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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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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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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平台常见问题

1.如何获得最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及退税率文库?

问题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出口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须采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研制的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该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大连龙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开发,供全国范围的出口企业免费使用,不需要任何费用。出口退税企业可以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taxrefund),登录网站首页后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及最新退税率文库。

2.如何对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问题回复:申报系统使用一段时间之后,用户须定期对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申报系统在发生意外事件而造成数据被破坏时,数据能安全恢复。点击“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根据系统提示和用户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本地备份或者云备份。①本地备份,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完全数据备份”或者“业务数据备份”(前者备份系统内所有数据,备份文件格式为“db”,后者备份包含除商品代码库之外的所有数据,备份文件格式为“zip”)选择后确认,根据系统的提示,点击“确认”,进行备份,接下来用户需选择备份文件的存放路径,如不选择可直接点击“确定”进行备份,系统会将数据存放到系统默认的目录“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下;如需更改可以自行选择存储的路径。备份完成后,系统会提示备份数据存在的位置,并且以电脑的系统时间来命名备份文件。例如:20171227_1111代表2017年12月27日11点11分做的备份,以后用户可根据备份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性进行恢复,最后点击“关闭”,系统数据备份完成。②云备份,系统数据备份窗口中,选择“立即备份”,进行系统数据云备份,云端备份期间会验证用户当前申报系统中是否存在企业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如果存在,将会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用户在初次进行云备份时,系统会根据用户的企业代码自动产生初始密码,并告知用户密码存放路径,点击“修改密码”,可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3.如何填报电子信息查询?

问题回复:电子信息是出口退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但是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电子信息滞后的情况发生,影响企业的退税进度。电子信息包括报关单的电子信息、代理证明的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海关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电子信息等,如用户遇到相关问题,可填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在审核系统中查询具体单证的电子信息是否存在。点击“其他向导”→“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界面,点击“增加”录入数据。

4.为什么生成申报数据后无法上传?

问题回复:1.系统菜单、按钮或样式无法正常显示(点击上传无反应)

建议使用win7操作系统,同时使用Internet Explorer 10.0及以上版本或Google Chrome 4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网上申报平台。

2.预申报失败提示上传申报文件解密失败(审核失败)

出现申报文件上传解密失败是由于未使用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造成的。请到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taxrefund)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使用最新版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

3.预申报失败提示缺少cpinfo.xml(审核失败)

出现提示缺少cpinfo.xml因为申报系统生成数据包时出现问题,建议撤销申报,重新使用申报系统生成数据包后再次尝试申报。如果还是不能上传成功,建议联系申报系统 客服电话:4006700581。

4.预申报提示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不符

请对比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和网上申报平台首页处的企业基本信息,如出现不一致情况,请按照网上申报平台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在申报系统中重新录入后再次生成预申报数据进行预审。

5.下载的申报系统的升级补丁,如何选择安装路径?

问题回复:如果用户安装申报系统的路径是默认路径,那么补丁的路径也是默认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0版。如果用户安装申报系统的路径为自行选择的其他位置,那么补丁只要安装在目标文件下即可。

6.外贸企业第一次做退税申请,外部出口明细数据采集,数据读入时提示IC卡信息与系统不符,这时什么原因造成的?

问题回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查看企业基本信息有没有填写错误,建议仔细比对该处信息,需与网上申报平台首页处的企业基本信息保持一致。如果排除上述原因,还是有此提示,建议联系申报客服,客服电话 :4006700581。

7.平台登录口令忘记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回复: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平台登录的首要条件是纳税人已在税务机关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并办理完结。而平台和税务机关办理时间存在一天时间差,请在备案后隔天再次进行尝试,平台默认密码为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中的银行账号后8位。

8.平台菜单、按钮或样式无法正常显示

问题回复: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10.0及以上版本或Google Chrome4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平台。

9.预审数据一直排位如何处理

问题回复:出口退税申报高峰期较为集中,一般为申报期最后几天,系统在高峰期可能出现申报数据无法及时处理导致部分排位的情况,请您耐心等待,务必不要重复上传数据,否则可能导致预申报失败,另外请尽可能避开高峰期时间申报。

10.预申报数据无法转正如何处理

问题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部分申报业务必须经预审核通过,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故在进行免抵退、免退税周边业务类及部分证明类申报时,请预申报成功后仔细查看疑点是否包含不可挑过的疑点,如果存在请参考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后再次申报。

11.预申报失败提示申报文件上传解密失败

问题回复:出现申报文件上传解压缩失败,通常情况下是用户生成预申报数据包使用的不是最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0,请用户使用最新版申报系统2.0进行生成数据包。

出口退税其他热点问题

问题一:公司地址变更,从朝阳区迁往开发区,如何办理出口退税备案变更手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出口企业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内容,在“变更事项”项目中选择“退税税务机关代码”,然后在“变更后内容”中填写正确的迁达地税务机关代码。

填写完毕后,持《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前往原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问题二:出口企业以前为生产企业,尚有出口报关单未申报免抵退税,现在企业性质发生改变,要变为外贸企业了,以前的报关单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

企业按照变更前退(免)税办法已申报但在批准变更前未审核办理的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按照原退(免)税办法单独审核、审批办理。对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已按免抵退税办法申报的退(免)税应全部按规定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审批办理退(免)税。

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的,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因此,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在申请由生产企业变更为外贸企业前尽快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

问题三:代理证明号指什么?

答: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

问题四: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有些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货物,并取得了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货物,并取得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专用发票可以一起办理出口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

(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所以,如果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单独进行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

问题五:退税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收到货款(即收汇)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一条的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题六:三证合一后,想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需要将老税号的发票退完税再做变更,如果现在做了变更,老税号的发票还能退税吗?

答:可以退税。出口企业三证合一之后,以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专用发票依然可以正常申报退(免)税。

来源:北京国税出口退税

最新出口退税率如何查询? 查询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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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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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出口退税率,可以直接在国税总局的网站上查询:

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fagui/action/InitChukou.do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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