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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务筹划
总公司的房产给分公司使用,是否可以不收取租金? 行业视频课程
总公司的房产给分公司使用,是否可以不收取租金?因为收取租金要从价计算房产税。房产税在集团内筹划该如何筹划?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同一个法人内部总部和分部之间的关系,是否要收取租金税法并未硬性规定。总公司的房产无论是自用还是出租均需缴纳房产税,如果总公司将房产无偿提供给分公司使用,根据财税[2009]128 号文件规定由分公司按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如果总公司收取租赁,则总公司按租赁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和按房产余值(为房产原值×70%)缴纳房产税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建议企业综合核算这两种方式哪一种更为有利后再选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 号) :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会计与老板日思夜想筹划房产税原理 公司视频课程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其中,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
1、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后的余值;
2、 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3、 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进行10%-30%的扣除前先对房产原值进行确定;
(1) 地下建筑物为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 地下建筑物为商业用途及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为应税房产原值。
4、10%-30%的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
1、 租金收入
2、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租金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3、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 出租的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计税。
税收筹划空间分析:
1、 税率
因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税率不一致,因税率差异造成的税收筹划空间为:
(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2%=租金收入*12%
也就是说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临界点为(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租金收入*10倍.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0倍租金收入的时候,出租缴纳的房产税较少;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0倍租金收入的时候,自用缴纳的房产税较少.
例如,我集团在上海持有一套房产,价值3亿元,如果按照自己持有使用的话,年度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30000*1.2%*(1-30%)=252万元;而如果我们将房产出租的话,缴纳的房产税约为31万元(1800㎡,4元/㎡/天)
两者之间的差额为252-31=221万元。
这样,我们就可以操作将房产出租给关联公司,使之符合从租计征的条件。
2、 地下建筑物的房产税筹划空间
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进行10%-30%的扣除前先对房产原值进行确定;
地下建筑物为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地下建筑物为商业用途及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为应税房产原值。
因地下建筑物用途不同,房屋原值的折扣比率是不一样的。而将地下建筑物出租时,则按照从租计征,没有任何折扣。
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房屋使用方式。
同一地下建筑物,可以自己生产使用,可以出租,在取得收入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计算不同用途下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等,来测算最合适的方案。
例如,甲公司持有一处地下建筑物,该建筑物可以用来本单位生产使用,也可以将该处房产出租。那么,假设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出租都可以取得年收入1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房产原值500万元,地下建筑物按50%原值计算,房屋原值扣除率30%。
方案一:生产经营自用收益
=100-100*3%(1+7%+3%)-500*(1-60%)*(1-30%)*1.2%=95.02万元
方案二:出租
=100-100*3%(1+7%+3%)-100*12%=84.7万元
上述两个方案比较可以看出,地下建筑物用途不同对于房产所有人的收益影响。
财务人员,要熟悉掌握税法,在税法的合理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最有益的方式使用房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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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其中,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
1、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后的余值;
2、 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3、 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进行10%-30%的扣除前先对房产原值进行确定;
(1) 地下建筑物为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 地下建筑物为商业用途及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为应税房产原值。
4、10%-30%的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
1、 租金收入
2、 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租金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3、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 出租的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计税。
税收筹划空间分析:
1、 税率
因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税率不一致,因税率差异造成的税收筹划空间为:
(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2%=租金收入*12%
也就是说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临界点为(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租金收入*10倍.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0倍租金收入的时候,出租缴纳的房产税较少;
当(房屋原价+土地)*(1-原值扣除比率)<10倍租金收入的时候,自用缴纳的房产税较少.
例如,我集团在上海持有一套房产,价值3亿元,如果按照自己持有使用的话,年度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30000*1.2%*(1-30%)=252万元;而如果我们将房产出租的话,缴纳的房产税约为31万元(1800㎡,4元/㎡/天)
两者之间的差额为252-31=221万元。
这样,我们就可以操作将房产出租给关联公司,使之符合从租计征的条件。
2、 地下建筑物的房产税筹划空间
独立的地下建筑物在进行10%-30%的扣除前先对房产原值进行确定;
地下建筑物为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地下建筑物为商业用途及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为应税房产原值。
因地下建筑物用途不同,房屋原值的折扣比率是不一样的。而将地下建筑物出租时,则按照从租计征,没有任何折扣。
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房屋使用方式。
同一地下建筑物,可以自己生产使用,可以出租,在取得收入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计算不同用途下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等,来测算最合适的方案。
例如,甲公司持有一处地下建筑物,该建筑物可以用来本单位生产使用,也可以将该处房产出租。那么,假设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出租都可以取得年收入1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房产原值500万元,地下建筑物按50%原值计算,房屋原值扣除率30%。
方案一:生产经营自用收益
=100-100*3%(1+7%+3%)-500*(1-60%)*(1-30%)*1.2%=95.02万元
方案二:出租
=100-100*3%(1+7%+3%)-100*12%=84.7万元
上述两个方案比较可以看出,地下建筑物用途不同对于房产所有人的收益影响。
财务人员,要熟悉掌握税法,在税法的合理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最有益的方式使用房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