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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消费

淘宝支付宝联手推出“拼团”业务 严控供应链管理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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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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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8月7日消息(记者翟继茹)淘宝联合支付宝联合推出“拼团”业务,其商品类目涵盖从日用品、食品到服饰等近12个品类,拼团价大多介于5元到30元之间。

“拼团”新业务的入口被安排在支付宝中,而没有在淘宝中。对此,其官方表示,这是因为淘宝方面已经有了淘宝特价版。对于拼团和淘宝特价版的区别,淘宝方面表示,“拼团是一种玩法,跟特价版不会重叠也永远不会重合”。

今年3月份,淘宝不动声色地上线了“淘宝特价版”App。但是此后,阿里内部并没有明显的大动作将优质资源与流量倾斜到特价版,为其用户增长和品牌铺路,更像是一次尝试。

此次“拼团”业务上线,选择支付宝作为入口,也是因为支付宝天然的流量优势。资料显示支付宝全球用户已经达8.4亿,国内用户突破5.5亿,借助其流量优势,“拼团”或将助力淘宝用户规模实现新一轮增长。

淘宝支付宝联合推出“拼团”业务,如何严控产品质量关,淘宝方面的解决方案则是,通过整合国内国外供应商,一边引导用户利用社交功能拼单,一边严格把控供应链,以价格优势吸引用户的同时,创造更好的消费体验。此外,支付宝的信用体系也能为治理假货提供帮助,当陌生人发来拼单,用户可以根据其信用度作为辨别依据。

在此前召开的2018淘宝商家大会上,淘宝总裁蒋凡曾表示,基于大数据算法,更简单和更智能的淘宝有能力为每一个人带来更好的电商服务,未来两年,淘宝消费者有望达到更大的规模。以创新内容布局和智能个性化推荐取得行业优势的淘宝,或将借助“拼团”的价格优势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亲睐。

对于三四线及以下城市市场需求的“蓝海”,拼多多的快速进攻让京东、淘宝、天猫也不得不加快脚步。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在5月的一次分析师电话会议上表示,财年第四季度,中国零售平台的年度活跃消费者达到5.52亿,较上一季度末增长3700万,这些新增年度活跃消费者主要来自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

3月中旬在推出淘宝特价版时,淘宝也正式宣布由“消费升级”转型为“消费分级”,将“淘宝特价版”App定义为追求极致性价比人群的综合折扣平台。对于曾经被忽视的“低消费”市场,淘宝正在努力重新找回,张勇也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回应称这是“在不同的消费分级里进行消费升级”。而此前,淘宝还推出了面向老年人的“亲情账号”业务。



淘宝B2C将促进其C2C业共同增长 公司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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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淘宝B2C业务的上线,给会C2C平台带来较大的冲击,可能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他认为B2C与C2C作为两个不同的平台,由一个运营商来推出,两者之间互相排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换句话说,淘宝B2C作为一个全新的购物平台,会从C2C业务平台上抢客;同时淘宝对于两项业务,孰重孰轻,处理不好就会出问题。这个的确值得思考,,但大可不必担心,相反笔者认为淘宝B2C业务的上线不会损害C2C业务的发展,却能更进一步促进C2C业务的增长。

首先,B2C与C2C业务界限的模糊,淘宝运营B2C平台驾轻就熟。B2C电子商务与C2C电子商务两者之间的界限很模糊,在很多的书籍对电子商务的分类中只涉及到B2B和B2C,将C2C完全置于B2C之中。毕竟它们中的买方都是消费者,只不过是从哪买来的,一个是从商家那里,一个是从个人那里。淘宝的C2C平台从一开始,参与其中的卖家也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大量的商家在哪里开设店铺。并且淘宝早在2006年5月就上线过品牌商城,对入驻商家进行认证,这也应该看作是如今淘宝B2C平台的一个试水。在这近两年的运营过程中,两者之间并没有产生冲突,相反为淘宝C2C用户提供了一个新的购物选择。淘宝是在积累了大量的B2C运营经验,尝到甜头之后才正式上线“淘宝商城”这一B2C平台的,所以对于淘宝来说,在运营与管理B2C平台业务是毫无问题的。

其次,淘宝B2C平台会产生消费者的增量,同时会极大地提升淘宝C2C平台的浏览量与消费群数量。在前面《分析:淘宝商城将让更多消费者爱上网购》一文中,笔者已经分析了淘宝B2C平台的上线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线下走到线上,选择使用网络购物。由于B2C与C2C业务的相通性,特别是在适应网络购物的规则与习惯之后,淘宝商城的消费者也会有相当一部分流向C2C平台,是完全可以预见的。

最后,淘宝B2C与C2C平台的并行发展,会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同一个消费者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通的消费需求。C2C平台能够满足追求的更大性价比的消费者的需求,当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消费者可能在性价比之外,需要购买在品牌及价格上更为高档一点的产品及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那么B2C平台就为其提供了选择。淘宝如果长期停留在C2C平台,成为“便宜货”的代名词,那么不少高端的网络购物消费者就会弃之而去。淘宝提供了B2C与C2C两个不通的电子商务平台,就能够分别满足消费者的资金成本、选择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方面的不同诉求,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从而在整体上提高淘宝网的用户数量与粘性。

B2C平台的推出,淘宝丰富了它的电子商务产品线,进一步扩大其消费群体,促进C2C业务的发展,满足各种层次的网络购物者,真正成为网络购物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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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评价门:消费者叫好的制度总会有商家反对 营销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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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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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淘宝评价规则的改动引起了一起所谓的“评价门”事件。淘宝新的评价规则,将恶意评价定义为“指评价人以造成被评价会员损害为目的,恶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义对淘宝网会员做出‘差评’或‘中评’的评价”。淘宝网有权对评价人做出的评价进行判断,淘宝网有权直接删除评价,删除恶意评价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四种情形。也就是除了这四种情形,淘宝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到评价中去。这就让习惯于原评价规则的卖家不习惯,毕竟原来对于恶意评价,卖家可以投诉,提供具体的照片和凭证,恢复自己的信誉。而在新的评价规则之下,那些不是明显属于恶意评价的“坏评”就有可能被计分,让卖家会觉得到时恶评会满天飞,影响到自己的生意。

评价规则是淘宝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核心。消费者对于淘宝C2C平台上的大量卖家的第一直观认识就是他的好评数。当卖家有着为数不少坏评时肯定不能吸引卖家,生意自然不好。作为卖家反对淘宝新评价规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淘宝来说,肯定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此举势必会触动部分卖家的利益,甚至激怒他们,那么淘宝仍然为之,意欲何为呢?

作为我国最大的C2C平台——淘宝来说,要想持续保持着在国内的较大领先必须抓住电子商务的根本——消费者。在消费者即买家与卖家的利益博弈中,淘宝网肯定明白买家的利益更为重要。评价规则的改变就是在向买家利益倾斜。毕竟消费者才是维系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在互联网上有再多的卖家,如果没有人来购物,那就是好似空荡荡的、“买的没有卖的多”的电子市场。一味地哄好卖家,给他优惠的条件,而忽视买家的权益维护,无人光顾,到时卖家也一样会弃之而去。

淘宝击败了eBay易趣,已经占据了国内80%的C2C市场份额。这里的80%的市场份额计算也是针对买家而不是卖家,也就是说有80%的买家选择淘宝来购物。淘宝今日拥有80%的市场份额,并不是一劳永逸,后面还有不少市场的追赶者,必须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淘宝上购物。对于整个产业来说,也是如此,只有拥有足够数量与质量的消费者才能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促进产业整体繁荣。

淘宝应该说是深深认识到了消费者对于其业务发展的根本性作用,采用各种制度创新来提高消费者来淘宝上购物的信心。在今年的3.15前后,淘宝就有比较大的动作。一方面,是因为“评价门”事件让我们所熟知的这个新评价规则。新的评价规则会让消费者对卖家的信用有一个更客观的认识,更为放心的在淘宝上购买商品。任何一个普通消费者也不会如卖家想象的一样,任意所为去给卖家“恶评”,除非是竞争对手的恶意行为。这一点,淘宝新的评价规则也将其列为可以直接删除的“恶意评价”之列。另一方面,是包括“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等三条富有创新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这一点笔者曾经关注过

评价规则的改变,让部分卖家不满意,激起了一些反对之声,这应该可以看作是淘宝信用制度改革的阵痛。在这些改革措施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光顾淘宝的时候,卖家的反对声也必将平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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