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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收补贴

「服务」给我1万RMB帮你申请科小企业,有3万补贴……真的?骗人的!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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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迪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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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1万块钱帮你申请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时将有3万块钱资金补贴……”

最近,有个别中介机构打着“科小企业指定服务机构”、“和认定办负责人很熟”等幌子,以帮助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由骗取费用!

商务君郑重告诉大家:

这是骗人的!!!

已经有人上当……

真相一

科小认定很简单,不花钱!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天津市申请认定科技型企业门槛不高,

而且程序超级简单!

具体程序为:

1、申报。

登陆"科服网"(http://tten/),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

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

天津市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中心商务区的认定部门是贸易发展局。

3、备案。

市科委对区县、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滨海新区对各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纳入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

真相二科小企业没有资金补贴!

商务君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在中心商务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万元补贴”这个政策的确存在过,但是那是很久之前了,现在早已取消了!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有优惠政策,而科技型企业的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实验机构、服务机构等有奖励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享受。

小微企业的优惠:

我国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一直有优惠政策。最新政策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年纳税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即将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7]43号)

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

(一)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给予30至50万元奖励,其中:区县财政对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补助;认定后,市财政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二)根据《中心商务区促进科技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扶持优惠:

1.认定奖励。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认定奖励。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3.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

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真相3

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认定科小

据了解,天津市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科小申报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企业如未通过认定,相关负责部门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反馈给申请人;整个科小认定环节痕迹可查,公平公正。

所以,中介机构说的“指定服务机构”、“有熟人”明显都是骗纸嘛!

如有在申请中疑问,可致电商务区贸易发展局企业服务部,电话022-65810861!

那申请科小认定还有用吗?

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直接补贴,但是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还是大大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这么多优惠可以享受:

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定: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发展阶段,根据企业规模分为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1.初创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享受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区县、功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成长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到500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技术创新、科技特派员、人才培训、打包贷款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以资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3.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重大成果转化、创新联盟、研发机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和名牌战略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将以资助、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申请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项目。

另外,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税〔2017〕34号)

这下,

谣言是不是被破的妥妥的,

创业从无捷径可走,

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

而是陷阱!

天津做实税收政策兑现 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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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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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做实税收政策兑现,市工信委日前会同市国税局、市软件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召开了天津市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讲会,市国税局详细讲解了软件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内容及注意事项,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我市按照《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文件要求,2017年为相关企业减免所得税7.8亿元,同比增长225%。

宣讲会针对性、实践性强,对全市软件企业深入理解行业政策、提高综合运用政策能力、节约运营成本起到了促进作用。全市近百家企业、各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参加了此次会议。近年来,市工信委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全心全意为软件企业做好服务,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吸引了360、腾讯、58同城等众多产业巨头落户,实现了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2017年产业规模预计增长10%。

下一步,市工信委将继续深入实践“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紧密结合我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认真梳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天津日报

通讯补贴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流量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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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地税局发布公告,明确了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个税税前扣除标准,于是有不少单位来电咨询各自执行的扣除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属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A公司职工赵某2017年11月取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9200元,当月取得单位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800元,不考虑“三费一金”,计算赵某当月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赵某当月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8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9200+800-3500)×20%-555=745(元)。

其次,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7年9月25日,天津地税局发布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17年11月1日起,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

例2:2017年11月,天津市A公司进行了通讯费制度改革,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决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个人通讯补贴每人每月480元,该标准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做了备案。

A公司职工李某2018年1月取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当月取得单位发放通讯费补贴收入480元,不考虑“三费一金”,计算李某当月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李某当月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480元,小于500元扣除标准,所以不需并入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555=745(元)。

例3:2017年11月,天津市B公司进行了通讯费制度改革,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决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个人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该标准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做了备案。

B公司职工陈某2018年1月取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当月取得单位发放通讯费补贴收入1000元,不考虑“三费一金”,计算陈某当月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陈某当月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1000元,大于500元扣除标准,所以1000-500=5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500-3500)×20%-555=845(元)。

注意事项:

1、涉及上述政策的单位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与其相匹配的合理的通讯补贴发放标准,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各地在制定扣除标准前,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对本地区通讯费发生的实际情况做详细调查和科学测算,使标准和实际水平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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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小认定很简单,不花钱!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天津市申请认定科技型企业门槛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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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为:

1、申报。

登陆"科服网"(http://tten/),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

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

天津市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中心商务区的认定部门是贸易发展局。

3、备案。

市科委对区县、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滨海新区对各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备案,纳入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管理。

真相二科小企业没有资金补贴!

商务君经过多方了解得知,在中心商务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万元补贴”这个政策的确存在过,但是那是很久之前了,现在早已取消了!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有优惠政策,而科技型企业的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实验机构、服务机构等有奖励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享受。

小微企业的优惠:

我国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一直有优惠政策。最新政策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年纳税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即将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7]43号)

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

(一)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给予30至50万元奖励,其中:区县财政对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补助;认定后,市财政再按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二)根据《中心商务区促进科技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扶持优惠:

1.认定奖励。经国家、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认定奖励。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3.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

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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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认定科小

据了解,天津市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科小申报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企业如未通过认定,相关负责部门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反馈给申请人;整个科小认定环节痕迹可查,公平公正。

所以,中介机构说的“指定服务机构”、“有熟人”明显都是骗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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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直接补贴,但是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还是大大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这么多优惠可以享受:

根据《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小升高”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定: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发展阶段,根据企业规模分为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1.初创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以享受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区县、功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等方式给予支持,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成长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到500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技术创新、科技特派员、人才培训、打包贷款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以资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并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3.壮大期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重大成果转化、创新联盟、研发机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和名牌战略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将以资助、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周转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可以申请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项目。

另外,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税〔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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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做实税收政策兑现 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企业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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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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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做实税收政策兑现,市工信委日前会同市国税局、市软件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召开了天津市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讲会,市国税局详细讲解了软件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内容及注意事项,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我市按照《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文件要求,2017年为相关企业减免所得税7.8亿元,同比增长225%。

宣讲会针对性、实践性强,对全市软件企业深入理解行业政策、提高综合运用政策能力、节约运营成本起到了促进作用。全市近百家企业、各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参加了此次会议。近年来,市工信委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全心全意为软件企业做好服务,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吸引了360、腾讯、58同城等众多产业巨头落户,实现了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2017年产业规模预计增长10%。

下一步,市工信委将继续深入实践“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紧密结合我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认真梳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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