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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驳米晓彬:到底是谁在忽悠网吧?》 企业视频课程
真没想到赵福军很快就写出了反驳文《驳米晓彬:到底是谁在忽悠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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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是太没有力度了,圈外人就是圈外人。
说你对网吧不了解,你还不信,净挑些特殊数据来说事:先是找深圳的资料,那是特区啊!然后又搬来了重庆,别忘了那是直辖市,你怎么不搬北京,上海的数据啊,那的转让价格肯定也不低!!可你忘记了这样的城市占据了中国城市的多大比例?这只是冰山的一个小小的角啊!你应该多看看这个小角下面是什么样的情形!
我们可以把网吧按照所在城市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体分为四个梯队:
第一梯队 包括直辖市,特区还有沿海城市和一些比较富裕的南方城市。这些城市里,网吧的规模相对较大,也非常规范,网吧的发展已经走上了良性轨道。人们对互联网的需求也较大(但不是赵某某所说的“无限需求”)
第二梯队 主要是一些省会城市。这些城市的网吧管理也较为规范,网吧的规模和网民需求基本平衡。
第三梯队 是一些中小城市。比如我所在的城市----赤峰,据我了解网吧的数量和规模已经大大超出网民的需求,即使节假日的白天你也能看到很多配置不错的网吧上座率不足一半,而满员只是偶尔的事情,极为少见。网吧往往通过降价等手段恶性竞争,两个月前这里的价格是普通上网1小时不足一元。
第四梯队 城镇和乡村。这里的价格不是最低的,很多地方能达到2-3元/小时。但是管理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乡镇的小孩上网问题非常严重,我的几个在农村开网吧的网友说,他们就是靠小孩挣钱的。而那里天高黄地远,管理部门难以触及。
我是站在第三梯队的角度来看网吧问题,我认为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全国范围内放开网吧执照审批并不适合全国的情况,只适合在个别城市搞试点;而赵福军却是站在第一梯队的角度看网吧问题,认为网吧应该全面放开,否则就不适应网吧发展,也满足不了网民“无限上网需求”。谁的想法片面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稳定压倒一切”不是本人的说法,但本人却也不反对,如果“网吧不稳”我们这些做业主都又“何以安身”?,古人不是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么?我想这些道理都是相通的。也许是大中城市的管理已经让人满意了,但乡镇和中小城市却差强人意,上文提到的我农村的开网吧的网友是个例子,就是某些大学附近的网吧通宵已经基本公开,大学生泡网吧耽误学业问题也逐渐让人们担忧。我想在这些地方如果在开新的网吧只能让情况更加恶化。
赵福军曾做了我如果是管理官员的假设,“多亏米老板没掌上那么一点权力,否则难保不烂用权力,难保不会为了稳定不惜牺牲一个甚至几个产业。” 我想我会顾及商业效益的,但我绝对不会牺牲太多“社会效益”。
手机的牌照与网吧牌照的确不具有可比性。本来不想太费口舌在上面,可对方偏偏救住不放。手机牌照是在生产领域,而网吧牌照是在信息服务和娱乐领域。
手机牌照问题出在出租,而网吧牌照问题是转让;手机行业通讯器材的生产企业,牌照为了对手机生产的资质认可,网吧牌照限制的原因是网吧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后果。假设美容院的牌照发放过多,竞争加剧导致某些美容院提供色情服务,管理部门对他们的牌照进行限制,而国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放开牌照促进化妆品行业发展,这两者有可比性么?
赵福军之后所说的“堂堂13亿人口”“面对12亿潜在的网吧顾客”,真可笑!!
你怎么知道这13亿人口里都能成为网吧顾客,按照人口年龄比例,18岁以下的至少有1/5,难道这接近2亿的未成年你也要把他们拉入网吧么?幸亏你没开网吧!!或许你说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老年人多,可以把他们拉入网吧,拜托有点公德心,让这些老头老太太跑5公里上网吧去,你也忍心!!真正适合上网的年龄段在中国主要集中在18岁-30岁,这部分数量你自己去算算看,不要连一点人口常识都没有!!!
对于本人关于“半径五公里的范围”的反驳,赵福军说“笔者所言的半径五公里的范围的主体是网吧的影响力”。那你所说“11万家网吧中90%以上都是中小规模的单体网吧,其影响力不会超过半径五公里的范围之外,试问这样的牌照数量与规模能够将全中国覆盖吗?”的意思是当网吧影响力远远超过5公里,才能能解决1亿人的“无限上网需求”!!那这个影响力是怎么实现的?你不上网吧去,网吧怎么能影响到你?假设网吧的影响力是10公里范围,那就是作者所认为的大规模的有影响力的网吧,是不是需要网友跑10公里去上网呢?要不怎么影响他们呢?是我理解错了?还是作者表达不清??
赵福军对我的“想上网还非得去网吧么?自己在家里就不能上啊!!”的提法很有异议,以为我是有钱人瞧不起没钱的农民兄弟。首先,在网吧上网是很浪费钱的---这在农村尤其明显,常上网还是自己买电脑合适,开网吧的我虽然能天天上网,但并没有钱。另外,农民伯伯是不是需要上网还是个问题。现在中国的互联网还主要是娱乐型,是木子美,芙蓉姐姐的天下,农民伯伯看了眼晕,要提起上网,还直上火,孩子两天没有回家不知道又在哪个网吧里泡着去了。
简直跟哪个听到国民吃树皮草根,甚至饿死的消息后惊讶的问“他们为什么不喝肉粥”一样可恶。赵福军回答是“到网上去找肉粥啊!”
文章结尾指责本人是网吧老板是“真正的牌照禁止审批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不错,我是网吧老板,但我是一个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老板,我不会把13亿人都拉进我的网吧,我会对农民的孩子说不的网吧老板,我是一个会全面看网吧问题的老板。所以我对网吧行业有着深刻的反省和反思。我是用我的良心开网吧,我不是在混,“混”不适合我。
驳 天极网 赵福军“网吧牌照多乎哉?不多也!” 公司视频课程
天极网7月28日刊登了一篇文章《网吧牌照多乎哉?不多也!》,作者署名赵福军。看完之后,我颇感气愤,整篇文章完全没有考虑到全国的网吧现状,只根据片面的证据做无端的推测,俨然就是某些连锁网吧的喉舌。
文章开头说“2005年伊始本应随网吧整治运动的结束而开禁的网吧牌照审批的大门却依旧紧紧的朝网吧市场中新鲜力量禁闭着”,“短短的一年牌照冷冻冰封,造成的行业危害是巨大的”----“要么铤而走险成为黑网吧,要么通过网吧黑市在支付大量的非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购买网吧市场中几将被淘汰的旧牌照。这些牌照有的被炒卖到了40万的天价”。笔者用的是深圳市的数据,可他忘记深圳是“特区”,象深圳这样的城市在全国毕竟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城市网吧的旧牌照根本卖不上价格,少的几千,多的也难以上万,40万的网吧牌照可能也只能发生在深圳吧!!
作者认为各地区“暂不审批新的网吧牌照”的原因是“地方保护势力恶习难改、政府执法肆意的不作为等种种原因”,其实哪些地方不想吸引投资,可是某些地方网吧过度投资,网吧中频频造成的不良影响又谁想过呢?不解决这些问题,哪个政府愿意再在网吧上放口呢?
之后,作者又把网吧这个服务行业的牌照和生产手机的牌照做了一个对比,殊不知二者属于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内容,根本不具有可比性。
最后作者质疑“网吧市场中存在的牌照真的够了吗?”,发出“4560万计算机与13亿国民的无限上网需求相比又何其之少?”的感慨。我希望作者先去分析一下这4560万计算机有多少是个人用户的,有多少是网吧的。笔者说“官方统计现今国内网吧市场的规模为11万家”,如果按照每个网吧平均50台电脑,网吧的电脑数量在500万台左右,我不知道国民有没有“无限上网需求”,但是如果每个电脑让网民上两个小时,网吧满负荷工作能满足4000万人的上网需要,当然这还不包括数量不少的个人电脑,如果算上的话,这些电脑满足1个亿网民上网的需要那真是绰绰有余了。
作者还写道“11万家网吧中90%以上都是中小规模的单体网吧,其影响力不会超过半径五公里的范围之外,试问这样的牌照数量与规模能够将全中国覆盖吗?”
五公里,10里啊,老兄难道你每天都要跑10里地去上网么?“全国覆盖”,你还以为网吧是手机发射站呢?难道在10几公里荒芜人烟的地方也要放两个网吧?另外,想上网还非得去网吧么?自己在家里就不能上啊!!
总结:当前网吧问题仍然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少数没有职业道德的网吧业主收留孩子的情形还比较严重,通宵问题普遍存在,网瘾问题在青少年中也绝不是个别现象。而这些问题的根源是什么?网吧恶性竞争!如果网吧在没有孩子的时候也能满员,哪个网吧还愿意收留孩子?如果白天能满员,谁还会晚上熬夜上通宵?当前网吧中的问题正说明了网吧的市场已经饱和。网吧不但面临同业竞争还面临个人上网带来的用户分流问题:有钱的,长时间上网的顾客大都买了电脑在家里上网了,而且这种趋势非常明显。退一万步,如果这个市场真如同作者所说现有的网吧不能满足所谓“无限的上网需求”,那么现有的网吧都是傻子,不会添置新机器么?
我不知道作者所处的行业,但我猜测他绝对不是网吧圈内人事,否则不会说出这么多不在行的话来,奉劝作者好好调查市场再出来发言,不要罗列数据而成为某些人的枪手。
原文地址:
原文内容: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规定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自此网吧牌照审批陷入冰封期。
2004年10月18日工商总局、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将延长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
2005年伊始本应随网吧整治运动的结束而开禁的网吧牌照审批的大门却依旧紧紧的朝网吧市场中新鲜力量禁闭着,直到近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才明确在审批权限下放地方的前提下,逐渐为网吧牌照审批开禁。
《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经批准的本地区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和有关设立审批的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的规定,办理设立网吧的行政许可。
短短的一年牌照冷冻冰封,造成的行业危害是巨大的:网吧新鲜血液无法合法的融入竞争市场,结果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铤而走险成天提心吊胆的干起活生生的黑网吧营生勾当,逼良为娼型黑网吧还少吗?可以说在网吧专项整顿期间出现的黑网吧大多都属于此种类型;要么通过网吧黑市在支付大量的非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购买网吧市场中几将被淘汰的旧牌照,据媒体报道目前通过黑市交易的网吧牌照已经被炒到4万多元,而笔者几日前从深圳网吧市场了解到,一个光杆牌照竟然被炒卖到了40万的天价。
虽然九部委员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网吧牌照开禁,据笔者调查了解由于地方保护势力恶习难改、政府执法肆意的不作为等种种原因,下放各地的网吧牌照审批权并未被具体的开始运做和执行,而是被各地网吧管理和牌照审批机关以“本地区的网吧数量和分布已经趋于合理,响应上级关于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指令,暂不审批新的网吧牌照”的托词拒之门外,最终导致各地网吧新鲜力量无法进入,被淘汰的守旧势力无法合理退出,整个产业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
这不由不让笔者联想到了国内的手机牌照制度,网吧如今的因牌照紧缺而导致的疯狂炒卖经历与当年的无照手机厂商帖牌生产何其相似:一家不拥有一条手机生产线的厂商,却可以仅仅依靠一张光杆牌照的
手机牌照严格审批制度所导致的出租、帖牌等行业陋习最终使得那些拥有牌照的厂商缺乏创新,坐享其成,不思进取,核心竞争力落后甚至丧失,最终被新实行的手机核准制,即一种开放的牌照审批制度所引进的新生力量“扫地出门”:易美跌出手机市场,熊猫资金链断裂,中科健、南方高科顷刻瓦解;而这些新生势力正是那些当年靠租用牌照过日子的厂商,他们正是在高额牌照费的压力下,积极进取、重视科研、降低成本、优化结构,从而具备了较强的自我核心竞争力,例如海信、
难道网吧市场中存在的牌照真的够了吗?网吧的数量真的就已经能够完全满足国内巨大的上网需求了吗?未必。2005年7月21日CNNIC发布了第16次统计报告,指出我国上网用户总数高达1.03亿人,其中宽带上网的人数增长迅猛,首次超过了网民的一半,达到5300万人,上网计算机达到4560万台。我国
其实网吧牌照审批不但应该放开,而且应该大大的放开,走形式核准之路,只要符合《条例》规定审批条件的,不但要积极给予批准,而且应该尽量的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间。只有让更多有实力、有想法、有胆量的新生势力积极的参与网吧市场的竞争与角逐,才可能给那些违法、违规网吧,差、乱、中、小网吧更的的压力,使它们自觉的退出;通过市场调节手段自发杜绝牌照黑市,从而达到网吧市场资源配置合理化,实现优胜劣汰,盘活、繁荣整个网吧市场,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的性价比,使得网民最终受益,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