还有用吗?
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直接补贴,但是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还是大大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这么多优惠可以享受:
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定: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发展阶段,根据企业规模分为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1.初创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享受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区县、功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成长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到500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技术创新、科技特派员、人才培训、打包贷款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以资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3.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重大成果转化、创新联盟、研发机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和名牌战略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将以资助、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申请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项目。
另外,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税〔2017〕34号)
这下,
谣言是不是被破的妥妥的,
创业从无捷径可走,
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
而是陷阱!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企业视频课程
立异是企业展开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确定方针是一项引导方针,意图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立异、继续立异的展开路途,激发企业自主立异的热心,进步科技立异才能,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继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效果转化,构成企业中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展开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怎么鉴定?
首先要契合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的根底条件:
一、产品或效劳契合《国家重点支撑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企业注册>1年;
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30%;
四、研制人员>10%;
五、研制费用:小于5000万>6%;5000万-2亿>4%;2亿以上 >3%;(近三年)
六、高新技术收入占总收入>60%;(上一年)。
七、四项目标>70分
(知识产权30;效果转化30;安排办理20;成长性20)
4项要害目标解读
一、中心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创造或6项以上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二、科技效果转化才能:4项以上/年
三、研制的安排办理水平:项目办理制度、研制绩效考核、研制人员和设备清单。
四、近三年成长性目标:总资产增长率35% 销售收入增长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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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互联网+众创中心举办专项培训 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视频课程
为帮助企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月8日,海南互联网+众创中心联合海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共同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项培训,来自海口的近百家技术型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减税等优惠
据了解,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海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副会长、海口汉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欢作为培训讲师进行授课。陈欢分别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意义”“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企业如何合理地进行自评分”以及“研发费用归集”等几部分内容进行讲解。
陈欢讲到,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减免优惠,即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减按15%征收,降幅达40%;同时,可以获得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无偿奖励50万元(只针对首次成功认定,重新认定不再重复奖励);在项目扶持方面,政府各类科技项目扶持资金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另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
同时,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有助于企业的研发再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公司的认可;在项目招投标上可以加分,购买土地、招商引资时享受优惠政策。
八方面详解企业如何做认定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陈欢对此做了详细地讲解,他表示认定条件共有8点: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1分及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在培训中,陈欢与参会的企业代表进行现场互动,带领企业熟悉申报操作流程,同时指导企业在人事、技术、财务等方面提前规划和准备申报工作。
本文来源于南海网客户端,经南海网授权转载
2018年南京高新申报开始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企的通知 行业视频课程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宁高企协办〔2018〕3号
南京高新申报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0日、6月8日和7月13日,将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jstec)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innocom.gov)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所在地科技局,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将上述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清晰完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区科技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企业在申报材料完成后,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自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盖章件(包含电子稿)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报送纸质材料
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两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到各区主管部门(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各主管部门填写《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握认定条件和标准,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濮少杰
联系电话:68786259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徐亭婷 周进 屠强
联系电话:83377933 83677487 83677485
联系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4、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6、企业信用承诺书
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9、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10、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11、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12、中介机构声明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喜讯!热烈祝贺我司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成功 企业视频课程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经过区、市科技局对我司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推荐,市科委研究决定,认定“思伟科技杭州研究开发中心”为2017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思伟科技是以“金融场景化、场景金融化”为发展使命,以科技为核心竞争力, 围绕场景、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拥有电信应用、金融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互联网应用四条主力产品线,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服务、金融场景搭建和在线运营等解决方案,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台。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研发中心承担公司技术发展规划、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标准等的制定、技术管理等技术持支持和顾问工作,直接面向客户解决技术问题,并实现研发中心智慧成果的转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此次认定成功,不仅是对我司在研发中心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和科研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同时也是对我们的一种激励。我司将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客户提升品质,提升产品竞争力,并为推动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新的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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