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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视频课程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挂牌后,承继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邮政编码:510623,联系。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46号,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吉祥路办公区。
三、2018年7月5日挂牌后,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广州市税务局专栏(网址:gz.gd-n-tax.gov),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n-tax.gov/pub/001025、12366.gov),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ltax.gov/gztax)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功能由新启用专栏承接。此前在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等受理结果仍在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和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挂牌后,将启用“广州税务服务号”微信服务号、“广州税务”微信订阅号、“广州税务”新浪微博,原“广州国税”微信服务号、“广州地税”微信订阅号、“广州国税”和“广州地税”新浪微博、“广州国税”腾讯微博停止使用,相关用户、功能、数据分别迁移至“广州税务服务号”微信服务号、“广州税务”微信订阅号、“广州税务”新浪微博。原“广州税务企业号”继续使用。
四、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邮政编码:510623),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邮政编码:51062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
信访诉求,联系。
五、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稽查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二、三、四、五稽查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广东国税电子税务局关联申报操作指引,赶紧学起吧! 税务视频课程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系列业务指引(五)
为推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42 号)要求,加强国际税收信息化建设,广东国税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应用,编写了《广东国税电子税务局关联申报操作指引》,以供参考。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当年度与关联方之间无发生业务往来,无需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
2、进行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流程图:
一、进入系统方式
(一)利用搜索引擎
在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置顶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
(二)输入登录地址
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http://etax-gd.gov/,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
二、进入登录界面
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后,需要进入账户登录界面,具体进入方式为点击右上角的“登录”选项,如下图:
三、使用账户登录
可以选择通过用户名登录、企业CA登录和个人CA登录三种形式进入系统,以用户名登录为例,在“用户名”、“密码”分别填入登录信息,点击“登录”,如下图:
四、进入办税界面
系统自动跳转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界面,如下图:
五、关联申报界面路径
点击顶层主栏目的“申报缴税”,系统界面转换至“申报缴纳”界面,点击界面左侧的“申报清册”-“其他申报”,界面右侧自动显示“其他申报”的申报表格界面,点击“国地标志”为“国税”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如下图:
六、进行关联申报界面
可以自由选择“网页申报”或“离线PDF申报”,其中:“网页申报”为在线申报模式,在报表填报和报表上报两个过程均需要联网;“离线PDF申报”为离线申报模式,在报表填报时不需要联网,在报表上报时需要联网,如下图:
七、填报范例
(一)网页填写申报示例
1.点击网页填写,进入网页申报界面
2.系统自动转至《报告企业信息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如下图:
3.保存好报告企业信息表后,弹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根据实际需求勾选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提醒: 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除填报表G000000、表G100000、表G101000外,应根据发生的交易类型据实选填表G102000—G108000,并同时填报表G109000及表G113010,如发生境外关联业务往来的还需按要求填报表G112000。报告年度所属期间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需额外填报表G113020。
4.弹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及相关附表,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好所有应填表格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5.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申报成功。
(二)离线PDF申报
1.点击离线PDF申报,如下图:
2.弹出下载界面,选择后好下载地址后,点击“立即下载”,如下图:
3.下载后打开文件,如下图:
4.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毕后,拉到PDF文件最下方,输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密码(注:纳税人数字签名并非必须填报项,如果选择了数字证书签名,则无需输入纳税人密码,否则会报错导致无法提交)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如下图:
广东国地税合并办税缴费“一厅通办” 流量视频课程
在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后,新机构不断整合力量,推出更多优质服务举措。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介绍,目前全省纳税人在一个厅、按一个键、进一个网,就能完成相关税收业务。
以“一厅通办”为例,今年5月1日起,广东各级税务部门通过互派人员、互设窗口和联合进驻政务中心等方式,全省基本实现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如,广州市天河区,仅5月份,该区税务机关联合办税服务厅就为纳税人办理了“一厅通办”业务9911宗。
在省局新机构挂牌后,为让纳税服务更高效,税务部门还整合了网页版网上办税业务受理业务。全省纳税人(不含深圳)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一个入口登录,即能办理1134项涉税费业务,无须任何升级或更换,便可在新系统办税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吴紫骊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稳妥有序地推进市、县层面的税务机构改革工作,推出更多高效统一、便民利企的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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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截止!这些工作你完成了吗? 企业视频课程
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眼看仅剩16天,还未申报的企业得抓紧了!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根据预缴的所得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什么时候开始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三、汇算清缴需准备哪些材料?
2016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试行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报方式,即相关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存,在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时才需报送。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涉税资料保存的规定,自行保存以下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4、备案事项相关材料;
5、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情况等。
四、汇算清缴有哪些流程?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都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不同的地区网上申报的流程或许不同,以广州为例:
1、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
2、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
3、让税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
4、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鉴证报告。
五、汇算清缴可以延期申报吗?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不能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不能备齐上述资料的,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延期申报申请。
六、逾期申报会有什么影响?
无特殊情况下,逾期申报可能会产生罚款、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个税管家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仅作参考,具体申报要求还得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仅剩16天的申报时间,还未申报的企业得抓紧了!
办税指南丨电子税务局注册和登录统一,操作指南看这里! 税务视频课程
电子税务局注册和登录统一
有什么功能 / 该怎样操作
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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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注册
功能
未开通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重庆市电子税务局。
操作指南
功能入口
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http://dzswj.cq-l-tax.gov”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首页,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数据录入
1、录入自然人真实姓名;
2、录入自然人姓名对应身份证号码;
3、录入用户注册名,格式必须是数字、字母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默认身份证号作为用户注册名;
4、录入银行卡号;
5、录入手机号码;
6、录入电子邮箱(非必录项);
7、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电子税务局服务协议》”链接打开电子税务局服务协议;
8、阅读并同意协议:
9、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发送到(第 5 步)录入的手机号码)后,录入收到的验证码。
实名认证
信息录入完毕,点击“银联实名认证”按钮发起实名认证。
完成注册
注册成功,返回成功提示页面。
注意事项
1、必须录入真实的自然人信息,否则实名认证不通过;
2、银行卡号对应的银行卡必须是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必须与银行预留信息一致;
4、必须同意电子税务局服务协议后才允许提交;
5、通过该方式将同时开通重庆国税电子税务局和重庆地税电子税务局,注册信息通过短信发送到您的手机上。
联合登录
如果您只开通了地税电子税务局,通过该功能登录成功后,将自动为您开通国税电子税务局,反之亦然。
您也可以使用国地税双方任意一方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双方的电子税务局。
在IE浏览器录入网址“http://dzswj.cq-l-tax.gov”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首页,页面如下图所示:
1、录入用户注册名;
2、录入用户密码;
3、录入验证码。
完成登录
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附件下载
如需下载 CA 证书控件,注册授信表单等资料,请点击页面右上角“地税主页”进入地税主页面下载。
国地税统一用户名
如果您在国地税双方电子税务局的注册用户名不同,可以使用该功能统一用户名。
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后,在用户信息栏点击“国地税统一用户名”链接进入功能页面。
1、录入国税电子税务局的注册用户密码验证身份;
2、录入新的注册用户名,验证通过后,国地税双方电子税务局用户名实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