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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这些都是你最关心的汇算清缴、所得税问题!附详细解答!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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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又到了每周财税问答的时间啦!

本周的“财税问答平台”又有哪些热点问答呢?一起来看看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的一周热点吧!

总分公司汇算清缴

提问者:

6640****

我公司是总分支构的形式,分公司独立核算(收入、成本、利润),领取了非法人营业执照,进行了纳税登记,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是季度分别预交,然后年度由总公司汇算清缴?还是分别进行汇算清缴?

回答者:吴老师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就地预缴。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核定的分配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当期应纳税额,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全部应纳税额,按规定的分摊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扣除各自已预缴的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多退少补。

所得税汇算清缴

提问者:

2015****

问:利润总额为负数汇算清缴时还需要做纳税调整吗?如果需要,纳税调整该如何做帐务处理?

回答者:王老师

利润总额不论是正数还是负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要做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只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税款的调整过程,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提问者昵称:

1580****

问: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回答者:王老师

1.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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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缴纳、政府补助等,你关注的财税问题都在这里了!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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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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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财税问答”时间又又又来啦~

小编和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快来一起学习学习吧!

有任何财税方面的问题,记得到“财税问答”版块提问哦。

本周“财税问答平台”热点

一、基础信息表的资产总额怎么填列

提问者昵称:1528504***

问:请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的资产总额怎样填列?

回答者:李老师

答:基础信息表的“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出租电梯及大楼上的广告位如何缴纳增值税

提问者昵称:15866078***

问:一般纳税人出租电梯及大楼上的广告位按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吗?

回答者:王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区别

提问者:魂**

问: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有什么区别?

回答者:吴老师

答:专项应付款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是货币性资产,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对拨款有结余是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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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若干问题 财税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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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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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1、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奖金、福利是否要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企业所得税前能扣除么?

2、工会组织活动对获奖员工给予的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按照规章制度,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的给予职工个人因参加技能培训费用的报销,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专家回复:

1、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

2、工会的奖励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3、报销职工培训费用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专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除按照上述规定以外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对于工会每年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等等发放的奖金、在工会部门工作的人员因组织各种项目工作发放的奖金等等,不论奖金的来源如何,都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单位委派,学费公司承担。那么应该从单位的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属于个人收入,不需要交纳个税。

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执行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具体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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