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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注销

公司法人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可以擅自注销公司? 流量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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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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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需要对企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行为的人。如果公司法人想要注销公司,能否未经其他股东擅自注销公司呢?如果是讨论合不合法的问题,那自然是无权这样做。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熊潇敏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人能不能注销公司

这里的“公司法人”,一般指的是公司法人代表,是具体的个人。总之,公司法人代表有权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但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二、公司法人怎样注销公司

如果是股份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如果想退出,必须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进行协商或由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要得到相应的财产。

熊潇敏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南宁所执行主任、诉讼仲裁部部长,刑辩委主任,曾获广西优秀律师称号。22年法律工作经历(10年法官+12年律师)。擅长刑事、建筑工程房地产、公司法务、矿业能源、常年法律顾问。

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五大类:

(一)由注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熊潇敏律师补充:

三、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注销指的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吊销则指的是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吊销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但不能开展经营业务。

总之,注销是合法行为,是一家企业停止经营的最终的唯一的结果。而吊销只是一个过程,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但还是存在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公司法人是有注销公司权限的,不过有着严格的限制,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本文还向大家介绍了公司法人怎样注销公司、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公司注销,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流量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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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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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公司自行解散清算或由司法破产清算,经法定清算程序,公司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整体了结完毕,均应依法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以最终消灭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经法定程序清算,并依法注销公司登记后,原则上注销公司原股东不再就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就上述案例而言,公司解散后,未经法定程序清算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司主体资格已经消灭,就未受清偿的公司债权人,如何要求原股东承担责任,系本问题要点所在。

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何金宝律师以案说法:

A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0年,A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所需,向B公司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1年。至2011年,B公司向A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于同年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返还B公司所支付全部借款。本案诉讼过程中,经法院审理查明,A公司于2011年已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前A公司银行公户内有货币资产5000余万元,且有多处土地储备,注销前有明显偿债能力。后B公司依法变更并重新确定被告人A公司原股东,以A公司未经法定清算程序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为由,要求原股东就公司注销前的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得到了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

何金宝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2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何金宝律师支招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就公司资产、债务情况进行确认,了结公司未完事务,尤其是在债务清偿中须保证全部债权人公平受偿,最后方可就公司剩余资产在股东间进行分配。待公司依法履行完毕清算义务后,应当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消灭公司主体资格。

公司解散清算的,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妥善履行清算义务。实践中,公司多为未能正确履行清算义务,如未依法将公司解散清算的有关事项告知全部已知的债权人,造成债务清偿遗漏,而产生被诉风险。因此,正确操作清算程序,把握清算流程,对公司清算具有重要意义。

就债务人不当清算,而因此受到损害之债权人,虽公司已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及上述司法解释,债权人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列为被告,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诉诉讼中应侧重收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被告人身份证明材料。(2)债务人解散后,未经法定清算程序或未正确履行清算程序的证明材料。如公司解散后,未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即人去楼空的。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但未正确履行通知、公告义务的。清算组人员编制虚假的清算报告,财产状况虚假,公司债权人遗漏,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3)债务人已经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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