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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

5月1日新政提醒!增值税税率降低后,财务人需要注意的9个要点! 财务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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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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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增值税制度,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激发市场活力,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增值税税率由17%、11%、6%调整为16%、10%、6%。4月4日,关于税率调整的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正式下发,5月1号起执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近期关于税率调整的热点问题。

1问:征收率5%跟3%调整了吗?

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没有涉及到征收率和预征率的调整,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满足简易计税方法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2018年5月1日后征收率还是5%。

2问: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答:最近网络疯传:一般纳税人企业四月底一定要将所有进项发票认证,新政五月一日后无法抵扣,同时四月底确保发票不要开错,五月一日后新开票系统中无法开具红字发票。

这是误导。首先,能否抵扣不会因为税率的调整而变化,而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60日,而不是必须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认证完毕。

同时,五月一日之后不能开具红票没有任何依据。

所以,广大会计人们不要担心发票不能认证或在五月一日之后无法开具红票。

3问: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答:应按照原税率开具。

4问: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5问:税率调整后,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有调整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上述规定以外的出口退税率目前文件未作调整。例如: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货物,仍适用15%的出口退税率。

6问:税率调整后,出口退税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举个例子:A企业为外贸企业,2018年2月3日购进一批货物,当时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若A企业于2018年7月4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则该批货物仍适用17%的出口退税率;若A企业于2018年8月4日才将该批货物出口,则该批货物适用16%的出口退税率。

7问:税率调整后,税控设备是否需要升级才能开具新税率发票?

答:届时将会进行升级。具体关注上级主管部门信息。

8问: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答: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前的,适用17%、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日后的,适用16%、10%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的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举个例子:B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纳税人)采购一批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7%)并预付了货款,C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发货。则C公司应当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若C公司采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并于4月3日收讫销售款项,则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也应当按17%税率开具。

9不到500万会不会强制转回小规模?

答:财税[2018]33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不会强制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一分钟速读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

5、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6、通知还对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出口相关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明确,对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进行了明确;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8、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9、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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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5月1日后建筑业11%税率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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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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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月1日增值税17%和11%税率取消

4月1日开始新增环境保护税,今后部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了,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可以想象到,财务人员很可能会因为税率变更而忙疯。

自从3月28号晚上公布了减税的消息后,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懂是否取消17%和11%税率,现在有了明确的答复:5月1日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10%、6%。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

税率

税改主要目的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这一次的增值税税改,是在营改增后重大的完善,这为未来的税收打下了基础,彻底颠覆了税收。

4月1日环保税开征

税率

4月1日迎来环境保护税申报日。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开出的首张税票。各税务机关统计,初步即将有24万户纳入环境保护税系统。

税率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特定行为税,通过征税遏制超标排污的蔓延,让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体现外部成本的内生化。征收环保税是我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一步。

4月1日起新增信用级别并取消扫描认证

税率

根据税务总局2018年第8号公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从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将由原来的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一是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二是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对A、B、M、C级纳税人的举措

1、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可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5)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6)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百万元及以上的,主管国税机关无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7)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2、对B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3、对M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4、对C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他严格管理措施。

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下调,合同、发票的28个问题。

1、销售方特意等到五一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2、简易征收和小规模哪个更具优势?

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不能享受增值税季度9万元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可以。

3、政策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将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一定时期如何理解?该制度是一直存在还是仅仅存在于5月1日之后的一定时间段?

是的,最新文件已明确在2018年12月31日前。

4、税率变了,进项税额要4月全认证完吗?

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全部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也比较繁锁。

5、转为小规模,但有固定资产,40%的留抵,怎么处理?

按原则上是不能再进行抵扣,一旦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转入成本。

6、都是什么行业减税率?还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生产、销售商品和货物的企业减按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服务行业不变,还是6%。

7、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调整为500万元,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没有达到500万元,那他就不能给我开专票,作为购买方那不就亏了吗?

对方可以代开3%的专票,不能开17%的专票,作为购买方确实是不划算。

8、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增加,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或是有什么好处?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好处是,可以继续使用低税率发票3%或5%,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年度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还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10、5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开红字发票,税率在开票系统应该是开不出来,最后只能退税。

11、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账户收钱了,然后又转入法人私人账户了,老板给他家人用了,有没有什么风险?

做为股东借款,如果股东一年之内没有还给公司,法人按20%交人个所得税。

12、农机设备原来没抵完的进项税可以退回吗?

最好在4月底前认证,是否能退,还得看合同日期,以及发票开具日期。

13、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5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依据新的政策,企业要把新签合同管理好,可以签16%或10%税率的合同。

14、房地产老项目5%的怎么办?

断续执行简易征收,按5%交增值税,不影响。

15、新政策实施后17%税率的专票有抵扣期限吗?

要等待税务局最新通知,企业做好进项发票梳理工作,哪些发票在5月1日之前能收到,进行认证。

16、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一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17、粮油也调减为10%?

是的,初级农产品税率11%调整到10%。

18、有人说五月份实施,有可能吗?

最新文件已明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19、工业、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高到500万元,是否意味着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会减少?还是会实行更广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3%税率专票?

不会减少,如果我是购买方会考虑和一般纳税人合作,如果转成小规模,会减少订单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对于一般纳税人,要考虑自己的客户需求,不能随便转小规模纳税人。

20、老师们好!5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5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10%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5月1日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10%签的合同,可以开10%的发票。

21、是17%的都变成16%吗?批发贸易会调整吗?

批发贸易也包括在内,税率也是16%。

22、那5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6%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23、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能详细说说嘛?建筑的总包合同呢?租赁老项目5%的呢?

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1个点。

24、请问,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现在是核定征收,国地税合并以后,必须是查账征收吗?

会的,要查账征收,所以要把账理清楚。

25、超过50 万元被税务局通知变为一般纳税人,还没去变,还需要做什么?是不是不用管?直接还是小规模?

要与税务局沟通,看是否可以现在不予办理。

26、农产品深加工的税率是多少?

5月1日之后也为16%。

27、我们企业是做不动产租赁的,会调吗?

会调成10%的税率。

28、房地产、有形动产租赁税率调整吗?

房地产调整成为10%,有形动产调整为16%。

收藏!5月1日新政实施后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表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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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诗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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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政策5月1日起就要开始实施了,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国税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了解到了5月1日新政实施后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速速记下这些重点!

☆☆如何记忆?☆☆

1

16%,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

16%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情况外,都使用16%的税率。

特殊情况要例外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这类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10%。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

10%,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10% 。

10%的税率,基本就是正列举了,只要记住这些就行。10%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基本都是涉及销售服务、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10%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6%;

2、除了10%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10%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无形资产,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10%的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就适用10%税率。

3

那么剩下的6%、0%,其实就很好记忆了。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

除了10%正列举的服务,还有动产的租赁服务是16%,其他服务适用6%。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除了转让土地使用权,其他销售无形资产适用6%。

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上游新闻记者 吴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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