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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福建省工商局上半年推进信用监管取得成效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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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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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上半年共有4943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7733家企业从经营异常中移出,9626家个体工商户被新标注异常状态、10045家个体工商户被取消异常状态标注。二是加强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累计向人行、国土等部门推送共享各类信息达68.83万条,我省4671家金融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信息2.4万多次,对失信企业进行了信贷限制;系统公示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0多万条、股权冻结信息7000多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累计4298次。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上半年一次性随机抽取全省9023户企业,随机抽取880名检查执法人员组成440个检查组与待检查企业随机匹配,目前已基本完成抽查工作,其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924户,立案5起。

福建:信息共享助推信用联动机制 营销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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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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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月5日电(记者 王妍)记者从福建省执行信用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福建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等措施助力信用联动机制,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6.25万件,执结30.15万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258.12亿元。

面对执行难中“老赖”等突出问题,福建推动信用信息“联网”。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71家联动单位通过系统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采取惩戒措施。“老赖”们将受到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购买理财产品等惩戒举措。

此外,福建还推动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失信记录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等其他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政务信用信息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截至2017年12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整合43家单位471类法人信用信息999.82万条。

福建各地信息平台也与省平台信息连通,实现全省“通气”。福州、厦门等地将不动产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平台与省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对接。

据介绍,福建将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再升级,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提升反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能力,力求在2018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福建 拒交物业费将影响个人征信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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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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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日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解决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备受百姓关注,该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条例》降低了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门槛,规定10个以上业主也可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条例》还赋予公共租赁房承租人准业主地位,规定公共租赁房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代行部分业主权利。这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尚属首创。

小区乱停车、乱搭盖行为损害了业主公共利益,但物业企业制止起来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这个情况,《条例》借鉴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的做法,明确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管理规约可以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管理规约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根据管理规约约定的方式,对乱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物业企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不满,以拒交方式对抗,常导致物业管理的恶性循环。对此,《条例》规定,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采取酬金制、包干制等方式收取。因政府指导价变动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作出相应调整;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条例》还在交纳物业费方面引入诚信体系,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且拒不履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据福州日报

福建 拒交物业费将影响个人征信 互联网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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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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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日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解决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备受百姓关注,该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条例》降低了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门槛,规定10个以上业主也可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条例》还赋予公共租赁房承租人准业主地位,规定公共租赁房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代行部分业主权利。这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尚属首创。

小区乱停车、乱搭盖行为损害了业主公共利益,但物业企业制止起来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这个情况,《条例》借鉴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的做法,明确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管理规约可以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管理规约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限制违规装修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车辆进入,根据管理规约约定的方式,对乱停放车辆采取临时管理措施。

物业企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业主不满,以拒交方式对抗,常导致物业管理的恶性循环。对此,《条例》规定,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采取酬金制、包干制等方式收取。因政府指导价变动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作出相应调整;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条例》还在交纳物业费方面引入诚信体系,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且拒不履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据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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