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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行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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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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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营改增,在这里妙女读财只讲述2018全新《经济法基础》重难点与必考点,具体完整内容请参考教材。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改变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1)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不改变工商登记,先交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征税范围: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费用减除标准(每月3500元)×实际承包或承租月数

税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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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个人所得税将要这么改!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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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w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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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将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合并,作为第五项,修改为:“(五)经营所得”。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五项至第十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四、在第四条第六项中的“复员费”后面增加“退役金”。

将第七项中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修改为“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

五、将第六条修改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照所取得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七、将第八条改为两条,分别作为第九条、第十条,修改为: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居民个人年度终了后需要补税或者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九、将第九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十二、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五条,将该条中的“外国货币”修改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修改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本法所称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六、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十七、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此外,还对个别条文作了文字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来源:全国人大

2018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互联网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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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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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率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及损失 -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2、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来源:专一网(cost88)

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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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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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针对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U型西的解答,如果是实行外部承包经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详情请看下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租赁)经营方式过程中,凡承包(租赁)者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收取承包(租赁)者定额上交承包(租赁)费收入的,属于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取得劳务收入的纳税范围,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对实行内部指标考核、承包者不自负盈亏,仍由企业统一核算盈亏的内部承包,由于企业的经营权没有改变,其收取的承包费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企业实行外部承包(租赁)经营,其向承包(租赁)者收取的承包(租赁)费,属于经营租赁的应税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

收取承包人上交的利润按什么税率交税?

一、这个问题要区分承包人是个人还是单位;也要看具体承包合同对利税的缴纳是如何规定的。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人、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的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按照此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是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以纳税人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必要费用(目前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500元)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关于承包费收入如何交税的全部内容了,收取承包人上交的利润按什么税率交税?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简要学习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推广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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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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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节起学习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的规定。

如承包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的,不需要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之后,工商登记依旧是企业的,自然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就要看承包或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有没有所有权,如果没有,承包或承租人只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的所得,这个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个税。

如果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费后的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则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个税。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经营、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也按照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个税。

个人劳务报酬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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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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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1.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2.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例】4年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 3年。2017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250 000元(未扣除含承包人工资报酬),按合同 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0 000元。请计算该承包人2017年应納个人所得税税额。

(1) 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缴费用-每月必要费用扣減合计= 250 000 -30 000 -3 500 x 12 = 178 000 (元)

(2) 该承包人2017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78 000 x35%-14 750=47 550 (元)

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收人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或 =:(每次收入额-800) X20%

2. 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或 =每次收入额x (1 -20% ) x20%

3.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 =每次收入额x(l -20%)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下表。

【例】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 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 额为32 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 (1 -20% )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 000 x(l -20%) x30% -2 000=7 600 (元)

1.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 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 的个人所得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1)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 360元的:

①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 +(1 -税率)

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2) 不含税收人额超过3 360元的:

①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x (1 - 20%) ] + [ 1 -税率x (1 - 20%)]

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x(1-20%)] +当级换算系数

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1)中的公式①和(2)中的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劳务报酬收人所对 应的税率(见下表); (1)中的公式②和(2)中的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 额按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见下表)。

【例】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 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 000元,与其报_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 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8 000-2 000) x (1 -20%)] +76%= 48 421.05 (元)

(2) 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 421.05x30% -2 000 = 12 526. 32 (元)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互联网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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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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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夏季达沃斯已经成功闭幕了,又给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都给打了一支强心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新的经济模式也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对于想创业的大家有没有心动呢?

  有的人创业会选择自己成立公司,有的人创业会选择利用现有的成熟的平台,承包、承租经营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可以利用现有的厂房、设备和技术,加上自身的管理营销能力,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篇文章,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形式较多,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承包承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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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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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事业承包承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感兴趣,其实承包承租项目的税务问题很简单,会计学堂的小编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各位看完后能够有所收获。

企事业承包承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1、如果是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两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或者可以理解为是"企业的会计净利润-必要费用+可能每月领取的工资".

企事业承包承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上文中会计学堂已经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大家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前往会计学堂的官网进行资咨询.我们有专业的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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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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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有两种计算办法:查账征税、核定征收。

1.第一种:查账征税 扣除项目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标准基本相同。

(1)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 42 000 元/年,即 3500 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 前扣除;

(2)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 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5)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 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①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③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企业的经营所得④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例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关扣除项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A.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分别是 14%、2.5% B.投资者及职工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C.企业年度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出当年销售收入 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内扣除 D.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答案】D

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 1 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与合伙企业自然人和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经营期为 1 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 3 500 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3 500 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 单选题】张某为熟食加工个体户,2013 年取得生产经营收入 20 万元,生产经营成本为 18

万元(含购买一辆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 8 万元);另取得个人文物拍卖收入 30 万元,不能提供原值凭证,

该文物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海外回流文物。下列关于张某 2013 年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 年)

A.小汽车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B.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 5.8 万元

C.文物拍卖所得按拍卖收入额的 3%缴纳个人所得税

D.文物拍卖所得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选项 A,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 B,应纳税所得额=20-(18-8)-3 500×12÷10 000=5.8(万元);选项 C,按转让收入额的 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 D,拍卖物品属于 财产转让所得,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不能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重点】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承包人工资-承包费-必要费用扣除(42 000 元=每月 3 500元×1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 计算问答题】2014 年 1 月 1 日,甲与其所在的事业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招待所。 2014 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 150 000 元(含甲工资),按合同规定甲每年应上缴承包费 30 000 元。

请计算甲 2014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甲应纳税所得额=150 000-30 000-42 000=78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8 000×30%-9 750=13 650(元)

企业承包经营所得收入如何纳税?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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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纳税的问题一直是各大企业所关注的对象.作为会计,企业纳税的问题必须了解,今天小编将来为大家讲解关于企业承包经营所得收入如何纳税的问题,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请阅读文章.

企业承包经营所得收入如何纳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照经营合同分得的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承包人、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的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 承包人、承租人所有的,按照此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只是按照合同(协议)的规 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的时候,以纳税人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必要费用(目前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 500元)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例1:某企业职工程先生承包了本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根据承 包合同的规定,程先生在承包经营期间每年必须向发包方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收入归本人所有.承包经营的结果是:扣除正 常的经营成本、费用和上交的承包费以后,程先生本纳税年度取得 承包经营收入20万元.由于程先生上交承包费以后的经营成果归本

人所有,所以他的这笔收入应当按照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 减除必要费用42000元(即3500元X12=42000元).程先生本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200000元-42000元 = 158000 元

应纳税额=158000元X35% -14750元 = 40550 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本纳税年度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人额-3500x本纳税年度实际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月份数.

纳税人在多处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人的,应当将其从各处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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