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性能检测评分
注:本网站页面html检测工具扫描网站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仅供参考。
国家ccc认证
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再标注细分类别 公司视频课程
国家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再标注细分类别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邢郑) 据国家认监委官网显示,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1.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
2.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见附件1)执行。
二、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
1.自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规定执行。
2.2018年5月1日前,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完成标准规格CCC标志发放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CCC标志发放管理程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予以公布。
3.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工作。
三、简化整合CCC标志的类别
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四、加强CCC标志加施行为的后续监管
获证企业在加施标准规格CCC标志以及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时,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指定认证机构应加强对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获证企业正确使用CCC标志,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
各级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加施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五、其他事项
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公告2001年第1号)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来源:人民网
我国现阶段的认证种类有哪些? 公司视频课程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目前我国检测认证的主要管理部门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它现已经划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理。
认证按强制程度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种,按认证对象分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其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我们称为认证机构,它是一种非国家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专门从事产品质量认证的公司。天纵检测(SKYLABS)参考了目前的公开整理过的资料,将我国现阶段已经批准的认证项目列表如下,供读者参考。
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再标注细分类别 营销视频课程
国家认监委: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再标注细分类别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邢郑) 据国家认监委官网显示,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1.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
2.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见附件1)执行。
二、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
1.自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规定执行。
2.2018年5月1日前,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完成标准规格CCC标志发放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CCC标志发放管理程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予以公布。
3.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工作。
三、简化整合CCC标志的类别
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四、加强CCC标志加施行为的后续监管
获证企业在加施标准规格CCC标志以及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时,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指定认证机构应加强对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获证企业正确使用CCC标志,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
各级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加施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五、其他事项
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公告2001年第1号)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