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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查询
网购商家延期发货不属欺诈 广州市工商局回应相关举报 互联网视频课程
广州市工商局回应相关举报:有约定如延迟发货商家需担责
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实习生蒋模婷报道:日常网购时,往往能看到商家“预计×月×日送达”的商品到货承诺。那么,商家延迟发货时,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呢?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在官网回应相关举报称,该行为属于履约瑕疵行为,而非欺诈行为。
广州市工商局解释称,“预计送达”本身是一种不确定的承诺,且发货交货时间信息属于买卖合同履约的内容,不涉及商品本身,这和商家在商品信息上作假的性质不同。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法律条文以及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故意的心理,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隐瞒重大利益关系,导致消费者作出不符合本意的购买决策。预计送货时间不准确一般而言不存在消费者重大误解,也难以认定经营者延迟发货具有主观意图。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当买卖合同中具有时效性约定时,商家延迟发货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因延迟发货导致财产、人身有损失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主张侵权责任。比如消费者购买父亲节礼物,在购买时表达了这个意思且商家也答应了在父亲节前交付,但实际交付日期在父亲节之后,就可以认定商家没有完成买卖合同的目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市工商局:25款皮鞋商品不合格 流量视频课程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官网通报2017年流通领域皮鞋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称,2017年度,经广东省工商局核准同意,广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广州市流通领域皮鞋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本次抽检判定25款皮鞋商品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标识(或标志)、耐折性能、勾心、剥离强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等项目不合格。
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是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本次抽查检验适用GB/T 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抽检的监督(核查)总体确定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
现将各项目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商品名单通报如下:
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本次抽检判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1款。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是指部分在一定条件下能分解出芳香胺的染料。穿着含有该类超标染料的皮鞋产品,可能会导致穿着者的身体发生病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皮革或纺织品在染色或者印花时,使用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的染料或颜料。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2.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本次抽检判定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6款。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是指经过染色的鞋里和内垫在使用过程中经受摩擦作用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差的鞋子在使用过程中,在汗渍环境下经受物理摩擦作用,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不仅影响美观,而且易沾污袜子,甚至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体健康。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作为鞋材的衬里或内垫在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3.勾心:本次抽检判定勾心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2款。勾心安装在鞋外底与外中底之间的腰窝部位,起着“大梁”的作用,支撑并保持着鞋的整体形状。其考核指标主要有勾心纵向刚度和勾心硬度。勾心硬度、勾心纵向刚度不合格,易造成鞋子整体变形,穿着不稳定,严重时甚至崴脚、摔倒。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选用制作钢勾心的钢材质量不过关导致勾心偏软而刚度太低、硬度不够。
勾心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4.耐折性能:本次抽检判定耐折性能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1款。耐折性能是考核成鞋鞋底是否容易断裂、帮面材料是否容易出现裂面、裂浆和帮底是否容易开胶的指标。耐折性能不合格的鞋在穿着过程中容易发生鞋底断裂、帮面裂浆、裂面或帮底开胶等问题。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鞋子外底生产过程中填料过多,橡胶含量较低,而导致橡胶外底变硬变脆,韧性不足,易于开裂;二是帮面与帮底粘合不牢,可能使用了劣质粘合剂或者胶粘结合工艺控制不到位而造成屈挠部位开胶;三是外底花纹设计上存在缺陷,容易因应力集中而加速外底破坏,从而导致耐折性能差。
耐折性能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5.剥离强度:本次抽检判定剥离强度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3款。剥离强度是考核鞋类产品帮面与鞋底粘合牢度的重要指标,剥离强度不合格的鞋子,容易在穿着过程中导致子口部位开口、开胶,使帮面与鞋底分离,从而影响穿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帮面与帮底粘合时用的粘合剂质量不过关或者胶粘结合工艺控制不到位而造成帮面与鞋底粘合强度过低。
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6.标识(或标志):本次抽检判定标识(或标志)不合格的皮鞋商品共21款。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鞋上或内包装上未标注鞋型、鞋号;二是帮面材质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三是三包规定未标注;四是未明确标注所采用的产品标准;五是未标注生产日期;六是鞋上未标注货号;七是产品等级标注不正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者对标注要求认识模糊不清、领会不深、理解不透,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错标。
标识(或标志)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广州市工商局已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皮鞋商品)的通知书。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督促全市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通报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编辑: 八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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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互联网视频课程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24:00前提交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海关管理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未按规定报送、公示2017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将依据上述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凡未按规定报送、公示2017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gzaic.gov/)“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填报”进行补交,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不予行政处罚;2018年8月31日后补交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凡未按规定报送2016、2017年度报告且未纳税申报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