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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信招标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这几个网站就够了! 查询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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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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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gsxt.gov/

可查询: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异常信息、股东及出资情况等。

2、信用中国

网址:http://creditchina.gov/

可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ccgp.gov/

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

网址:11315.con

★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综合性信用查询平台,是上述网站平台的有力补充。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信息、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评价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媒体的评价信息,以及实名制下的消费者评价信息(包括消费信息、交易信息、合作信息、劳务信息等),按照统一的征信规则,汇集到相关企业信用档案。通过科学的数学分值计算,适时反映出企业动态的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消费之前、商家交易之前进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各项市场交易活动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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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雪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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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

谈及在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位政府负责人表示,一是明确查询渠道。根据国家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虽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但考虑到上述渠道尚未覆盖所有信用信息,《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还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

二是强调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对失信主体既要惩戒到位,也要防止造成“误伤”。从具体失信记录来看,有的失信行为并未达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因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在使用信用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是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进行甄别,依法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

三是做好证据留存。《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一系列失信惩戒措施,对由此引发的质疑、投诉,相关单位存在举证责任。为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相关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相关主体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是落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方式,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将具有重要作用。”这位负责人表示。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

在招投标活动中,除了要跟招标方紧密联系,所有的投标者也都互为竞争关系。而企业信用评级有利于企业对照着招标条件和自身的状况,对自己的中标几率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与其他投标者的竞争,往往还能让企业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有利于后续的改善经营。

总体来说,企业的信用评级都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好的信用评级,不仅可以提高中标率,还能让企业对自身有一个较为充分的了解,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都是有益的。

作为第三方招投标信用评估机构,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是21315征信管理集团发起单位之一,简称21315中品信用,是我国较早且具较高权威性的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是2014年6月第一批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21315企业征信系统专注于企业信用研究和信用保护,提供便捷的信用查询服务,并出具有实用价值的企业征信报告,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平台。

现在,中品质协重磅推出专为招投标企业提供服务APP“爱投标”。在“爱投标”上,企业们能够查询到自己目标合作伙伴的一切信用信息,极大地减少了合作风险,增进了合作效率。为招标单位合理选择投标客户和控制招标风险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爱投标”还会帮助招标企业发布招标信息,并推荐资质领域相符、信用佳的企业参与投标。针对投标企业,“爱投标”提供的服务更加全面。不仅会定期推荐合适的标的项目,由专业的分析师进行招标公司需求解析,提供标书策划方向建议。还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具详细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一份信用等级高的报告,将在投标现场为企业提供极具优势的分数加成。相信“爱投标”,将会成为广大企业掌中的又一大得力助手。

投标人必看,财政部第87号令解读:招投标信用信息使用要求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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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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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2017年101日起施行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财政部第87号令,相对于之前施行的管理办法,最新德管理办法做了不小的改动,其中改变最大的是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式、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信用等方面要求有很大的变化,本文小编就以招投标信用信息使用要求方面做些解读。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十二)投标有效期;(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解读: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并须由其信用机构的信用管理师签字盖章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信用报告;(说明:自己截图的没有法律效力)

2、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十一条:“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规定,出具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必须持有《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未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公司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说明:现在社会上的各种评估公司及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非常多,但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3、参与本项目的信用报告及查询渠道必须出自具备《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第三方信用机构查询平台,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报告截止时点及信用等级要求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企业信用等级为###以上的企业;

5、本项目的信用报告使用规则为: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投标人加5分,信用为AA投标人加3分,信用为A投标人加1分,信用为BBB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分。(说明:招标加分情况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原则上C级不能参与项目投标)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资格预审邀请;(二)申请人须知;(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解读: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并须由其信用机构的信用管理师签字盖章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信用报告;(说明:自己截图的没有法律效力)

2、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十一条:“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规定,出具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必须持有《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未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公司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说明:现在社会上的各种评估公司及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非常多,但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3、参与本项目的信用报告及查询渠道必须出自具备《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第三方信用机构查询平台,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报告截止时点及信用等级要求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企业信用等级为###以上的企业;

5、本项目的信用报告使用规则为: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投标人加5分,信用为AA投标人加3分,信用为A投标人加1分,信用为BBB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分。(说明:招标加分情况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原则上C级不能参与项目投标)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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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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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十二)投标有效期;(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解读: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并须由其信用机构的信用管理师签字盖章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信用报告;(说明:自己截图的没有法律效力)

2、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十一条:“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名单”规定,出具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必须持有《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未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公司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说明:现在社会上的各种评估公司及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非常多,但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3、参与本项目的信用报告及查询渠道必须出自具备《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第三方信用机构查询平台,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报告截止时点及信用等级要求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企业信用等级为###以上的企业;

5、本项目的信用报告使用规则为: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投标人加5分,信用为AA投标人加3分,信用为A投标人加1分,信用为BBB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分。(说明:招标加分情况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原则上C级不能参与项目投标)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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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资格预审邀请;(二)申请人须知;(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四)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五)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七)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解读: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并须由其信用机构的信用管理师签字盖章生效,否则视为无效信用报告;(说明:自己截图的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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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本项目的信用报告及查询渠道必须出自具备《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第三方信用机构查询平台,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报告截止时点及信用等级要求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企业信用等级为###以上的企业;

5、本项目的信用报告使用规则为: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鼓励守信企业的要求,信用为AAA投标人加5分,信用为AA投标人加3分,信用为A投标人加1分,信用为BBB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得分。(说明:招标加分情况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原则上C级不能参与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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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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