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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介机构
如何快速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视频课程
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局联合对企业认定的一种荣誉资质,下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如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高企申请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自我评估是否符合高企申报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网上登记注册
进行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企业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发至认定机构,并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主要包括:申请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纳税表等
四、材料递交申报完成,等待评审结果。
注意事项:
申报高企需前期投入,毕竟有投入才有回报,主要费用为:知识产权申报费、审计报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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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高新申报开始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企的通知 营销视频课程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宁高企协办〔2018〕3号
南京高新申报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0日、6月8日和7月13日,将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jstec)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innocom.gov)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所在地科技局,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将上述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清晰完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区科技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企业在申报材料完成后,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自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盖章件(包含电子稿)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报送纸质材料
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两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到各区主管部门(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各主管部门填写《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握认定条件和标准,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濮少杰
联系电话:68786259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徐亭婷 周进 屠强
联系电话:83377933 83677487 83677485
联系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4、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6、企业信用承诺书
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9、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10、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11、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12、中介机构声明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视频课程
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家对自主研发、产品创新越加重视,给出的政策更加给力。其中之一就是高新政策,那企业申请高新有哪些好处?应该注重哪些方面,从哪里下手准备?通过总结下面我给大家详细的介绍: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十大好处
一、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最多的有百万);
三、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四、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五、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七、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八、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九、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十、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审核认证
审核认证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将对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进行具体评定。在评定过程中分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 转化能力弱,≥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注:一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作为一项成果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三、公示和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四、神话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的服务:
1、政策解读:为企业介绍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和规定,增强企业对科技政策的认识。
2、企业测评:对企业综合情况作出诊断,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法,协助企业申报认定。
3、组织指导:按照要求,协助、指导企业完成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编制,并保证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4、资质完善:对于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空白,不能满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硬性要求的,可通过我司的资源和优势,提供实施方案并代为解决。
5、难题攻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组织编写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诊断并提出解决措施。
6、材料汇编: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汇总、编制,核实相关附件,按规定份数印刷装订成册,并后各政府职能部门递交材料。
7、申报跟进:申报材料呈送后,我司做好相关跟进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如有需要及时做好补正,并就有关事项及时与企业沟通。
8、后续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下来后,协助企业获取国家资金补贴,协助企业整理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后续扶持政策的整理。并做好后期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服务。
以上是自己的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切磋,也希望能帮到哪些想要申报高新企业的朋友们。
正式通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截点!(苏州2018年) 企业视频课程
2018年2月26日。苏州市科技局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发出了2018年苏州市科技局接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最新通知(包含时间截点)
一,受理范围:
1、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其他地区辖区内企业由各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分三批受理各区科技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6日、8月6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要求:
1、请吴中、相城、姑苏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的有机衔接。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工作,确保每家推荐上报的企业均通过系统提交了准确、完整的材料,且与纸质材料和光盘中内容一致,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数据一致。省级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按批次生成并导出《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附件4)。
2、请各区科技局积极主动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科技部门主要对申报材料、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加强与同级安监、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财政部门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税务部门主要对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上盖章;税务部门还需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系统中的一致性出具意见;以上材料各有关部门确认无误后,在《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中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3、各区科技部门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对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要主动服务,原则上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4、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哪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找代理服务商? 企业视频课程
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候通常两种选择:
一是企业自己申报
二是着找代理公司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找代理公司呢?
根据中融合众整理的资料来分析,90%的企业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去申报,剩下的10%是选择自己申报,那么接下来小编会跟大家谈谈,到底哪些企业需要找代理机构呢?
一、不知道自己行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很多企业的领域是在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下面找不到自己对应的或者合适自己的行业,在这里小编需要说明一下,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领域下面,我们专业的老师会从您的多方面着手,为您找寻最符合您的领域!
二、没有知识产权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那么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肯定是要拥有知识产权的,为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是企业成果的一种表现也是一种保护,更是证明未来企业的发展价值,所以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必须先要满足知识产权这一项,通常我们遇到的很多客户是没有知识产权的,那么大多数的企业会选择找专业的公司去申报和负责知识产权这部分!
温馨提醒:如果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有知识产权,问题不是很大,找中融合众就可以了!
三、没有单独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公司
通常企业的财务是没有做过单独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那么企业对于这一块一定要注意,因为研发费用不仅仅是单列出来就行,而且没有经验的不知道怎么去操作,更不能因为这一项而影响其他的账目,所以这一快一定需要注意,没有自己操作过的,千万不要轻易尝试自己的财务去调账,工作量非常大。之前我们有合作一家客户准备自己去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快,不到三天财务发现根本处理不来,无从下手,所以建议在申报之前看一下相关的工作量是否是自己所能承受的。
其实不仅仅是上述所说都是简单问题,而更多的是企业在运营之后实际的情况,每个公司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基于上述的种种情况,我们建议您找一家比较专业的代理公司!
往期回顾:
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规范
2018上海高新申报: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企业视频课程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要求,按照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本市认定工作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启动,第一批于5月31日截止,第二批于7月31日截止。
一、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注册,“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申报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二)注册登记
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上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工作指引》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认定办公室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确认激活需3个工作日)。
2、2008年以来已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com.gov)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上办理。开展申报工作;部分已认定企业如发生更名,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后(更名通知链接),方可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进入“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gov)中“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D08.3高新技术企业”->“在线受理”,使用"法人一证通(网址:shyzt.org)USB Key"(USB 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kjgl.stcsm.gov:8090)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其余权属人应提交只供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的承诺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企业可以选择符合下列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中介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诚信承诺书
企业在网上成功提交后,应在线打印具有“stcsm”水印的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提交给各区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具体收件地点详见附件2。
(四)收件、受理及专家评审
各区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分别对各自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相一致,核查复印件原件等,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印章,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收件证明,同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书面材料汇总后报送认定办公室。
认定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选取专家,开展网上评价。
(五)认定报备
认定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办公室应及时将评审将结果反馈企业,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听取企业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审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认定办公室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并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办公室核实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的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
(二)2015年通过认定或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遇名称变更,需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经认定办受理后可参加认定。
(三)为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将启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及各区科委、高新区各分园都有培训安排,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关注,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三楼311、312室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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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gqrdb@stcsm.gov
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各区科委、分园受理点联系表(2018版)。
附件1:各区科委、分园受理点联系表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申报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