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个人挂靠社保
小心人财两空!
多付钱还没保障
挂靠人员不仅要承担社保费用,还要支付挂靠费。而且,因挂靠人员与单位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相关待遇无法享受,出现纠纷也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小心没交社保,挂靠单位还跑路
提醒亲们,每月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是否按时缴纳了。万一挂靠单位跑路了,更是啥也落不到。因为一个单位愿意给你挂靠缴纳社保,很可能是不正规的公司,随时跑路!
骗保情节严重的要入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15日,人社部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企业接受挂靠
当心被列入失信企业!
不只个人挂靠者有风险。被挂靠的企业也有风险。
骗保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接受挂靠行为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企业,同样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列入失信名单,处处受限
伪造单位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造假行为经不起查验,这种骗保行为有可能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人社部门有这些惩戒措施:· 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和稽核的频次,再次发现有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延长公示期限。· 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 限制失信主体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便捷性。依法限制失信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不给员工交社保
企业也违法!
1、员工有权要求补缴社保
社保缴纳具有法律强制性,即使双方有约定,企业也必须无条件补缴社保
2、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3、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并面临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3倍以下的罚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个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将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未提供社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5、社保未交、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