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利好新政 | 财政部:退运“零税负”!
来源:做电商 浏览: 2023-02-03 15:57:31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自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可实现退运进境“零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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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使企业减少后顾之忧,也将为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注入信心。”湖南至美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张昊铱表示。

  近年来,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出台了多项举措。此次出台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企业的诉求和利益,推动我国进出口税收政策更加完善。

  随着跨境电商贸易机制逐步完善、国际物流网络持续疏通,我国跨境电商渠道加快拓宽,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通过这一渠道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不仅改变了客户行为和市场需求,还带来了更高效、更快捷、更全面的商务流程。因此,数字化已经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数字化技术提高了外贸企业的市场推广效率。通过网络平台,外贸企业可以更快地向全球客户推广产品和服务,并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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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改善了外贸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效率。例如,通过数字化平台,外贸企业可以实时监测订单状态和库存水平,并实现自动化的采购和物流管理。

  早日获取数字化进阶工具,外贸企业可以更快、更准确地响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再加上国家不间断提供的利好出海政策,又一轮时代化出海浪潮正在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