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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次发放多月工资到底如何代扣代缴个税? 流量视频课程
有学员反映,他们公司前些天才把10月和11月的工资一次性发放了。他每月工资扣完社保之后是3000元。按照常理来说这次应该收到6000元,但是公司这次发放工资时给他扣了个税, 该公司12月为其扣缴的个税数额为:(3000+3000-3500)*10%-105=145元。
那么,一次性发放2个月的工资个税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
当然各地税务机关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比如厦门地税2017年9月份发布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补缴申报工作,加强我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补缴申报提交的资料规范如下:
一、补缴(更正)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超过六个月的,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客户端仅接受扣缴单位补缴(更正)六个月以内(不含当前属期)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数据。超过六个月的,需提供以下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补缴申报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包括纸质报表或者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导出的电子数据表格;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原始记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发放工资的银行账户转账记录或者员工的上班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法院、劳动仲裁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以上第1、2、3项为用工单位办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补缴申报须提供的资料;第4项资料须至少提供一项;无法同时提供第2、3、4项材料的,须提供第5项材料。
如果纳税人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并协助核实具体情况。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7日
部分省市规定及操作建议,可参阅
山东省地税局的规定有一定特色,值得关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所字[1995]11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各地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界限,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
四、对个人取得所得,已明确所有权,但未支取的征税问题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所得,已明确其所有权,而且支付单位在帐务上已作处理,不论个人是否实际支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若企业计提奖金时就到个人,此时已确定了个人所得,在计提月份应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企业视频课程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三险一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十四、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
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规定: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处理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人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的处理
(一)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
即: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本文内容由百度知道网友绿水青山006贡献)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视频课程
农历新年前商家们都在各显神通地搞促销,海量的礼品送了出去,客户得了实惠,商家销量也蹭蹭的提高,本来是双赢的,但是在这双赢的表面下却隐藏着涉税风险。
其实早在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对向个人赠送礼品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最后小编留个问题: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如果属于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在实践中企业不可能向客户要税款,那么只能自己掏腰包为客户缴税,在这种情况下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或购置价格确定应税所得是否恰当呢?
要发年终奖了,企业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视频课程
春节临近,不少准备发放年终奖。年终奖是对工作人员一年的勤奋工作肯定,伴随着年终奖的发放,过年的气氛也越来越浓厚,企业上下都会沉浸在喜悦的氛围之中。不过,财务朋友们不要忘了,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哦。企业发放年终奖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听小枫给您讲解:
年终奖在税法上称之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2017年12月份,小明所在的A公司发放12月工资8000元,同时发放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那么针对年终奖A公司应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呢?
第一步比较12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的大小:8000>3500
第二步用年终奖除以十二个月确定根据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000÷12=1000,1000对应的税率为3%,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
第三步计算年终奖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00×3%=360(元)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例2:2017年12月份,小明所在的A公司发放12月工资3000元,同时发放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12500元,那么针对年终奖A公司应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呢?
第一步比较12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的大小:3000<3500,
第二步用年终奖减去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2500-(3500-3000)=12000
第三步用用年终奖减去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除以十二个月确定根据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000÷12=1000,1000对应的税率为3%,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
第四步计算年终奖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00×3%=360(元)
注意事项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客户赠送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税务稽查补缴税款 企业视频课程
青岛某皮包有限公司2014年9月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赠送个人礼品费,2015年9月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赠送个人礼品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单位应补扣补缴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对该单位应扣未扣的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和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责令限期补扣补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该单位应扣未扣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1、不要忽视代扣代缴义务,公司向客户送礼也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同时还要视同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3、同时还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