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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如何设立?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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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设立是指合伙人为了使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并取得生产经营资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根据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合伙人是指合伙企业的设立人,即从事合伙企业设立活动的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依法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必须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合伙企业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载明以下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 “普通合伙”字样。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经营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即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合伙企业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具备的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上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注意事项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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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

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税[2008]159号文第四条对此有比较清楚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设立依据 所谓设立的依据,即设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出资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 注:《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2、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三、出资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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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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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元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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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普通合伙企业会降低企业在运营期间的风险,由两个人分摊,而合伙企业又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注册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至少为2个,上限未做规定;自然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不得成为合伙人,比如国家公务员就是不能注册公司的。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10个必要记载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必须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严格来讲,合伙企业也不应该叫“公司”。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是否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企业有注册资金要求吗?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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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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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网友咨询:

合伙企业是否有注册资金的限制?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郭元春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法》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像公司法那样规定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这也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显著区别之一。只不过,在公司设立条件的习惯性思维之下,这种区别有些难以理解而已。

郭元春律师补充:

合伙企业由于本身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它已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为企业资信提供了保证,而且从近年来的实际操作情况看,验资形式和验资报告的可信程度有限,注册资本金很难真实反映企业真正的经济实力和清偿能力。另一方面,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注重的是人合,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因此,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而由各合伙人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出资,为更多的人,特别是一些有能力但一时缺少资金的人参与合伙经营创造了条件。

郭元春律师总结:

公司资本不过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一个抽象的数额,而绝不是公司任何时候都实际拥有的资产。

必知!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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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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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可设立的公司类型是比较多样化的,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办理流程 1、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递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 3、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4、办理公司公章刻制; 5、办理公司基本户开户; 6、国地税局进行报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介绍的,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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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可设立的公司类型是比较多样化的,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办理流程 1、办理公司名称核准,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递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 3、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4、办理公司公章刻制; 5、办理公司基本户开户; 6、国地税局进行报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介绍的,深圳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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