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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例分析!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样享受~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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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乐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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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才送走2017年,这不,2018年的第二周转眼也过去了。

要想在新的一年有所收获,就得提早做准备和计划~小达提醒,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拉开序幕啦!为了帮助大家早做准备,小达特意整理了现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供大家参考~都是干货,赶快来看看啦,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无论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当然了,要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没有例子是不是有点不太好理解呢?别担心,为了帮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和运用政策,下面小达以实例形式来分析政策的实际应用~

案例一

A公司属于工业企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从业人数76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

分析:A公司符合“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条件,按照2017年度适用的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A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5×50%×20%=4.5万元。

案例二

B公司属于其他企业(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从业人数76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

分析:细心的你可能已经发现,B公司的数据和上面A公司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行业不同,B公司主营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那么这个时候适用的判定条件就应该是“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显然,B公司的资产总额超过了1000万元的标准,因此,B公司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5×25%=11.25万元。

案例三

C公司属于其他企业(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2017年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万元,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20%),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26人,资产总额700万元。

分析:按照“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条件,C公司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要求的,那么问题来了,C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那C公司还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文件规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所以C公司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温馨提醒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人数没算对!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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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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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正处在申报2017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一个科技型企业接到财务公司的电话说,企业因为从业人员超标没办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的利润只能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为什么呢?

01

这个企业的人员构成情况是这样的。

除了二十几个管理层人员是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外,其他将近100人都是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来的。

企业认为他们的实际从业人员数量就是二十几人,仅就这一点,他们完全有资格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为只有与企业有劳动关系(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才能算作是企业的人,劳务公司派遣来的人员当然是劳务公司的人啦!

真的是这样吗?

02

非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中的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所以,根据这个规定,上述案例中企业的将近100人的劳务派遣人员,应该计算在该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中。

03

据此,这家企业因为从业人员数量超过了“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的规定,所以,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道南山,创业至简

南山讲堂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

撰稿:南山讲堂/柳莺

图片提供:小明同学

什么条件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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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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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02

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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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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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纳税申报表应该怎么填?下面就来看看吧。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二)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①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②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5、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度第1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三、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四、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表填写必填申报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二)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填写方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实际利润额”的金额与15%的乘积填入附表三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三)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带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的数据缴纳税款。

相关链接

http://chinatax.gov/n810219/n810744/n1530987/n1531031/index.html

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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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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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一般来说,都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般很少有且一开就就体量庞大的,所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各种政策的扶持,就像我们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遮风挡雨,保证我们能够健康长大。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现在国家给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税政策,降低了企业负担,对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一直以来,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然,深圳顶呱呱小编还看到,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的改革力度还会更大,降低企业的运营承办,确保中小企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得中小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健步前行,能够得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

日前,就有人提议,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将年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月销售额由3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为10万元。分级分类制定不同企业的“五险一金”缴费政策,适当降低缴费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另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清理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全方位的来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当然,这几项目前还只是提议,还没有落实,所以中小微企业主只能先期待一下了,不过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我们还是要来多了解一下的,毕竟,切身利益相关。

http://szdgg

一、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既然有这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我们要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中小微企业呢?区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有哪些呢?请看下图: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是什么?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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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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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那么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理

(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核定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以报代备”。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可以直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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