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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正确方式 推广视频课程
很多企业财务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时存在一个误区,未依据企业上月已发放的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习惯性地依据上个月应发放的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正确的申报方式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当月发放当月工资,以上月工资表数据申报个人所得税;第二种当月发放上月工资,以前两月工资表数据申报个人所得税。 案例:a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计提4月工资,并发放3月的工资,5月申报4月个人所得税时,需用3月份的工资表申报个人所得税,而财务却错误使用4月工资表申报个人所得税,导致2017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已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不一致,全年需补交87.51元的个人所得税(详见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所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超过起征点(扣除五险一金后大于3500),取得收入需由发放工资的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在次月15日内申报上月发放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提醒: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也要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未全员全额申报的工资薪金存在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
少计提的年终奖实际支付时需要补计提吗? 企业视频课程
少计提的年终奖在实际支付时是否需要补计提呢,会计人士如何才能够处理好这一情况呢?不如看一下本篇文章小编给您的思绪吧!
少计提的年终奖实际支付时需要补计提吗?
答: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不必与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必须一致。
计提工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所要求的。是为了尽量准确的反映当期的经营成果。
在月底结账时,实际工资金额一般不会及时计算出来,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做估计预提。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在实际发放的当月计算的,计提工资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这就允许在计提工资时做估计计算,不必与实际发放金额相一致。
据此,少计提的年终奖实际支付时是不需要补计提的。
企业职工工资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贷方登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的数额。职工薪酬核算的两个步骤: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应付职工薪酬。
看完了上述的解答,这下您应该清楚了:少计提的年终奖实际支付时是不需要补计提的。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会计学堂。
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何做? 互联网视频课程
导读:本文讲述的是关于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何做的有关问题,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是季末计提,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年底结转,分录文中已为大家一一列举出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何做?
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是季末计提,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年底结转:
1、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计提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是计提,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整理的关于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何做的全部内容了,计提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建安个人所得税怎么做账? 流量视频课程
导读:关于建安个人所得税怎么做账等相关问题,很多学员在会计学堂的官网进行过咨询,小编在下文中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如下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建安个人所得税怎么做账?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第一,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第二,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可作如下的会计处理:
第一种情况的会计分录:(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的会计分录:(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费用)
计提个人所得税是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此项业务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为职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方和相对应科目中,其目的是,体现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真实性,为下一步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做好计税工资项目调整,奠定基础。
(另个,企业为员工承担税款时,由于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该怎么做账?
企业所得税先缴纳后计提: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结转时: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本文中关于建安个人所得税怎么做账会计堂小编已经介绍完毕了
计提个税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互联网视频课程
导读:计提个税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个人所得税是发放时候代扣的,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来进行处理,详情请看下文。
计提个税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有个税及社保情况下工资计提与发放的会计分录
①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②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现金/银行存款
③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写?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一次领了几个月工资,你还这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别逗了! 行业视频课程
在实务中,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多种多样,导致经常会出现一次发放数月工资的情况。
那此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应该将数月一次发放的工资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还是应该将数月工资还原到所属期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今天孟老师给大家深入剖析税收政策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操作方法。
首先,我们看一下相关总局的政策
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职工工资都是按月计提和发放的,所以个人所得税也是按月计征,次月由企业报送税收时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
但在实务中,经常会有例外的情况,比如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月准时发放工资,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困扰
虽然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征的,次月再缴入国库,但是是由企业代扣代缴,并不是员工自行缴纳。
那企业该在什么时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再来看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也就是说企业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没有按月支付工资,而是将数月工资合并一次发放,可能1、2、3月都没有发工资,在4月份时发放的是1、2、3、4月份的工资,这种情况下,企业支付工资是在4月份,那代扣个人所得税也应在4月份。
那在4月份,到底是应该把1、2、3、4月份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所属期间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通过《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常明确的告诉我们是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种,各地方对此问题也有不同的规定。
针对这一问题,孟老师把各地方的相关税收政策给大家作了一个详细梳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各地方政策的汇总
首先来看一下青海条例规定
该文件明确了,上述情况下可以还原到所属期间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原因的合并一次发放,都应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来看一下北京的规定
北京地方对于企业一次发放数月工资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合并缴纳。
地方税费在不同地区,处理的实务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其他地方的规定
下面再看看内蒙古和山东的地方规定
内蒙古和青海政策一样,孟老师就不多做赘述,文件在下方有解释,有时间的话,可以自行了解
山东的文件是说按月计提就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是不是已经实际发放出去了,这是山东很特别的要求。
1.以上有地方相关规定的,且符合上述规定原因的可以将数月工资还原所属期间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没有相关地方规定的,建议大家每月按计提工资计算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等到合并发放时再代扣,避免合并计税。
以上就是关于数月工资一起发放的相关政策的解析,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底部留言区给我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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