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
人民网北京7月24日电(朱江)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其中,新西兰网红代购奶粉品牌A2中国经销商因使用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活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
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公布如下:
一、北京言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多次发布“经过正统开光的本命佛守护神,长期佩戴能够清除负能量,使佩戴者改善跌宕起伏的运势,摆脱诸事不顺的厄运,化解流年凶灾,财源滚滚来”、“对于家庭不和,破财,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等,本命佛也是必须的选择”等迷信色彩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二、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中使用了“有助于平衡神经功能,健胃整肠,促进机体的消化、吸收、代谢功能,对风湿痛、痛风、关节炎等疾病有较好疗效”等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三、天津河东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宣传了减肥的5种诊疗方法,并附有4位减肥医生的基本情况、擅长的治疗类型以及照片。还有5位患者的成功案例,并附有患者照片以及在患者其医院治疗减肥前后的对比照片,其网站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大部分内容未经审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四、河北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店中发布食品广告中描述该产品有抗癌功效、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平泉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376元。
五、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长风文化商务区,顶级资源集萃”“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伺,为品质生活加冕: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再造一个恭王府”等内容,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六、内蒙古世纪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医院介绍及“光动力基因免疫诱导治疗方法”、“前列腺多维汇聚治疗技术”等医疗广告内容中有多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经核查,其官网上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查,属未经审核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广告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9000元。
七、辽宁大连金英海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销售“美味研”牌海带菜产品的网页上宣称:“海带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同时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含有丰富的碘等矿物质,海带含热量低、蛋白质含量中等、矿物质丰富,研究发现,海带具有降血脂、降血糖、调解免疫、抗凝血、抗肿瘤、排铅解毒和抗氧化等多种生物功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八、黑龙江大庆油田信息港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未制止案。
当事人网站平台信息链接内容为“万达娱乐”广告,含有赌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规定,2018年6月,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九、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对其经销的A2奶粉进行宣传推广,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并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后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而胡可其子在当事人组织活动及广告发布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上海纽顿美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增加商品销量,在其网店上发布的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医学级玻尿酸含量5%的爽肤水,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BICELLE 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修护敏感肌肤屏障必备……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一、上海立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及其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二、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官网发布的产品广告中包含“选出预期目标涨幅不低于20%个股,综合选股成功率高达83.21%”等有关收益率的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十三、江苏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名为“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的网店。在发布有关护膝、护肘产品广告中使用了“用于治疗和预防膝关节的受伤”、“用于预防及治疗肘关节和肌腱部位的伤害,提供保暖,减轻疼痛,适用于肘部伤害及关节炎的复健”等宣传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4064元。
十四、江苏无锡百思美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中联百思美专卖店”销售“中联小吊扇”。产品图片中含有“专利驱蚊设计”宣传内容,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及专利种类。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十五、浙江宁波华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增加交易机会并提高业绩,根据内网上拍摄的汽车图片编造车辆相关信息并修改成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售价,并将此类信息发布到某网站上进行经营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十六、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相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绩溪网(绩溪论坛)”上发布含有“你买店铺我付按揭,10年70%收益”字样的互联网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690元。
十七、福建漳州市赞柚果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号为peiniw的公众平台上发布虚构的越战老兵悲惨故事并使用虚假“长乐乡乐北村的贫困证明”材料来博取网民的同情心,从而扩大桂圆干销量。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2月,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300元。
十八、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行运营的“香榭丽都”微信公众号、九江意讯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九江生活”微信公众号和九江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的“住在九江网”和“住在九江”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以及设计效果图上均未标明“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十九、山东青岛市北区博士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医院网站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及保证”等用语,并对该网站进行推广。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十、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公司网站介绍公司普通产品时使用了“开胃健脾、增强食欲、促进消化、助睡眠、美容养颜、强化骨骼、提高智力、促进新陈代谢、促进生长发育、增强心肌活力、加强骨骼健康、抵抗其他有害元素的侵袭”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00元。
二十一、河南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页面在无任何依据及证明材料的情形下宣传:“周口妇科第一品牌!专业妇科医院!开展不孕不育、无痛人流、妇科炎症、宫颈疾病、妇科整形等妇科疾病治疗,为您提供私密的女性疾病咨询及妇科保健常识资讯。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十二年品牌,呵护陪伴!----”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6月,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0元。
二十二、湖北潜江李亚发布违法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李亚为介绍其所推销的“权健”牌权杨胶囊、昱齐胶囊、昱强胶囊和经络综合治疗仪,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上述四种商品的图片并附有“治疗颈椎病!”字样的宣传广告。同时委托其微信好友侯某、沈某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上述广告。当事人所推销的“权健”牌经络综合治疗仪不属于医疗器械,权杨胶囊、昱齐胶囊和昱强胶囊均属于保健食品,而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上述四种商品可以治疗颈椎病,且没有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二十三、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互联网平台网店“心家宜厨具旗舰店”网页上发布标注有“专利帆船造型”、“专利编号:201330407050.8”、“专利外观设计”等内容的商品广告。上述专利最后缴纳年费日期为2015年7月7日,已因未缴年费而失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二十四、广西桂林荣和食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网页销售产品,在其所销售的罗汉果的广告宣传中有“抗衰老、抗癌及益肤美容作用;有降血脂及减肥作用,可辅助治疗高脂血症”等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灵川县工商和质量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640元。
二十五、重庆三六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网页上宣称“我们与全国超过500家大型火锅店长期稳定供应底料”,并使用“巴蜀功夫火锅上海浦东店”、“巴蜀功夫自助火锅店江苏扬州店”、“巴蜀功夫火锅河北邢台店”、“巴蜀功夫大盘鸡贵州遵义店” 以及售后评议截图等图片广告宣传内容,且不能提供其广告宣传内容的证明文件。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二十六、重庆予然茹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网店“予然茹植美妆专营店”销售的“CYUN男士硫磺头皮洗剂”中对功效的介绍有“止脱”“可多处使用的滋养液除增眉毛外,亦可增其他毛发”、“增鬓角、增胸毛、增腋毛、增腹毛”“品名:眉毛滋养液”等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销售的“CYUN眉毛滋养液”于2018年1月9日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为非特殊用途类化妆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亦无任何证据证明该产品具有增长毛发的功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二十七、四川成都品悦尚城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站投放标题内容为“成都三环房价破三万指日可待!万元出头抢西二环地铁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94150.94元,并处罚款105849.06元。
二十八、四川广元市脉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互联网网页设计制作发布“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风险小,品质优”、“保值增值收益标准:闲散资金年度固定分红30%”等内容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二十九、陕西西安同辉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发布广告时,使用了没有任何依据的“十强品牌”、“85%的回头客”、“3天学会 7天开店 3个月快速创业成功”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2万元。
三十、新疆阿克苏现代女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上使用了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治愈率95%以上、有效率98%、确保手术一次成功,无后遗症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阿克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三北工程实施40年 新疆人工绿洲面积扩大近5倍
兵团第二师29团在荒漠戈壁上建成绿洲(摄于2018年4月4日)。 杜炳勋摄
新疆日报讯(记者刘东莱报道)12月1日上午,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近3万亩树林托着厚雪,让游人大享雪趣。20年前这里却是一片荒芜,是城市的主要沙尘污染源。“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40年来,新疆人工绿洲面积扩大近5倍,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6.2万平方公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徐洪星说。
1978年,国家决定在西北、华北、东北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工程。40年来,三北工程建设范围已覆盖全疆所有县市,绿洲外围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呈现缩小态势,沙区植被盖度增加。从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到天山脚下,从吐鲁番盆地到额尔齐斯河畔,40年来,三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6683.44万亩,新疆森林覆盖率由1.03%提高到4.87%。
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尤库日塔瓦尔克斯克村,村民依明·巴拉提不再担心肆虐的风沙。成排高耸的杨树如卫兵般守卫着农田。“没有防风林,春天一场沙尘暴过来,庄稼全完了,天都是黄的。”依明说,“通过植树,我们还要向沙漠要土地呢!”
脱离风沙之苦的远不止依明一人,目前全区7000多万亩耕地中的95%,都受到三北工程的林网庇护。一个以农田防护林、大型防风固沙基干林带和天然荒漠林为主体,多林种、多带式、乔灌草、网片带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已初步形成,为新疆农牧业连年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三北工程更促进了天然林的保护。2005年起,新疆率先在全国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新疆天然林由此得到休养生息,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稳定冰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平原人工林每年可生产木材300多万立方米,极大缓解了木材紧缺的供需矛盾。
不仅如此,三北工程本身也成为巨大的财富来源。徐洪星说:“我们将林业重点工程与发展特色林果业相结合,培育我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经过近20年努力,新疆林果总面积达到2200万亩,年产值900亿元。在星罗棋布的绿洲中,吐鲁番的葡萄、阿克苏的苹果、库尔勒的香梨、喀什的石榴、和田的红枣正源源不断向世界传递着“新疆味道”。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2月印发专门通知,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公布如下:
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一、北京言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多次发布“经过正统开光的本命佛守护神,长期佩戴能够清除负能量,使佩戴者改善跌宕起伏的运势,摆脱诸事不顺的厄运,化解流年凶灾,财源滚滚来”、“对于家庭不和,破财,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等,本命佛也是必须的选择”等迷信色彩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二、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中使用了“有助于平衡神经功能,健胃整肠,促进机体的消化、吸收、代谢功能,对风湿痛、痛风、关节炎等疾病有较好疗效”等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三、天津河东中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宣传了减肥的5种诊疗方法,并附有4位减肥医生的基本情况、擅长的治疗类型以及照片。还有5位患者的成功案例,并附有患者照片以及在患者其医院治疗减肥前后的对比照片,其网站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大部分内容未经审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四、河北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店中发布食品广告中描述该产品有抗癌功效、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平泉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3376元。
五、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长风文化商务区,顶级资源集萃”“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伺,为品质生活加冕: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再造一个恭王府”等内容,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六、内蒙古世纪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医院介绍及“光动力基因免疫诱导治疗方法”、“前列腺多维汇聚治疗技术”等医疗广告内容中有多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经核查,其官网上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查,属未经审核擅自发布医疗药品广告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9000元。
七、辽宁大连金英海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销售“美味研”牌海带菜产品的网页上宣称:“海带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同时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含有丰富的碘等矿物质,海带含热量低、蛋白质含量中等、矿物质丰富,研究发现,海带具有降血脂、降血糖、调解免疫、抗凝血、抗肿瘤、排铅解毒和抗氧化等多种生物功能”。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八、黑龙江大庆油田信息港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未制止案。
当事人网站平台信息链接内容为“万达娱乐”广告,含有赌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规定,2018年6月,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九、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对其经销的A2奶粉进行宣传推广,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并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后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而胡可其子在当事人组织活动及广告发布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上海纽顿美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增加商品销量,在其网店上发布的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了“医学级玻尿酸含量5%的爽肤水,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BICELLE 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修护敏感肌肤屏障必备……全球知名皮肤医学专家共同研发”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一、上海立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及其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十二、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官网发布的产品广告中包含“选出预期目标涨幅不低于20%个股,综合选股成功率高达83.21%”等有关收益率的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十三、江苏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名为“扬州凯威体育用品厂”的网店。在发布有关护膝、护肘产品广告中使用了“用于治疗和预防膝关节的受伤”、“用于预防及治疗肘关节和肌腱部位的伤害,提供保暖,减轻疼痛,适用于肘部伤害及关节炎的复健”等宣传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4064元。
十四、江苏无锡百思美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中联百思美专卖店”销售“中联小吊扇”。产品图片中含有“专利驱蚊设计”宣传内容,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及专利种类。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十五、浙江宁波华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增加交易机会并提高业绩,根据内网上拍摄的汽车图片编造车辆相关信息并修改成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售价,并将此类信息发布到某网站上进行经营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十六、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相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绩溪网(绩溪论坛)”上发布含有“你买店铺 我付按揭,10年70%收益”字样的互联网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690元。
十七、福建漳州市赞柚果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号为peiniw的公众平台上发布虚构的越战老兵悲惨故事并使用虚假“长乐乡乐北村的贫困证明”材料来博取网民的同情心,从而扩大桂圆干销量。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2月,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300元。
十八、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行运营的“香榭丽都”微信公众号、九江意讯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九江生活”微信公众号和九江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的“住在九江网”和“住在九江”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以及设计效果图上均未标明“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十九、山东青岛市北区博士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医院网站发布的医疗服务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及保证”等用语,并对该网站进行推广。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十、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公司网站介绍公司普通产品时使用了“开胃健脾、增强食欲、促进消化、助睡眠、美容养颜、强化骨骼、提高智力、促进新陈代谢、促进生长发育、增强心肌活力、加强骨骼健康、抵抗其他有害元素的侵袭”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00元。
二十一、河南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页面在无任何依据及证明材料的情形下宣传:“周口妇科第一品牌!专业妇科医院!开展不孕不育、无痛人流、妇科炎症、宫颈疾病、妇科整形等妇科疾病治疗,为您提供私密的女性疾病咨询及妇科保健常识资讯。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十二年品牌,呵护陪伴!----”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6月,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0元。
二十二、湖北潜江李亚发布违法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李亚为介绍其所推销的“权健”牌权杨胶囊、昱齐胶囊、昱强胶囊和经络综合治疗仪,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上述四种商品的图片并附有“治疗颈椎病!”字样的宣传广告。同时委托其微信好友侯某、沈某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上述广告。当事人所推销的“权健”牌经络综合治疗仪不属于医疗器械,权杨胶囊、昱齐胶囊和昱强胶囊均属于保健食品,而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上述四种商品可以治疗颈椎病,且没有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二十三、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互联网平台网店“心家宜厨具旗舰店”网页上发布标注有“专利帆船造型”、“专利编号:201330407050.8”、“专利外观设计”等内容的商品广告。上述专利最后缴纳年费日期为2015年7月7日,已因未缴年费而失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二十四、广西桂林荣和食品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网页销售产品,在其所销售的罗汉果的广告宣传中有“抗衰老、抗癌及益肤美容作用;有降血脂及减肥作用,可辅助治疗高脂血症”等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灵川县工商和质量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640元。
二十五、重庆三六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网页上宣称“我们与全国超过500家大型火锅店长期稳定供应底料”,并使用“巴蜀功夫火锅上海浦东店”、“巴蜀功夫自助火锅店江苏扬州店”、“巴蜀功夫火锅河北邢台店”、“巴蜀功夫大盘鸡贵州遵义店” 以及售后评议截图等图片广告宣传内容,且不能提供其广告宣传内容的证明文件。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0元。
二十六、重庆予然茹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网店“予然茹植美妆专营店”销售的“CYUN男士硫磺头皮洗剂”中对功效的介绍有“止脱”“可多处使用的滋养液除增眉毛外,亦可增其他毛发”、“增鬓角、增胸毛、增腋毛、增腹毛”“品名:眉毛滋养液”等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销售的“CYUN眉毛滋养液”于2018年1月9日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为非特殊用途类化妆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亦无任何证据证明该产品具有增长毛发的功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8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元。
二十七、四川成都品悦尚城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站投放标题内容为“成都三环房价破三万指日可待!万元出头抢西二环地铁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94150.94元,并处罚款105849.06元。
二十八、四川广元市脉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互联网网页设计制作发布“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风险小,品质优”、“保值增值收益标准:闲散资金年度固定分红30%”等内容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二十九、陕西西安同辉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互联网发布广告时,使用了没有任何依据的“十强品牌”、“85%的回头客”、“3天学会 7天开店 3个月快速创业成功”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5月,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2万元。
三十、新疆阿克苏现代女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上使用了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治愈率95%以上、有效率98%、确保手术一次成功,无后遗症等广告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阿克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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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时装周——设计师博拉·阿克苏作品时装秀(40)
新华社照片,外代,2018年9月15日
(外代二线)伦敦时装周——设计师博拉·阿克苏作品时装秀
9月14日,在英国伦敦时装周上,模特展示土耳其设计师博拉·阿克苏设计的新款服饰。
新华社/法新
必看 | 阿克苏市新增16个公共自行车站点
1月4日早晨,家住阿克苏市公务员小区的李女士走出小区,径直走向一排橙色自行车前,在其中一个锁车桩上放上一张卡,随着“请不要拿走卡片,请取车”的提示音,李女士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出发了。
“我每天要早起半个小时,错过上班高峰期打车。”这是近几年来李女士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近日,再也看不见李女士在小区门口等待出租车的身影了,这是因为小区门口新建了公共自行车站点,并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李女士告诉记者:“我住的地方距离工作单位约6公里,上班等公交车怕迟到,打出租车要碰运气,现在可以骑公共自行车上班,既不用在等待中浪费时间,还能锻炼身体,太方便了!”
同样,家住阿克苏市西郊客运站附近的陈先生最近也特别高兴。他说:“以前我一直羡慕其他小区附近有公共自行车站点,出行很方便,没想到现在我们这里也设置了公共自行车站点,以后去市里就方便了。”
记者了解到,2017年,阿克苏市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计划新增公共自行车站点30个,目前已建成16个,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这16个站点分别位于乌喀路金洲汽车城、恒鑫建材城、九欣钢材、银三角小区、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阿克苏市公务员小区、西郊客运站;教育路教育学院;解放路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5号入口处;柯柯牙路绿苑社区;友谊路乐舞广场、阿克苏市第七小学;环景路停车场;晶水路移动公司;心怡路怡和青年城小区;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锦绣路阿克苏迎宾馆。该项目剩余的14个站点正在建设中,预计于今年3月中旬投入使用。
阿克苏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共自行车副经理刘琪介绍,市民办理公共自行车卡目前有两种形式:一是到南大街信合大厦楼下交通银行办理太平洋城市主题卡,开通公共自行车借还功能;二是到阿克苏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阿温大道金昇建材检测中心四楼)综合部办理阿克苏公共自行车服务卡。办卡时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300元现金(自行车押金)和20元现金(车卡工本费)。若用户需要退卡,在自行车没有丢失、车卡没有欠费情况下,300元自行车押金全额退还,但20元车卡工本费不予退还。
来源:阿克苏日报 记者 石婷婷 通讯员 蒲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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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站域名如何快速完成阿里云备案?
域名是一个网站的代名词,一个好的域名不仅能让用户对你的网站有深刻的影响,同时还有利于的网站的优化。一个好的域名有着怎么样的特点呢?好的域名有简短、易区分、有含义等特点。简短的域名容易被记住,这也是为什么4位的域名已经正常买不到了,需要去拍卖区购买。域名有像“l”字母特别容易和数字“1”混淆,所有好的域名一般不会含类似的字母。有含义指的又是什么呢?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双拼音的字母也买不到了,像这种域名有特殊含义还是比较好的域名。域名的特点大家了解了,那么域名该如何快速备案呢?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内域名的使用必须是要备案的,不管是个人网站还是企业网站都是需要备案。企业备案一般来说按着章程走,备案下来是非常快的。但是个人备案却不一样,因为个人作为主体备案时,他可能备案的网站不止一个,他可能就有很大个网站。那么阿里云备案的审核人员就会查证你之前备案的网站,是不是设计到企业信息。如果设计到企业信息的话,他们会在阿里云备案系统给审核不通过。你需要重新按照要求修改再提交重新审核。
我们个人网站如果想快速完成个人网站的备案,那么我们就要很了解阿里云审核机制。正所谓知自知彼,百战不殆。那么阿里云备案审核机制是怎么样的呢?阿里云初审都是阿里云人工审核的,而且你每一次提交后,给你初审的人都是不一样的。说到这,我就想起我以前的一次备案经历。那是我第五次在阿里云申请个人网站备案,我之前的四个网站都是个人的网站,只有两个网站涉及到那种比较敏感的字眼,像什么“关于我们”、“行业”的文字,那边审核员他没给我初审通过让我改,我当他敬业我改。后面初审第一次失败后我提交重审,第二次审核的时候居然还没有通过,那审核员又电话给我说我网站标题不能含人名,我当时的标题设置为“雷小天主页”,我当时就在想,雷小天一个虚拟的名字有必要那么认真吗?我当他“固执”我又改了,我当时在电话就问他是不是只有这个标题的问题,其他的没什么问题,那审核员说没有问题,改了就能通过。我修改标题后,进行第三次提交,我以为这次初审一定会过的,因为在之前的网站备案基本上两次提交都能完成初审。
可事实是第三个审核员告诉我,我的雷小天博客网站涉及到企业信息,让我删除。我当时就坐不住了我就电话问题怎么就涉及到企业信息,他告诉我最新文章下面涉及到“二手车交易信息”,我这次就觉得阿里云审核员,不再那么的“敬业”、“固执”了,我觉得他们是一群傻逼,那明明是百度弹出来的广告,他非要说是企业信息。我备案那么多次从来没有备案审核员说我那个网站有涉及到企业信息的,因为我那个网站是自己一直用心运营的博客根本不可能涉及到企业的信息。从备案审核员口中得出不同的问题,就能看出那些人水平参差不齐。为什么同一个域名备案,从不同的备案员口中能得出不同的问题,如果连网站挂广告都需要限制的话,那么我就纳闷了,我每年交几千块的服务器和域名的费用给你们阿里云,不让我挂广告我做网站是为了好玩吗?
以上那些都是不愉快的遭遇,我希望你们不会遇到。回到主题,我们到底该如何快速的备案通过呢?我先不管你有多少个网站,如何大家域名备案有哪几个流程?域名备案的流程首先就是添加资料提交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照片,照片需要有阿里云幕布做为背景。照片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通过后就算域名备案完成。那么我们想要快速备案,就是要快速通过初审。通过个人备案的经历,发现网站越简单越不容易被挑出问题。怎么说呢?网站备案是有这么两个硬性要求。第一个:就是在你已经完成备案的网站首页一定要有备案号,而且备案号点击可以跳转到管局首页。第二个:已经备案的网站一定能够访问。所以综合以上两点,我们要想快速完成本案,我们只需要给我们首页写个一专门备案用的主页,内容就写个“网站正在建设中”,底部添加备案号并加上链接。这样操作备案审核员是不能挑出什么问题,因为他们不能干涉你买了域名就一定要建网站的,我们只有给他们一个访问的页面即可。当然如果你是第一次备案,按照章程来也是很容易备案成功的。
关注 | 地区召开2018年阿温同城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地区召开2018年阿温同城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做实产城融合 打造百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阿克苏市东城区水系景观建设。1月19日,地区召开2018年阿温同城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阿克苏市水系空间规划》和《阿克苏市东城片区城市设计》。
会上,阿温同城规划管委会办公室对《阿克苏市水系空间规划》及《阿克苏市东城片区城市设计》共提出12项修改意见,具体包括《阿克苏市水系空间规划》应与地区水网规划、阿克苏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阿克苏生态功能区划、阿克苏市饮用水源地规划、阿克苏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等做好衔接,充分考虑城市周边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要保障耕地灌溉用水;应保留原有的部分果园,从人居视角考虑植物配置、树种搭配;补充入城后的水系规划,应附节点高程及水力要素,补充规划道路横断面;要做好东城片区基本农田的保护等。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尼牙孜·阿西木强调,基本农田、水资源、建设资金、城市总规强制性内容调整是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尊重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思路、方向。要把产城融合的概念做实,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让来的人留下深刻印象,让住的人倍感幸福,让老百姓更加满意。要转变设计理念,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立足集约经营,展现“水韵”特色,与自然充分融合,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要科学谋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打造百年规划,让当代人满意,让子孙后代受益。
行署副专员杨东禄主持会议。
地区领导梁峰源及阿温同城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来源:阿克苏日报 记者 张婧 通讯员 黄鑫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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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克苏零距离
100万锭色纺工业园在新疆阿克苏市开园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5日电(记者关俏俏)25日,100万锭色纺工业园在新疆阿克苏市开园。据悉,投资50亿元的100万锭色纺工业园占地2150亩,现已投产63万锭,计划2018年底完成100万锭产能。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在阿克苏投资的染色工业园总投资为25亿元,将分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投产2万吨,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棉花、纱线、面料染色的能力。
据介绍,园区将建设全球领先的时尚设计、研发和检测中心,并通过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数字化产品设计技术、绿色设计平台的建设,提升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未来,在阿克苏的纺织工业板块中,染色工业园将成为集聚纺织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枢纽。
作为新疆纺织服装产业“三城七园”布局的南疆首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是承接内地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示范区。截至目前,这座纺织城累计注册企业470家,其中纺织服装企业100家,先后引进华孚色纺、联发纺织、雅戈尔纺织、新爵纺织、凯家纺织、锦丽源服装、新奥针织、锦纬织造、瑞泓地毯、科宁针纺、标信纤维等国内知名企业,现已形成300万锭棉纺、2722台织机、3270万件(套)家纺服装、1500台袜机、2万吨纤维染色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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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简约风格四居家装效果图 简约真不简单
卧室设计效果图
儿童房设计效果图
卧室设计效果图
客厅整体效果图
电视背景墙效果图
餐厅设计效果图
客厅整体效果图
厨房设计效果图
卫生间设计效果图
新疆阿克苏地区首座智能模块化变电站投运
7月21日13时20分,阿克苏染整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压器第五次充电成功,标志着阿克苏地区首座智能模块化变电站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阿克苏染整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园区南部,2017年6月开工建设,新建50兆伏安变压器2台、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24回,每台主变10千伏侧安装1组4兆乏和1组6兆乏并联电容器及1台400千伏安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据悉,该变电站为阿克苏首座智能模块化变电站,全站设置了一个Ⅲ型二次设备预制舱,舱内安装二次保护控制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厂家集成,整体配送至现场,实现“二次即插即用”减少工作量、缩短建设工期。配电装置室采用单层钢框架结构,外墙板采用压型钢板复合板,屋面板采用压型钢板为底模的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工厂内浇制,现场装配,有效减少现场作业工期;全站应用预制电缆和预制光缆,提高了系统通信可靠性。同时,该工程作为国网“施工图分步设计、分布施工实施方案”试点,按照通用设备的“四统一”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管理,严格执行通用设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的应用和成果,实施施工图分步设计,实现相同条件的同类设备通用互换,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效益和效率。
该工程的投运,完善了阿克苏地区电网网架,增加了低压配网出线回路,满足了新增负荷接入需求,缩短了园区内10千伏线路供电半径,提高了纺织工业园染整产业区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及安全性。(通讯员魏芸、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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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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