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性能检测评分
注:本网站页面html检测工具扫描网站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
5月1日财税新政实施后,这3种情况的一般纳税人不能转回小规模 财税视频课程
随着5月1日的到来,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回小规模,以下3种情况没法转回。
一、5月1日新政实施后,未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回的一般纳税人,逾期后不得转回小规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两个条件。
二、属于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只有生产加工业、商业企业等营改增之前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注意:
1、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
3、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应按照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最新口径 营销视频课程
税税无忧于5月9日为大家整理出一般纳税人不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八种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不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有应税服务收入>0的纳税申报的,为营改增纳税人)”。现该规定又有新的口径,按最新口径,一般纳税人登记前12个月有货物销售申报的,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可转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理解一般纳税人登记前12个月有货物销售申报?据权威部门解答:
1、不考虑一般纳税人有没有应税服务收入,只要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前12个月有货物销售申报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就可转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例1:A企业于2017年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前12个月货物销售收入申报为1万元,应税服务收入申报为490万元,A企业其他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则A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一般纳税人登记前12个月货物销售收入申报为零,应税服务收入申报也为零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可转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例2:B企业于2017年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前12个月货物销售收入申报为0万元,应税服务收入申报为490万元。则B企业按现行规定不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3:C企业于2017年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前12个月货物销售收入申报为0万元,应税服务收入申报为0万元,C企业其他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则C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税税无忧
2018年5月18日
自己网上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流量视频课程
我们都知道现在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了,不过需要符合下面这些要求才行。
网上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一、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要同时符合下面这两条件:
1、 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想要转回小规模的企业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
二、网上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流程
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申请转登记。
登录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界面2、选择“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
3、点击“我要提报一个新申请”
4、点击“填表”
5、进入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
6、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点击“提交申请”。
自己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7、待税务机关受理通过后,点击“查询受理结果”以查询受理结果。
三、转登记后还可再转一般纳税人吗?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注意: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月1日财税新政实施后,这3种情况的一般纳税人不能转回小规模 财税视频课程
随着5月1日的到来,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回小规模,以下3种情况没法转回。
一、5月1日新政实施后,未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回的一般纳税人,逾期后不得转回小规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8年5月-12月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两个条件。
二、属于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只有生产加工业、商业企业等营改增之前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
注意:
1、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
3、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则应按照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