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建设大宗油料生产基地
2000亩局部土地平整正在进行。
生产基地里进行机械深翻、机械靶磨作业。
日前,在湟中县上新庄镇新城、马场、下台等19个村实施的总投资1500万元的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有序进行着。 据悉,2017年湟中县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在鲁沙尔镇大源地区,通过举办“湟中大源万亩油菜花海艺术节”、“南朔山花儿会”等活动,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基地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借鉴2017年成功经验,按照“耕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绿色高质高效”的思路,湟中县进一步发展壮大油菜这一优势特色产业,建立高标准、高质量的油料生产基地。 目前,基地涉及的29607.5平方米田间道路硬化和2000亩土地平整、机械深翻、机械靶磨已全部完成,待明年春播。 本报记者 谭梅 通讯员 胡建焜 摄
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两示范村绽放美丽“容颜”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要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缔造乡村治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择我省湟中县黑城村、大通县土关村开展脱贫攻坚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共同缔造示范工作。目前,2个示范村村庄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提升,农民满意度增加,村民参与村庄家园建设热情大幅提高。
据了解,试点工作以村民为主、问题导向为基本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和村庄实际,通过组织发动和培训引导,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内生动力,建立村民共同参与决策、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评估建设效果、共同享受建设成果的共同缔造机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安排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团队负责湟中县黑城村和大通县土关村共共同缔造示范工作,并选派2名干部分别挂职担任两县副县长全程指导试点。通过组织考察、观摩、座谈、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村民思想观念从“要我干”变为“我要干”,从“消极应付”变为“积极主动”,治理模式由“政府主导”变为“共商共谋”,共同缔造思想共识基本形成。
同时,规划团队更是深入群众,从村庄给水、污水和厕所改造入手,兼顾产业发展和公共环境治理,以百姓关注的难点为切入点,与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充分讨论,推翻规划师方案,采用村民自画规划图,共同谋划完成了符合村庄实际、可落地、可实施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及建设方案。与此同时,探索出了房前屋后环境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降低且工作量较大的绿化工程等项目由村民参与建设并按当地工时费取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粪污一体化和燃气工程由村集体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的3种村民参与建设模式,实际费用比以前节省30-50%。
湟中垃圾运输有了“绿色通道”
青海新闻网讯 你有没有遭遇过垃圾车经过时传来阵阵恶臭,开车看见垃圾车都要躲得远远的?湟中近日解决了这一烦恼,据记者获悉,湟中为垃圾场建设了一条专用公路已经正式通车。
据记者了解,县城垃圾场专用公路起于县城北环路与庄隆路、金麟路交汇处,路线自南向北,沿彭鲁公路经鲁沙尔镇孔家村、水难村,止于湟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该项目总投资515万元,全长3.69公里,路基宽度分别为4.5米和5.0米,路基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满铺。
据了解,在湟中县城垃圾场自建成使用以来,因资金等问题,一直未修建垃圾场专用公路,原有道路因防排水设施不完善、路面过窄,加之原道路超期服役,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也给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经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该项目于2018年9月22日开工建设,克服筑路用料取料难、降水较多、行车干扰等困难,精心组织,抢抓工期,“短平快”保质保量完成县城垃圾场专用公路项目建设各项施工任务。
湟中县首条垃圾场专用公路的建成,将是助推乡村振兴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有力举措。该项目的建成不仅对有效解决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及时,保证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确保垃圾运输车快捷、安全通行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优化县城整体路网,满足项目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银行湟中县贴现资金违法缴存承兑汇票保证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筹〔2018〕7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县支行存在贴现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罚款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经济网
西宁市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
青海新闻网讯 2019年,西宁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计划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8项,其中湟中县3项,大通县4项,湟源县1项;计划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1.87平方公里,继续为西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据了解,2012年以来,西宁市先后实施了火烧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通县黑林河流域治理工程、湟中县西纳川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湟源县北山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30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2019年将计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4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3项,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1项。
近年来,西宁市通过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充分发挥长期以来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优势,以乡村和水域周边为重点,统筹“护山、治水、整田、造林、育草、美村”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带动流域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有力发挥了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重要作用。
中国银行湟中县支行因贴现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县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筹〔2018〕77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孙成林,该支行存在贴现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违法违规事实。
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湟中县支行罚款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玥)
我省五所学校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雒婷 报道) 9月29日,记者从教育部公布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公示中获悉,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立项(含补充立项、申请延期验收等)的398所项目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全面复核。
公示显示,我省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湟中县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民和县职业技术学校、乐都县职业技术学校等五所学校顺利通过验收,将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此前,我省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和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分别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至此,我省已有1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总则部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建设将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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