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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所得税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解读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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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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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财政部、科技部于2017年5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明确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通知中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税总局于2017年11月8日印发了《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进一步明确细化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加大了支持创新发展的税收优惠力度,助力实体经济驶入创新发展“快车道”。

问题来了,这项大力度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到底是什么?怎么享受?

◆何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例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税前利润总额200万,用于研发费用是100万,那么该企业在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前后有何变化?

1.未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不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25%X200=50万

2.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25%X(200-100X75%)=31.25万

企业可以少纳税:50-31.25=18.75万

注意: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定要先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认定方式:可具体参考《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http://most.gov/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05/t20170510_132709.htm】

◆哪些企业能享受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注意:以下六大行业不适用该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从适用对象上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也适用40号公告。

◆优惠执行时间如何规定?

40号公告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本着保护纳税人权益、降低税务风险的考虑,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均不再调整。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申报该项政策的关键资料有:

1.年度纳税申报前进行优惠备案并准备好留存备查资料;

2.填写并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附表及栏次。

◆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么?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企业既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又符合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所有研发活动都能享受该项政策优惠吗?

除了第一问提到的不能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六大行业,还有以下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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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规:不光科技中小企,所有企业研发费用都能加计扣除75%啦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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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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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月23日),相关会议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都是平时先预缴,次年初再做汇算清缴,所以此次新规将会是最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2018全年度,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都可按75%税前加计扣除。

其实,这并不算是一次“扩散”,而是“回归”,因为之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就是针对所有企业的。

2015年119号财税新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允许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之后,2017年34号财税新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又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图),其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而非科技型中小企业仍按照50%的加计扣除标准执行。

直到现在,终于不只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是所有的企业的都可以按照75%的标准税前加计扣除自己的研发费用了。

税前扣除越多,交的税越少

企业所得税是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而应纳税所得额又=收入总额-各项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等。

所以税前扣除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应纳税所得额越少,企业当年度的应纳税额就越少,交的税就越少。

一家企业的研发费用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就能够税前扣除,而上述新规的意思是,不光让你企业的研发费用能够正常的全额税前扣除,还能够多允许你扣除研发费用的75%,这就叫加计扣除。

举个例子,假设你企业2018年全年的研发费用是1000万,而在2019年初汇算清缴时,你企业单就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就有1750万,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算,你就相当于可以少交187.5万(750*25%)的税款。

当然了,如果没有这次新规,原本你企业就可以加计扣除50%的研发费用,所以由本次新规带给你企业的实惠是(75%-50%)*1000万*25%=62.5万。

你看,本次新规的力量不可小觑吧。如果还想更多的减税,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让你企业的费用满足研发费用的要求。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流程

1、公司决定立项研发活动

2、将委托或合作研发项目签订的合同在科技部门登记

3、设立会计科目(研发支出项目及其子项目)

4、设立该项目研发费用辅助账

5、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

6、按有关凭证填制“研发费用辅助账”

7、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作为财务报表附注报送税局

8、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9、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10、向主管税务局备案

11、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申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2、留存以上整个过程中的有关材料,以备税局后续查访管理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热点问题早知道!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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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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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

今年政策的主要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是,财税[2018]99号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是,财税[2018]64号允许委托境外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企业季度申报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

我公司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也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请问我司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且不在负面行业清单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但是研发最终失败,未形成成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能否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如果可以,该如何确定加计扣除金额?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能够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存在多个研发活动的,能合并归集各项研发费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明确,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我司2018年取得深圳市政府发放的研发补助,取得时会计上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请问我司将如何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如果是委托给关联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0号)明确: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中,所称的“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研发的是否还需要到科技部门备案?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按照委托境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管理要求,委托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于委托境外研发的,为便于管理,64号文也要求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所不同的是,委托境内研发由受托方登记,但考虑到委托境外的受托方在国外,要求受托方登记不具有操作性,因此64号文对此进行了调整,由委托方登记即可。

财税〔2018〕64号文规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如何理解?

三分之二的规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趋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换算一下,境外与境内研发费用之比就是2:3,实际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比例是一致的。

举例说明如下:某企业2018年发生委托境外研发费用1000万元,当年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1100万元。按照政策规定,委托境外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的80%计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即为800万元。当年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1100万元的三分之二的部分为733.33万元。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即为733.33万元,因此最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733.33万元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怎样操作?快看简易操作流程吧!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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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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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小税发了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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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即日起可网上办理

今天小税为大家准备了申报指引

跟着指引操作,so easy~

(以下介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

使用离线申报操作说明)

1操作前准备

(首次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适用)

登录前你准备好了吗?请检查:

1.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2. 使用Adobe Reader10或以上版本。

2进入系统方式

1. 在360、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

2. 登录网址:etax-gd.gov/xxmh/html/index.html

3进入登录界面

1. 使用原网报账号或CA或具有办税权限的用户以“企业身份”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4进入申报界面

1. 点击“申报缴税”进入申报界面。

2. 选择所属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应申记录填写申报表。

3. 若未生成相对应年报记录,则尝试修改申报月份或者重置申报清册。

在请选择申报方式框中点击离线PDF申报下载申报表。

点击“保存”下载到电脑上,用PDF格式打开,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界面。

5填写申报表单

纳税人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填报”表单,不必要的表格请勿随意选择。

注:1.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收入费用明细表(A101010、A102010或A101020、A102020或A103000)、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均为必填报表。

2. 其他表为选填表,根据企业的涉及业务进行选填。如:“捐赠支出”需填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涉及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业务的企业须填报A108000~A10803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企业须填报A109000~A109010等。

3.勾选已填写的表格时,会删除相关表格数据。

注:填报申报表有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填写申报表,本文主要介绍此申报方式。二是选择“导入数据”,导入.XML报盘文件。.XML报盘文件可通过广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载的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后选择“导出.XML报盘文件 (用于电税局离线PDF申报、办税厅自助终端申报)”导出。

选择此方式,选填PDF表单与报盘文件中的表单应一致。

6填写基础信息表A000000

注:1. 所属行业明细代码自动调用税务登记信息中的行业代码,若发现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变更登记】修改或前往前台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2. 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请勿直接复制资产负债表数据,否则将虚增企业资产。

3. 请慎重选择“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选项,将影响“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

4.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选择“是”的,需填写《企业重组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05100)。

7填写收入支出明细表

注:1. 行业代码为6600、6700、6800、6900的纳税人填报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2. A000000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填报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3. 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之外的企业填报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8填写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注: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业务必填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9填写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00~A105120)

职工薪酬、捐赠支出、特殊行业准备金等明细表只要发生相关业务,不论是否需要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本项目填写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而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若会计已经作收入处理,则无需填写。

当《基础信息表》中“109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选择“是”时,本表第6行第2列和第6行第5列将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超过年度利润12%未扣除的捐赠支出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该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注:1. A105010~A105120任意一张表被选中,必填报A105000表。

2. 行业代码为6600、6700、6800、6900的企业,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须填报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10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6000)

注:不论是否涉及有以前年度亏损弥补或当期亏损的企业,必填报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11填报填写税收优惠明细表

(A107010~A107050)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均需填报本表。

注:1. 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办理。

2. 填写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的企业,须同时填写A107010。

3. 填写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企业,须同时填写A107040表。

12填写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表

(A108000~A108030)

注:1. 填报A108000表时,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有“分国(地区)不分项”和“分国(地区)不分项”二种选择。如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国家(地区)”项应逐行填报A108000及其附表;如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A108010表、A108020表、A108030表“国家(地区)”项仍可以填写多行,而A108000表“国家(地区)”项不需要填写。本抵免方式一经选择后,5年内不得改变。

13填写主表(A100000)

注:1. 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企业必须同时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2. 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

18填写《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

纳税调整明细表》等附表

注:1. 根据当年发生非货币资产投资、资产(股权)划转、债务重组、合并、分立、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重组业务的情况,选填《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主表)》。

19提交申报表

填写完毕并已通过检查所有数据,输入密码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20查询和打印

(查询方式1)

(查询方式2)

注:提交申报完成后,十分钟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涉税查询]-[申报征收查询]或[申报查询及打印]查询。查看申报是否成功,避免出现申报不成功造成逾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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