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性能检测评分
注:本网站页面html检测工具扫描网站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仅供参考。
天津企业纳税
海航集团与天津市签署合作协议 企业视频课程
海航集团与天津市24日签署系列合作协议,海航集团将携手助推天津打造“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网络和“消费科技产业中心”,同时也将为天津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活力。
此次海航集团旗下成员企业与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津诚资本公司等数家机构在航空运输、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等领域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
航空运输:助推天津“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网络形成
根据合作协议,海航集团将逐步加大在津航空运力投放力度,全面推进“航空+”战略,打造“航空+旅游”、“航空+移动互联网”、“航空+金融”等多业态的复合型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增加国际航线航班数量带动入境旅游、商务旅游发展,助推天津“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网络形成,推动天津国际航空枢纽及国际旅游目的地、集散地的建设。
管委会方面也将以多种方式全面支持天津航空在津航线拓展、基地建设、飞机采购及融资等各项业务;同时,将根据航空货运业务发展需求,对天津货运航空增资并全力支持其业务发展。
此外,海航还将充分发挥现代物流行业优势资源,依托天津航空物流区口岸功能和综合优势,建设转运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商品交易中心、跨境贸易中心、国际结算中心、航空金融服务中心;引入全货机,吸引大型国际货代、物流、快递、仓储等航空物流产业项目落户天津,共同推动区域功能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
电商产业:助力天津打造“消费科技产业中心”
在电商产业领域,海航集团旗下海航科技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战略签订了合作协议,未来海航将全面助力天津打造“消费科技产业中心”,推动天津电商产业发展。通过整合海航3C产品资源及仓储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能力,提高电商平台的运营能力及效率,为天津发展新经济提供技术资源支持。
基础设施建设:为天津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活力
基础建设方面,海航集团旗下海航物流与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约定海航物流将依托旗下海航基础参与天津住宅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未来将通过“增+转”的方式进行混改,将天津住宅集团整体改制为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海航基础将利用自身在国内外建筑工程、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以及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及理念,进一步提高天津住宅集团资本配置与运行效率,激发企业活力。
海航集团旗下多家企业在天津深耕多年,截至2018年3月,海航集团在天津市共有企业34家,员工8853人,总资产约1987.25亿元。2017年,海航集团在天津市企业共实现年收入447.15亿元,纳税13.8亿元。
天津各区级新税务局统一挂牌 纳税人办税更便利 税务视频课程
新华社天津7月5日电(记者韦慧)7月5日,天津市16个区级国税局、地税局统一举行了合并后的新税务局挂牌仪式。天津市税务局对相关的原国税、地税涉税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形成9大类138项新的同城通办事项和5大类160项的“最多跑一次”新清单,纳税人办税更便利了。
5日上午,记者在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门口看到,天津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牟信勇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新机构一起揭牌。牟信勇表示,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此次国地税局合并和区级新税务机构的挂牌是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的重要步骤。为平稳有序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天津市税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组织机制体系,还通过开设“我为改革建言献策”专栏、设立局长接待室等方式广泛征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凝聚改革共识。
截至目前,天津市近195个办税服务厅已全部实现“一厅通办”,经过整合升级后的12366服务热线通过“一键咨询”已接受咨询2万余次。天津市税务局今后还将推出税收业务的“一窗通办”和“一次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税收业务,实现税费“一厅通办”、12366“一人通答”,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利。(完)
财务人员,这份总分公司汇总纳税全流程实操:预缴申报收好! 财务视频课程
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印发,以下简称57号公告)的总分公司,属于汇总纳税企业,应当适用「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本法。
上述管理办法既适用于年度汇算清缴,也适用于季度(月)预缴,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今天以一个完整的案例,先探讨下总公司和分公司在预缴阶段如何计算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案例背景
甲公司为商业零售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总部为管理机构,没有经营业务,下属两个分公司分别位于上海市和天津市,均符合57号关于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条件,总分公司所得税按照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适用所得税率为25%。
总公司要做的事儿
第一步:甲公司应将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的收入成本汇总计算,填报在甲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以下简称《预缴申报表主表》)相应栏次。
假定,2017年第一季度,上海分公司实际利润额为300万元(收入1000万元,成本600万元,费用100万元),天津分公司实际利润额150万元(500万元,成本300万元,费用50万元),甲公司总部发生费用50万元,甲公司本季度《预缴申报表主表》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甲公司尽管是空壳,没有取得收入,但是其机构所在地北京也分得了50%的应纳税额。
这一步操作的目标是,将企业汇总的应纳税额在总公司和两个分公司之间平分,可以将其称为一次分配。
甲公司分得的50万元税额,25万元入北京库,25万元入中央库,这是财政分配的问题,企业无需关注太多。
两个分公司一共分得的50万元,将由甲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之间再做一次分配,也就是第二次分配。
分公司之间分配的比例,就要考虑两个分公司的贡献了。
第二步:根据57号文的规定,分公司的分摊比例要按照上年度各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假定,2016年度两个分公司营业收入占比为60%:40%(上海:北京),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占比均为50%:50%,则上海分公司2017年分摊比例为:0.6×0.35+0.5×0.35+0.5×0.30=0.535,天津分公司2017年分摊比例为:0.4×0.35+0.5×0.35+0.5×0.30=0.465。
注意:上述分摊比例自2017年汇算清缴起,应保留小数点后10位。
上海分公司分配所得税额为:0.535×50=26.75万元
天津分公司分配所得税额为:0.465×50=23.25万元
甲公司填报预缴申报表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以下简称《分配表》)如下:
第三步:甲公司在预缴申报时,除需要报送《预缴申报表主表》和《分配表》外,还要报送:甲公司本季度财务报表(佐证实际利润额)和两个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佐证分摊比例)。
第四步:甲公司预缴申报后,要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将复印件分别交由上海和天津分公司。
这一步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总分公司都有风险。
分公司要做的事儿
第一步:分公司根据甲公司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主表》,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做预缴申报,注意:分公司只需要填写第30行、第32行、第33行三行。
第二步:分公司将取得的加盖甲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复印件,随同分公司的《预缴申报表主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免费领取】最全会计入门书籍合集,《会计入门全知道》、《三天学会纳税(你的第一本纳税书)》、《零基础学会计》、《跟着笨笨干会计》、《跟老会计学财务会计》
戳【了解更多】,赶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