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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办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详细分析,加大申报几率 企业视频课程
为什么你总是错过?因为你总是慢一拍!中科为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这个行业已经十年了,
2008~2010这三年跟很多企业说你们要申报国家高新认定了,可以免税,你不外乎;
2011~2013这三年跟很多企业说你们可以申报专项资金扶持,你不相信;
2014~2017这三年跟很多企业说你要规范财税管理要跟资本结合,你不屑于跟资本打交道;
2018你发现当你专注卖产品赚钱避税时别人在申请高新合法免税同时做大了公司,当你意识到要报高新了别人已拿到了几百上千万的各类补贴,当你想拿无偿补贴时发现政府看中企业要先投入再事后报销了,当你也开始大把投入了发现别人在讲商业模式去资本市场融资了,当你也去学习怎么跟资本打交道时别人已经在计划IPO了,又发现人才都招不到了,因为别人都在招合伙人一起创业,你却在招员工。慢一拍即慢一生,提前规划,企业才能越做越大。
申报高企有哪些条件构成呢,怎么评分,首先介绍构成:1.知识产权30分;2.科技转化30分;3.研发管理20分;4.企业成长20分,综合评分达到71分才能通过初审,下面小编针对这四点来详细分析。
一、知识产权(30分)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等。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时,主要加分项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集成电路布图,其中:
1、发明专利权重>实用新型
2、自主研发权重>转让的
3、当年专利权重>往年专利
因此,企业最好是有当年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并且多申请几个其他知识产权来加分。
二、科技转化(30分)
科技转化评分标准: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等的,只计为一项。
科技转化形式有: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但是,有的企业为了提高转化项目,将产品仅仅改变规格不同做出不同的产品,这种成果是不会被认可的。不过下面这种方式可以参考:
1.技术分解:结合科技成果特点,细化技术点。例如一款手机,可以细化到屏幕、主板、等;
2.项目分类: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查新、试用等证明。
3.数量:根据产品,尽量多申请一些相关的知识产权,从而增加科技项目。
4.认证:转化需要第三方认证认可。
三、研发管理(20分)
研发管理评分参考了企业的研发费用、科研成员以及企业管理制度。
其中研发费用可以找专门的财务来做。科研成员主要要求:降低总体员工基数和提高研发人员人数。最后一个就是企业管理制度了,这个是送分题,很多企业模板随便选,需要注意的就是与
产学研合作,一般主要是找学校合作。企业制度不建议一步到位,推荐循序渐进,总之给人一种不断健全完善的感觉。在这点上,企业可以按照月或者季适当修改企业激励制度。
四、企业成长(20分)
企业在申报高企的时候,成长性分数就已经确定了,所以本项无任何申请技巧。不过由于企业成长性分数确定了,所以在申报其他三个模块的时候,就要提前做规划,一般要在6-12个月开始准备。可以找我们中科为免费帮您规划。
中科为集团作为高新企业与政府中间的桥梁,成功申请1000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为企业的研发、行政等各类职位进行规范辅导培训,从公司注册一直到企业上市,中科为始终做到不离不弃,诚挚为大家服务,让更多创业梦得以实现,让创业者活下去,让创新者活的好,也愿中国的创新力量越来越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高企解读】申报2018高新技术企业,做好这几点很重要! 企业视频课程
实行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后,无论是从认定条件、程序细则还是评审要求等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造成很多企业措手不及,在申报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要么不满足申报条件,要么就是评审中因为某些原因成为被重点抽查的对象。
从申报及评审来看,如果企业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认定失败的概率则会大幅增加。
我们就以2016年第一、二批高企认定申报情况为例,发现了企业没有通过高企认定有以下几种可能↓↓↓
◆ 1. 企业成长性不够好,且授权的知识产权少于10个;
◆ 2. 研发费用日常做账不规范,被税务抽查后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明;
◆ 3. 总收入中,贸易性质产品的收入占比较大;
◆ 4. 在做专项审计时,从成本中挖掘研发费用;
◆ 5. 网上申报时,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
那么在高企申报中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来规避以上五个问题呢?
了解政策
对于操作过高新认定申报的企业们应该知道,高新认定申报本来就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专业化”的工作。而新政策的实施细则更是让很多企业感觉到了高企申报的难度之大。
所以,提前了解清楚新政策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储备足够的知识产权
在高企申报中,知识产权与高企认定评审中的两项评分密切相关(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合计60分)。
储备足够的知识产权是工作核心,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对高企打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新政策对知识产权的评分作出较大调整,不再只是数量多就能拿高分的局面了,现在保证有数量的同时还要体现有质量的存在,这个质量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的相关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发明专利的得分高于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
所以,发明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议企业将申请发明专利提上议程,为以后高企申报打下牢固基础。
2. 提到数量,不得不提一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高企认定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有进一步明确,即:一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只能用在一项产品(服务)上,且知识产权必须授权给企业所有。
所以,如果一些企业在成长性不好的情况下想通高企认定,则必须要在知识产权的数量上做足功夫。
Tips:
达到满分档需要企业平均每年拥有5项或以上知识产权(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至少需要15项以上专利及对应的产品才能达到满分档)。知识产权数量较少的企业,尽快启动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啦!而且一定要抓紧时间!
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重点抽查,一票否决
1. 高企材料上交后,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没有做过加计扣除的企业重新稽查,在需企业提供专项审计研发费用与汇算清缴的研发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外,还要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进行审核,甚至到企业进行实地账务核实。
2. 对专项审计从生产成本中列支研发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对高企评审具有一票否决权。
3. 企业的年度报表,若管理费用下对研发费用有单独列支,建议要达到高企对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求。
追溯3年
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也就是说,2017年拟申报高新的企业,如果前三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没做的,则在2016年年度汇算清缴前可以做三年追溯。
综合而言,从申报流程和评审来看,2017年及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量和获批难度均大幅增加,请企业务必要提前做好准备。
正式通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截点!(苏州2018年) 企业视频课程
2018年2月26日。苏州市科技局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发出了2018年苏州市科技局接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最新通知(包含时间截点)
一,受理范围:
1、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其他地区辖区内企业由各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分三批受理各区科技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6日、8月6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要求:
1、请吴中、相城、姑苏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的有机衔接。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工作,确保每家推荐上报的企业均通过系统提交了准确、完整的材料,且与纸质材料和光盘中内容一致,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数据一致。省级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按批次生成并导出《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附件4)。
2、请各区科技局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科技部门主要对申报材料、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加强与同级安监、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财政部门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税务部门主要对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上盖章;税务部门还需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系统中的一致性出具意见;以上材料各有关部门确认无误后,在《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中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3、各区科技部门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对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要主动服务,原则上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4、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018上海高新申报: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企业视频课程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要求,按照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本市认定工作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启动,第一批于5月31日截止,第二批于7月31日截止。
一、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注册,“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申报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上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工作指引》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认定办公室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确认激活需3个工作日)。
2、2008年以来已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上办理。开展申报工作;部分已认定企业如发生更名,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后(更名通知链接),方可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进入“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中“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D08.3高新技术企业”->“在线受理”,使用"法人一证通(网址:shyzt.org)USB Key"(USB 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kjgl.stcsm.gov:8090)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其余权属人应提交只供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的承诺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企业可以选择符合下列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中介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诚信承诺书
企业在网上成功提交后,应在线打印具有“stcsm”水印的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提交给各区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具体收件地点详见附件2。
(四)收件、受理及专家评审
各区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分别对各自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相一致,核查复印件原件等,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印章,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收件证明,同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书面材料汇总后报送认定办公室。
认定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选取专家,开展网上评价。
(五)认定报备
认定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办公室应及时将评审将结果反馈企业,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听取企业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审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认定办公室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并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办公室核实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的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
(二)2015年通过认定或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遇名称变更,需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经认定办受理后可参加认定。
(三)为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将启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及各区科委、高新区各分园都有培训安排,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关注,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三楼311、312室
业务咨询电话:
江 淼:53080900-303
吴蓓蕾:53080900-306
薛博仁:53088678,23119321
孙东方:53082529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gqrdb@stcsm.gov
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各区科委、分园受理点联系表(2018版)。
附件1:各区科委、分园受理点联系表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申报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