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中心推进服务改革,29项服务“最多跑一次”
长沙市公积金中心推进服务改革,29项服务“最多跑一次”
(远程服务部在线受理职工业务)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1日讯(记者 王文 通讯员 郭婷)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办结、29项服务“最多跑一次”。记者今日获悉,今年以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快推进服务改革,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改革目标。
“就近办”:合理布局服务网点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覆盖全市9个区、县(市),并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通存、通取、通贷”的基础上,为更方便辖区内单位、职工就近办理业务,该中心将开福区管理部搬迁至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三楼(开福区人民法院对面),将芙蓉区管理部搬迁至原开福区管理部,即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同时,积极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缴存职工一站式办理各项业务,目前,岳麓区管理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望城区、宁乡市管理部分别进驻市区服务中心、市民之家。
“马上办”: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办结
该中心上线实时结算平台,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即时办理,提取资金“秒”级到账。加快贷款审批,从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审批到通知面签(签订贷款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与合作担保公司、业务受委托银行加强合作,试点推广阶段性担保业务,缴存职工购买期房,签订借款合同后即可实现批量放款,大幅提速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时限。
“网上办”:21万余件业务网上办结
该中心充分利用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业务网上办理。目前,在微信公众号中设置了智能机器人,缴存职工可在线查询信息、咨询政策、了解业务办理进展情况;缴存业务中,单位开户、汇缴、信息变更等事项均可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办结;提取业务中,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离职、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等事项均可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在线办结。
截至2018年4月底,个人业务方面,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在线办结提取19580笔,占累计提取办结笔数的(114411笔)14.61%,即提取离柜率为14.61%;单位业务方面,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在线办结汇缴、开户、信息变更等业务累计194190笔,占单位类业务(343345笔)的56.56%,即单位业务的离柜率为56.56%。
“一次办”:29项服务“最多跑一次”
据统计,该中心现有32项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已达到“最多跑一次”事项为29项,正在整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有1项,占全部业务的93.7%。其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离职、退休等5项提取业务,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转移及封存等5项汇缴业务通过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占比33.3%。剩余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两个审批事项因需要与其他部门配合,暂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中心正在积极整改,配合全市建立政务云工作,努力实现全部业务“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责编:封豪]
【信息化建设】公积金互联网+西宁领跑全国
西宁市民的生活越来越便捷了!在手机上轻轻一点,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一目了然,在申请和提取环节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近年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互联网+”和线上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为路径,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使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互联网移动化,在“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方面领先全国,得到了市民的好评和称赞。
为了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办理业务,西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互联网+公积金”系统上线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前期调研时,发现我市公积金工作存在四个特点:职工结构发生变化。75后、80后、90后职工逐渐成为全市缴存主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运行,可以更好地呼应全市主流缴存群体的需求;业务量逐年增长。2014年到2016年三年,中心归集量增长了近30%,提取量增长超过80%,贷款量增长了近240%;打破时间空间。该系统可以打破时间空间限制,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和服务距离;公积金发展趋势。可以满足各类服务群体需求,通过构建数据共享平台,为下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撑。
基于以上原因,中心于2017年10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了“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该系统使住房公积金“推、查、签、批、缴、提、贷、还”等业务实现了互联网移动化,即线上业务办理全覆盖。缴存(单位)职工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及微信渠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既不受时间限制,也不受场所限制。与以往的线下业务相比,线上业务拓宽了缴存职工(单位)申请办理业务的渠道,缩短了职工(单位)办事路径、提高了中心办事效率、更有利于中心整合配置工作要素。
截至目前,该系统是业内线上业务种类最多、相关服务功能最完善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系统,中心也成为全国线上多平台办理公积金业务最全的管理中心,在“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方面领先全国。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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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发布
公积金怎么查询_百度经验
公积金的好处大家应该都清楚,缴纳公积金,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部分利息的支出。那么,小编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如何查询公积金。
1、以深圳公积金查询网站为例,首先在百度搜索“深圳公积金查询”。找到查询官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进入。
2、进入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后, 在页面的右边找到“余额快速查询”按钮,点击进去。
3、进入查询页面后,会提示要您输入相关信息才能开始查询,包括身份证号码,电脑号或公积金卡号。
4、输入相关信息后,别忘了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 账户余额将会显示在下方。此时您便可以了解到您的公积金卡内余额。
省直公积金中心重要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省直公积金中心(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将对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2017年9月15日停止受理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省直公积金贷款还款业务,拟定2017年10月9日恢复受理。
感谢您的支持。
公积金中心传来利好新规!附最新公积金政策大全及提取攻略
近日,南京市公积金中心传来两大消息,你都知道吗?最新的公积金政策你都了解吗?一稿在手,买房不用愁。
1、南京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和还房贷全年可办理
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
2、6月2日起南京公积金暂停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系统运行
因业务系统升级维护需要,中心决定于2017年6月2日19:00起,暂停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njgjj)、“南京公积金”手机客户端和“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业务系统运行,2017年6月5日8:00起恢复正常运行。
南京最新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贷又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要贷过两次,就不再允许贷公积金,只能用纯商贷。
首套情况:
(1)家庭名下无房,首次贷公积金算首套
(2)家庭名下无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算首套
二套情况:
(1)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有1套房再买算二套房;
(2)未贷过公积金,已有一套房,再买也算二套房。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或一家三口小于等于100㎡。如果不满足,则第二套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3、贷过公积金未还清;
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规定;
5、夫妻各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分别购买了不同房屋。
南京这20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注意: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在南京,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房屋装修、电梯安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
a.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现金(转账)支票;
b.带齐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新房提供资料:
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二手房提供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办理时间:购房1年之内(新房: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1年之内;二手房:交纳契税1年以内)
注意事项:账户里保留至少1元,如果需要还月供,需保留至少13个月的金额。
提取还公积金贷款
1、委托逐年、逐月还贷
逐年:账户至少保留1元(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的还贷方式);
逐月:账户内留有月缴存金额12倍余额
办理流程:
a.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委托协议书或在njgjj下载协议书
b.携带材料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借款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委托协议同时签订的不提供)
2、柜面提取还贷
a.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b.到银行开具一年内归还房贷明细、贷款证明;
c.带齐材料去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柜面转账
常规提取资料:
b.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c.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d.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特殊提取资料(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d.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e.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f.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
g.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
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
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办理程序:
a.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b.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
a.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b.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c.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a.贷款合同;
b.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c.身份证;
d.主贷人不是本人提供结婚证;
e.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支票);
f.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办理地点:
备齐以上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例:单位在建设银行大行宫网点缴存公积金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流程
只需一步: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
额度
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
时间
全年
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到原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现金(转账)支票;
b.带齐材料,到账户所在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离职提取提供材料:
a.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b.社保关系转移证明或外地社保缴纳证明;
c.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提取提供材料:
a.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常见问题解答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A:(1)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房产信息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有房产信息,且职工购房所在地为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以下两种情形均可提取:
若房屋套数小于2套(含),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若房屋套数大于2套,但职工因购房原因提取次数小于2次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Q: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再次购房时能否提取?
A: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夫妻双方购房提取均未满两次的,其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夫妻一方未满两次的,仍可申请提取未满两次一方的住房公积金。
Q:配偶在非南京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在申请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可贷额度。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无房的;(2)购房所在地是其户籍地或工作地的。
Q:征信报告以前有过逾期记录,几毛钱,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还款吗?
A:需要将个人征信报告带到银行,由银行来视情况而定。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如果想要办理逐月还款的话,逾期情况一般2年内不能超过3次。
Q: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要怎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审核提取人提供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场,且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并签字确认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全部到场,需办理公证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流程,看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有三种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提取流程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1、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
2、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注意项: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本文内容由百度知道网友Angelgavin贡献)
学会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实时掌握公积金账户信息
对于很多朋友来说,自己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信息并不掌握,即使掌握也只是依靠每年邮寄一次的对账单来简单了解,那如何才能实时准确的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呢,今天小编给大家简单提个醒,有用的着的请收好了。
对于个人公积金的查询方法,一般都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的方式来查询,使用电话查询的话,比较通用的就是拨打“12580”,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还可以使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平台进行查询,小编百度了一下,大部分城市的公积金平台都有查询余额功能,甚至有些城市还可以直接在网站上提交贷款申请等更市级的功能。
今天,我们还以小编所在的城市呼和浩特市的住房公积金平台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查询方法。首先百度一下“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进入呼和浩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然后拉到页面下方,点击“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按钮。
在登录页面中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密码,注意初始密码是“123456”,记得登录后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
进入平台后,点击“个人分户查询”,即可看到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基本信息、账户余额等信息。
进入“个人明细查询”,选择好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即可看到该时间段内单位缴费明细,做到心中有数。
以上就是对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方法的简单介绍,不知对你是否有用,如果有用那就收藏或转发出去吧。
如何网上查询个人公积金
以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为例
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住房公积金查询“选项
点击”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按钮
在公积金查询登录页面中填入公积金账号(如不知道可选填身份证号和姓名),密码(首次登录忘记密码的请按照右边文字提示到办理点办理),验证码登录
进入个人公积金页面,左边的选项可以进行相应查询
点击”个人总账查询“,可以查询公积金总额,缴存比例等信息。”公积金明细“可以查询每月公积金的交易情况。
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个人查询公积金余额,前提你要办理一张公积金联名卡,凭借卡号和密码查询
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
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
之后会打开验证方式页面(百度不让放链接就这么写了)
选择联名卡号验证方式
注意网址如图:
验证成功就可以看到公司给你缴纳的记录列表
选择相应的公司查看缴纳记录
还可以打印出来
公积金余额查询方法
公积金余额查询方法,公积金明细查询
首先打开百度浏览器 ,在搜索栏输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击“百度一下”
在搜索结果里找到“
青岛住房公积金
”官网,单击网页,进入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
然后往下滑动滚动条,选择“个人普通版登录”,单击鼠标左键选择即可
选择登录之后会提示选择登录线路,随便选择一个就可以了,单击进入
然后来到住房公积金登录页面,在登录页面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验证码也输入完成。单击“登录”进入个人中心
现在来到了个人公积金网上营业厅
在左边栏里找到“公积金信息查询”,单击“公积金信息查询”
在这个里面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公积金缴费历史,公积金余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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