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动力 > 头条 > 成都商业地产网

网站性能检测评分

注:本网站页面html检测工具扫描网站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仅供参考。

成都商业地产网

网传“绿地468”因超高被民航管理局点名 或将面临重新评估 企业视频课程

img

青寒

关注

近日,成都各购房交流群里面突然开始流传一则小道消息——绿地468因为高度“超标”,有可能影响机场航班的运行,而被中国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点名”,要求成都规划局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调研评估。而此消息的来源,则是一张真假难辨的图片。

该图片赫然印有“中国民用航空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标志和抬头,但是并无印章,因此该图片的真实性尚待确认。

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网友们的猜测和热议——

曾经的“世界第7高楼"绿地468蜀峰是否会因航空限高而停工或改建?

高度更高的天府新区中海677项目是否也会受到影响?

该图片上显示的函件内容包括“巡视检查中发现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绿地东村8号地块468项目,建成后预计超出双流机场标高达482米”、“该项目不在双流机场、天府新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但距离双流机场跑道直线距离仅18公里......对双流机场进离场飞行安全及起飞业载存在潜在影响”、“请你局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对该项目开展全面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我局”等内容。

绿地468效果图 源自网络

据相关资料显示,成都绿地蜀峰中心高度达468米,是绿地468摩天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涵盖了写字楼、国际会议中心、品牌商业、星级酒店、文化娱乐街区、创意产业园区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项目。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16日正式启动,2017年开始建设地面部分,并计划将于2018年底之前封顶,2019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截至目前,“绿地468”建成高度已超过150米。

目前看来,该项目并无停工迹象。

绿地468最新进度 来源:成都向上

一张图片,引发舆论热潮,图中内容是真是假目前暂不得而知,不过,我们还会继续关注该事件后续发展。(部分素材来源:房头条)

成都摇号买房细则出炉:棚改户优先,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行业视频课程

img

柯立诚

关注

11月16日,市房管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但购房人如何参与购房登记?公证摇号具体流程是什么?这些细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日,为确保《通知》全面准确落实,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规范、合法合规开展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工作,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特制定了《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一》)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二》),上述两份文件将从12月16日起正式施行,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及购房人了解和熟悉公证摇号买房全流程。关于《指引一》,我们梳理了五大看点,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等,同时明令要求不得设置“全款支付、捆绑销售”等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1 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

《指引一》表示,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按此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购的套数。不过,只需确定该批次房源套数,无需确定具体房号。

不过,《指引一》也强调,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不在此列。登记购买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上述房源数量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2 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据介绍,购房登记将采用“网上实名登记”与“现场购房资格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验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登记购房人须首先登录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http://cdfangxie/),按要求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登记号,并及时共享给登记购房人意向购买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商品住房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少于3天的网上登记时间。这里还强调了几个原则:必须如实填报信息。若经查实,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登记购房人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受理。

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前,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人若需对自己的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或完善,可按照购房登记平台提示的方式予以修改或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购房登记平台将对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人信息进行锁定,登记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无法对已提交信息进行修改或完善。

3 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的时间内,依网上登记号分批次分时段,对购房资格材料进行核验。包括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登记购房人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付款的个人信用报告、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

《指引一》特别强调,不得要求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

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

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不受限购区域户籍、社保缴纳限制,可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4 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对购房登记结果、购房资格复核等,《指引一》要求做好保存并予以证据保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的《登记购房人名册》还应将复核结果告知登记购房人。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为确保购房登记现场资格核验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全款支付、捆绑销售等现象,《指引一》再次重申购房登记时不得设置这类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如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职工;对于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可采用按揭贷款购房(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必须采用全款支付;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要及时、准确、全面的为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办理现场登记,妥善保管登记购房人提交的资料。

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分别公示本批次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人的房源数量,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地产开发企业在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名册前,应确保初始登记名册和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名册中同一登记购房人信息的一致,不得变更或增减登记购房人信息。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初始登记名册和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名册)。

5 登记通过却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将一年禁入

《指引一》强调购房人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而登记通过后,还是要尽量去参加选房,不能一再弃选。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将对登记购房人在相关网站曝光。如果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有前述行为之一的,行业协会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此前流行的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的现象,也是被明令禁止的。指引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能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市场秩序不稳定的等,否则行业协会予以公开曝光并提交房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那么如果你因为在成都落户买房的社保门槛而烦恼?!或者正为即将面临社保以及公积金断缴的危机而发愁?!

欢迎联系我们!成都安心社保为您的社保公积金保驾护航!我们本着全心全力为每一个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服务的原则,让你能够在自己辛勤奉献的城市中获得该有的福利保障!

img

在线咨询

建站在线咨询

img

微信咨询

扫一扫添加
动力姐姐微信

img
img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