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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证照
甘肃省工商系统证照在线办结率实现百分之百 互联网视频课程
“零见面”让企业不再打“退堂鼓”
全省工商系统证照在线办结率实现百分之百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严存义 曹立萍)“点击进入、登记信息、审核通过……”近日,在省工商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甘肃陇泰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博翰不到半小时就拿到营业执照,这可让他心里乐开了花。
然而在前些年,许多像孟博翰一样的创业者往往得“跑断腿、磨破嘴”,等上几个月才能拿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因此没等到企业“开张”,就在繁琐的注册登记流程面前打了“退堂鼓”。
“现在只需要动动手指,用一部手机就可以线上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并且可同步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省工商局信息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1年以来,省工商局以“零见面”为目标,率先建成覆盖全省区域、全市场主体类型,涵盖工商登记注册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登记系统,努力形成市场主体“少跑路”“不跑路”的工作流程。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证照在线办件总量达到5.95万件,在线办结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2016年3月,全省工商业务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设“工商注册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共享数据548万条,完成160多万已注册用户的认证和迁移工作。同时,全面加强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实现了38个省直部门和单位信息互联互通,70%的省级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的公示目标。目前,10个市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已顺利上线运行,基本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据了解,省工商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推广视频课程
之前工商发布三证合一内容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现在已经是2018年1月份,那么对未做三证合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又是什么?
对于企业未做三证合一的,需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正常经营。
三证合一
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
一、按照(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2018年1月1日后,未更换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仍然有效。但各部门目前均使用统一代码办理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的企业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更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反映出未做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依然有效,但是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红盾监管」工商总局发话:“多证合一”不能盲目追求证照整合数量 行业视频课程
近日,工商总局发文,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原文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工商企注字【2017】153号
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下称《意见》)要求,通过“减证”推动“简政”,“多证合一”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证照整合标准不统一、盲目追求证照整合数量、部门信息共享不顺畅,营业执照互通互认有障碍等问题。为严格落实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现就做好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多证合一”改革各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多证合一”改革内涵,进一步明确证照整合范围
在“多证合一”改革试点过程中,部分地方出现了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已明确取消的证照事项也纳入改革范围的现象。对此,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确保改革准确落地。
(一)在整合范围上,要严格遵循《意见》要求,只整合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不予整合,确保改革依法合规、于法有据。对于相关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由同一部门发放的,对证照事项要加大管理力度。
(二)在工作推进上,各地要坚持省级统筹,做到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确保“全省一盘棋”,各地、市的改革要在省级统一规划的范畴下部署开展。
(三)在证照管理上,要坚持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关于“多证合一”改革后的企业变更及注销问题,各地企业登记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因地制宜,理顺关系,避免企业为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奔波往返。
二、处理好“多证合一”改革与“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关系,用“减证”促“简政”
有些地方在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过程中,仍然发放被整合证照;有的混淆了“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同“多证合一”区别。各地在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中要处理好“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和“多证合一”改革的关系。
(一)“并联审批”“证照联办”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模式,有助于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在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以企业、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并联审批”“证照联办”等多种形式,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方式和条件。
(二)各地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对于属于“多证合一”改革范畴的,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整合的证照事项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对于采取“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审批方式、一窗受理申请材料、各部门后台联合审批的各类涉企证照,工商部门要明确告知申请人和企业相关证照办理、审批和领取的流程及步骤。做到既方便企业办事,又不给企业造成困扰,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三、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各地在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过程中,普遍反映遇到了信息化系统对接难、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部门间信息共享是“多证合一”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多证合一”改革目标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最大限度打通部门间“信息孤岛”,真正做到“让数据网上行、部门协同办、企业不跑腿”。
(一)对于国家部委统一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工商总局将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签订备忘录等形式,明确信息共享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渠道。
(二)对于各省及省以下部门自建的信息化系统,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充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利用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等实现信息共享。
(三)对于尚不具备共享条件的部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通过线下光盘、硬盘等介质交换的方式推进数据共享。
四、推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跨区域互认,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由于各地整合证照事项和数量不尽相同,部分地方出现企业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到外地办事受阻现象,影响了改革效果。各地要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加大信息公示力度的方式,推进营业执照的互通互认。
(一)各地要继续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探索通过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利用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等方式,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让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知晓“多证合一”改革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权威、规范、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
(二)要加强同各整合证照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各部门明确已领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凡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和证明,逐步推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跨区域互认和广泛应用,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
(三)要大力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部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在其部门管理系统中的身份标识码,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唯一交换标识码。
五、正确理解“多证合一”改革与“证照分离”改革关系,确保统筹协同推进
各地在工作中,也反映对于“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内涵界定不清的问题。各地要准确理解“多证合一”改革与“证照分离”改革关系,注重推动“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产生协调共振,形成改革合力。
(一)“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都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了降低企业成立制度性成本、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营商环境。
(二)“多证合一”以减少、整合非许可类的涉企登记、备案事项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证照分离”针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要在“多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推进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同时,对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后许可改为备案的,只要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还可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不断深化。
六、加强窗口建设,做好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多证合一”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企业登记窗口建设,提升企业登记窗口服务水平,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要继续加强窗口建设。要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多证合一”改革后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要制定完善细致的“多证合一”改革指南,对“多证合一”改革后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答疑解惑,让群众少跑腿,引导群众办成事。要切实加强窗口保障,通过内部调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各级企业登记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缓解窗口工作压力,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排队等候时间不延长、工商登记效率不降低。
二是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要注意对“多证合一”表述和宣传口径进行规范,不突出宣传整合证照的数量,而是使用“多证合一”统一表述,要明确“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减少企业进入市场的环节和时间,而不是追求合并证照数量的简单叠加,重点宣传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业务协同等成果及效应。要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后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避免企业因为证照取消、不知道如何办理导致增加办事成本现象的发生。
在“多证合一”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总局企业注册局。
工商总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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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国家工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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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前些年,许多像孟博翰一样的创业者往往得“跑断腿、磨破嘴”,等上几个月才能拿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因此没等到企业“开张”,就在繁琐的注册登记流程面前打了“退堂鼓”。
“现在只需要动动手指,用一部手机就可以线上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并且可同步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省工商局信息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1年以来,省工商局以“零见面”为目标,率先建成覆盖全省区域、全市场主体类型,涵盖工商登记注册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登记系统,努力形成市场主体“少跑路”“不跑路”的工作流程。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证照在线办件总量达到5.95万件,在线办结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2016年3月,全省工商业务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设“工商注册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共享数据548万条,完成160多万已注册用户的认证和迁移工作。同时,全面加强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实现了38个省直部门和单位信息互联互通,70%的省级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的公示目标。目前,10个市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已顺利上线运行,基本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据了解,省工商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互联网视频课程
之前工商发布三证合一内容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现在已经是2018年1月份,那么对未做三证合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又是什么?
对于企业未做三证合一的,需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正常经营。
三证合一
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
一、按照(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2018年1月1日后,未更换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仍然有效。但各部门目前均使用统一代码办理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的企业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更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反映出未做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依然有效,但是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