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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收政策

在北京注册公司哪个区政策最好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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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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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在北京注册公司这事儿,除了要仔细斟酌准备发展的公司类型以及给公司起个响亮的名称之外,更重要的就是选择好公司的地址,北京和其他城市有所不同的是,北京各区的工商政策以及注册地址情况都不太一样,所以选对区,还是能让整个公司注册少走一些弯路的。那么在北京注册公司目前哪个区环境比较好呢

下面是小编根据近期的各地政策做出的分析。

一、北京海淀区孵化器最多:

创业孵化器可以说是新设立公司最喜欢选用的注册地址了,首先注册地址稳定,而且还会有引导发展,引领投资等服务,据统计,海淀区目前有二十个左右的孵化器公司,可以说是初创公司的天堂。

二、北京朝阳区注册地址最便宜:

小编也经常会受公司委托调查各区的注册地址价格,经过几年的统计,朝阳区的地址价格总是最低的,这可能和朝阳区开发出的商业地产比较多有关,前期资金不充裕的初创公司可以尝试在朝阳注册公司。

三、郊区的行业限制最少:

比如说在北京注册公司,如果是想成立一家商贸公司、科技公司或者文化公司之类的,在城六区那是最好的了,毕竟交通便利,跑税务什么的也方便,不过如果想要做一些机械加工、设备维修之类的那就不得不到郊区进行投资发展了。

四、朝阳海淀昌平租房方便:

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报道,北京首批集体用地建设的廉租房陆续开始入住,主要分布在朝阳、海淀、昌平等地区,并且海淀还设立了“创客小镇”这一专注方便创业者的区域,极大地方便了各创业者在北京注册公司选址、职员入住等问题,政府还决定补贴一半的租金。

就像结婚选对另一半一样,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区域还是很重要的,毕竟在北京注册公司确实挺麻烦的,能省点事儿就省点事儿吧,至于税收补助之类的政策,小编认为早起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等公司发展起来了,自然就有解决的办法了,比如搬到海淀高新技术产业园?

盘点“北京12345”的2017|地税局:夯实税收政策 做好税政宣传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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蝌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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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纳税人许某反映,2017年8月22日去东城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并办理完毕。之前把相关的材料都带去了,其他手续都办好了,到了契税审核专用窗口的时候,工作人员不给自己办理房屋契税核定通知书,让自己出具自己和父亲、母亲的关系证明,而且还需要原件。市民认为,审核契税和关系证明没有关系,而且现在也不用再证明父亲是自己的父亲。市民称自己办理的时候还拿着法院的调解书,把自己爷爷奶奶去世证明,父亲和母亲的关系证明都给对方了,但还是不给自己办理,给自己过户造成影响。

【处理过程】

根据纳税人反映的情况,东城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及时调查。据窗口税务工作人员回忆及与纳税人的沟通,核实情况如下:2017年8月22日,许某及其母亲董学珍前来办理继承不征税开具契税核定通知书业务。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直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均齐全,东城地税局即时予以受理并出具契税核定通知书。税务工作人员办理此业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第一条“(四)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应当提交:1.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六、纳税人办理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手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以下称《公告》)的规定执行。《公告》第一条第(四)项第2目‘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修改为‘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许某向地税局工作人员诉说,其以前来税务机关咨询过,被告知需要携带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其认为既然法院已出具调解书,就不应再向税务机关提供这些资料。税务人员再次向其阐明办理继承不征税业务所需材料,需要其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权继承的证明资料”方可办理。而其所持的法律文书未显示其纠纷为法定继承纠纷,未显示原产权人已死亡,未显示原产权人与两位的关系,故地税局无法仅依据调解书为其开具不征税核定通知书。

【启示】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是办理契税业务的专业所,平均每日办理继承不征税业务约3-4件。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税收政策执行,无故意为难纳税人的行为发生。此次事件后,我们积极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总结如下:

第一,提升纳税服务意识。严格遵照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规范。对纳税人要求办理的涉税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税务工作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资料,对符合即时办理条件的事项即时办理完毕;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税务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资料。避免纳税人“来回跑”和“多头跑”,将提升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落实到实处。

第二,认真学习和执行法律法律规范、税收政策和征管指南。法律法规规范、税收政策和征管指南是从事税收工作的遵照性文件,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扎实掌握,以指导日常业务性工作。我局第五税务所面对的纳税人主要为自然人,房产涉税事项种类繁多,不同事项据其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不同,这对该所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第五税务所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税务所层面负责做好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督促税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指南;二是税务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多总结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规范、税收政策和征管指南,提升业务办理技能,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纳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第三,重视和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税法宣传作为普及纳税人税法知识的基础性工作,是税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税法宣传有助于纳税人熟悉税法、依法纳税。在税法宣传过程中,要坚持与税收业务相结合,坚持与纳税人需求相结合,坚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保持宣传的日常性,从日常性业务宣传入手,坚持长期、不断、深入地对纳税人进行基础性宣传教育。加大宣传的深度性,应当提供完整详实的涉税信息,便于纳税人准确依法纳税。对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梳理,认真研究,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主动宣传讲解相关的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

2022年北京冬奥会税收政策详解(二) 互联网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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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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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宣宣为您介绍了部分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实行的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详情请见8月17日宣宣的文章《2022年北京冬奥会税收政策详解(一)》),这次将剩下的部分介绍给您。

(十四)对北京冬奥组委取得的餐饮服务、住宿、租赁、介绍服务和收费卡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十五)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十六)根据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以下简称《主办城市合同》)规定,北京冬奥组委全面负责和组织举办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其取得的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收入及其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税收政策。

二、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残奥委员会、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

(三)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国际性广播电视组织转来的中国境内电视台购买北京2022年冬奥会转播权款项,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四)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五)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六)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七)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取得的收入及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冬奥组委的税收政策。

三、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二)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清单由北京冬奥组委报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

(三)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四)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北京冬奥组委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对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裁判员等中方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七)对于参赛运动员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试运营、测试赛及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期间,对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运维的水资源,免征应缴纳的水资源税。

(九)免征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向北京冬奥组委无偿提供服务和无偿转让无形资产的增值税。

2022年北京冬奥会税收政策详解(二) 流量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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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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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宣宣为您介绍了部分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实行的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详情请见8月17日宣宣的文章《2022年北京冬奥会税收政策详解(一)》),这次将剩下的部分介绍给您。

(十四)对北京冬奥组委取得的餐饮服务、住宿、租赁、介绍服务和收费卡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十五)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十六)根据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以下简称《主办城市合同》)规定,北京冬奥组委全面负责和组织举办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其取得的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收入及其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税收政策。

二、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残奥委员会、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应缴纳的印花税。

(三)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国际性广播电视组织转来的中国境内电视台购买北京2022年冬奥会转播权款项,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四)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五)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六)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七)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取得的收入及发生的涉税支出比照执行北京冬奥组委的税收政策。

三、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二)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清单由北京冬奥组委报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

(三)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四)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北京冬奥组委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奥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对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裁判员等中方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七)对于参赛运动员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试运营、测试赛及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期间,对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运维的水资源,免征应缴纳的水资源税。

(九)免征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向北京冬奥组委无偿提供服务和无偿转让无形资产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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