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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网站设计头条

  • 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振文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动工

    吴川市副市长陈冰湖主持活动仪式

    吴川市委书记罗建君宣布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项目正式动工。

    吴川市长全可文在活动仪式上讲话

    振文镇卫生院院长梁亚养在活动仪式上讲话。

    有关领导为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动工培土奠基。

    活动现场

    湛江市卫计局副局长林智芳在活动仪式上讲话。

    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孙永明在活动仪式上讲话。

    9月27日,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振文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正式动工并举行开工活动,项目计划投资2.3亿元,将于2019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建成后,可方便振文镇及周边镇(街道)50多万人就医。至此,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吴川市民翘首以待的该项目正式落地生根。

    湛江市市卫计局领导林智芳,吴川市领导罗建君、全可文、骆济强、江强、陈冰湖、陈政,吴川市卫计局领导肖亚帝,振文镇领导陈亮、李文,吴川市相关职能部门、市人民医院、振文镇卫生院主要领导等出席开工活动。开工活动由吴川市副市长陈冰湖主持。吴川市委副书记、市长全可文,湛江市卫计局副局长林智芳分别作讲话。吴川市委书记罗建君宣布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正式动工。

    振文镇卫生院成立于1952年10月。卫生院位于振文镇城,距吴川市区中心10多公里,是吴川市西部6个镇(街道)医疗保健中心,原服务覆盖人口20多万人。该院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5年10月,该院与吴川市人民医院实现了县镇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成为吴川市人民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较快的提升,吴川市卫计局又迅即委托该院在业务上管理樟铺镇卫生院。目前该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于一体的基层卫生院,并打造了颇有特色的中医科室。

    振文镇卫生院有幸成为广东省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单位之一,并得到上级批准增挂“吴川市第四人民医院”牌子。由于原址用地面积较小,业务用房明显不足,严重制约医院的发展。振文镇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采取异地新建方式进行建设。新址位于振文镇梅塘公路旁,总投资2.3亿元,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建造,规划占地面积31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万平方米,计划提供499张开放床位,配备650名医务人员。项目将于2019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皮肤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影像科、病理科、输血科等科室,并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四维彩超、螺旋CT、核磁共振等先进的医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吴川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能为振文镇及周边乡镇50多万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使振文镇城扩容提质,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 吴川蛤岭村今年投入超千万升级文明改造建设

    “十里荷塘”改造项目景象初现

    湛江新闻网讯:吴川市吴阳镇蛤岭村是一条革命老区村庄,该村东濒南海,西临鉴江。全村总面积约700亩,现有农户218户,人口约1300人。因这里水域源长,荷塘环绕,且有一岭形似蛤,蛤岭村从此得名。从2000年至今,蛤岭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村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现家家户户都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而外出务工经商的企业家富而思源,不忘故乡。在村企业家陈华、陈辉兄弟、陈康华、陈永艺、陈寿凯、陈观称、陈观华、陈惠志、陈永益、陈上康捐资支持下,先后建成了环村大道、十里荷塘、文化中心、小公园、商业街、安装自来水、大门楼、文化长廊、公厕、集体猪舍、地下排污等项目。近年来,该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单位、广东省旅游特色村、广东省文明村、广东省卫生村、广东省文明示范村、湛江首批“最美的村庄”之一。

    今年春节期间,蛤岭村召开村民迎新春座谈会,大家就村中建设多年的项目存在问题及需要升级建设提出倡议,最后村外出务工经商企业家再次就升级改造文明建设进行捐资,京基集团陈华、陈华兄弟又捐资巨资对蛤岭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资金包底。

    蛤岭村乡贤老板部署“十里荷塘”升级改建施工

    蛤岭村升级改造文明建设项目工作,已在今年春节元宵节后开始部署施工,目前改造如何呢?一直是笔者期待,近日,笔者因事返乡回到村里,立马到邻里村蛤岭村参观下,由于去年蛤岭村“十里荷塘”少见荷景,令诸多游客引为憾事可能今年不再出重了。目前“十里荷塘”莲藕满塘都正在生长,蛤岭村“十里荷塘”美景名片今年重涣光彩。参观路上巧遇正在现场监督改造建设工作蛤岭村村长陈亚火,陈亚火村长告诉笔者:“十里荷塘”项目是村里文明建设升级改建重点,因为六、七月正是莲藕荷花盛开季节,所以目前集中施工力量,争取在这现两个月后“十里荷塘”升级改造项目完成,以新“十里荷塘”魅力无穷向全国游客呈现。单是“十里荷塘”项目改造目前投入大约超600万左右,主要升级改建有荷塘抽水处理清污排污、平整扩充塘种莲藕面积、塘面进水控水保证每年莲藕正常生长,对原塘边增建装饰大理石围栏杆、在真武庙前面塘边新建面积约1000多平方观景台,塘中改建(增建)凉亭多个。其它升级项目改造建设同步进行,下半年升级改造项目有:村东边村宅基地三通平整,村里道路升级改建,蛤岭新农村展览馆、生态园进行扩园增加设施与景点,并与原监球场打通扩展新功能、村公园绿化改造与增加种植绿化树等等,要按照村外出经商企业家京基集团陈华董事长部署要求全面改建完成,建设资金估计都要超千万以上。建设资金充足保证,多得到村外出务工经商的企业家大力支持,他们富而思源,不忘故乡,造福乡亲行动值得村民高度称赞。

    蛤岭村在村外出务工经商的企业家富而思源,不忘故乡,回报家乡行动支持下,蛤岭村人民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继续发扬革命老区传统精神,将蛤岭村打造“富裕、宜居、温馨、文化、休闲、生态、长寿”的全国文明村示范村。

  • 郑人豪到吴川市调研水利工程建设

    郑人豪到吴川市调研水利工程建设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特约摄影师孙 宁通讯员 陈康娇编辑/子 安 棱 枫)8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率调研组到吴川市调研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塘尾分洪河闸、王村港三级渔港和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

    在梅菉小东江桥附近察看小东江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王村港正在升级改造。

    在吴川市委书记罗建君,市委副书记、市长全可文等的陪同下,郑人豪一行首先来到鉴江供水枢纽工程调研。据了解,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是以供水为主,兼顾挡潮、蓄淡、灌溉、航运及改善水环境的综合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解决湛江钢铁基地和中科炼化项目的用水需求。工程设计日供水量60万吨,年供水保障率97%。目前工程的乾塘段、南三岛段和湛江湾盾构隧道存在融资难、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等问题,郑人豪要求投资方尽快解决资金问题,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在塘尾分洪河闸,郑人豪详细了解分洪河闸重建工程的基本情况。河闸于1972年建成投入使用,是吴川市排洪度汛的枢纽工程,由分洪河堤、枢纽节制闸、船闸、泵站、电站,永久性公路桥组成,设计标准按照50年一遇洪水设计,排洪量为每秒4300吨。今年该闸被省水利厅审定为四类闸,须拆除重建,目前正在开展重建的前期工作。在王村港镇三级渔港,郑人豪察看了渔港的建设情况。据了解,渔港总投资约1000万元,主要建设疏浚港池、高桩码头、综合管理中心,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郑人豪要求要理清周边环境,整合各方资源,做好长远规划。郑人豪还到梅菉小东江桥附近察看小东江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小东江属于鉴江的二级支流,是吴川市重要的生产生活水源,经过两年多的整治,水质均值为三类,达到省人大整治目标要求。郑人豪强调要以铁的手腕整治环境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水污染防治河长制,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

  • 云湛高速吴川支线24日动工

    央广网广州10月24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 粤交集宣)10月24日,广东省交通集团发布消息,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在吴川市塘缀镇破土动工。

    吴川支线2019年建成通车

    云湛高速吴川支线是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由集团所属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项目起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经吴川市塘缀镇、樟铺镇,终于长岐镇,是湛江市、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茂湛高铁塘缀站之间公路交通转换与联系的快速通道。

    吴川支线全长26.774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总投资约29.39亿元。项目计划2019年年底建成通车。

    吴川支线建成后,对加强湛江与吴川交通联系、构建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湛江投资环境、加快湛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云湛一期今年底建成通车

    云浮至湛江段一期工程为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第二横”汕(头)湛(江)高速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具有沈海高速公路复线功能,由主线、博贺疏港支线及兰海高速联络线三部分组成。

    主线起于阳江市阳春县(接罗阳高速公路),向西南经电白、高州、茂南、化州、坡头,终于吴川黄坡镇(接海湾大桥引桥公路);博贺疏港支线起于电白黄岭镇(与项目主线相交),终于电白马踏镇(与新港大道相交);兰海高速联络线起于化州市石湾镇(与该项目主线相交),终于廉江市安铺镇(接兰海高速及环雷州半岛一级公路)。

    云湛一期预计今年年底建成通车,通车里程合计约269.4公里。目前,控制性工程茂湛铁路跨线桥已完成转体,标志着云湛一期预定的施工关键路线的重要节点全部完成,向通车迈进坚实一步。

    春运粤西方向交通拥堵将缓解

    过去,粤西方向只有广湛线一条高速公路,包括广佛、佛开、开阳、阳茂、茂湛等路段,沿线这些路段车流量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节假日出行交通状况不容乐观。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随着年底云湛一期的建成通车,将会缓解粤西方向的交通拥堵状况。由于云湛一期基本与广湛线平行,车主可以选择早已建成通车的江罗高速、罗阳高速,接云湛一期高速往返出行。

    另据广东省交通集团透露,为进一步改善行车条件,服务群众出行,该集团正在全力加快推进广湛线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施工。目前除了已完工的广佛高速、佛开高速谢边至三堡段之外,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已于今年5月全面开工。10月19日、20日,开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恩平段和开平段,相继签订了征地拆迁合同,这也意味着该扩建项目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开阳高速将由原双向4车道扩建为双向8车道,计划工期4年。

  • 上岭圩诉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案(第一集一审判决书)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原告上岭圩村民小组认为涉案土地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而提供了《有关岭圩中学改建为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用地协议书》,该协议书系上岭圩、边岭、林屋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甲方与大山江镇岭圩中学作为乙方签订,并且原告提供的《证明》亦指三村(上岭圩、边岭、林屋)同意永久无偿提供给政府作为教育用地;并且原告提供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上记载的土地四至为“东至边岭小学,南至旧广湛公路,西至顿位拥,北至岭好成人学校”,其中的“北至岭好成人学校”并未表明包括使用涉案土地的岭圩成人学校,因此,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与涉案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有明确的利害关系。此外,原告提供的《有关岭好中学改建为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用地协议书》和《证明》均指三村(上岭好、边岭、林屋)同意永久无偿提供给政府作为教育用地,与原告本案中的起诉行为相互矛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规定:“小组长以村民小组的名义起诉和行使诉讼权利时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所谓民主议定程序就是村民小组在决定村小组重大事项时,必须要召开村民大会形成会议决定,并经村民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本案中,原告以村民小组名义起诉,但未提供召开小组村民大会、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的证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原告不具有本案的主体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对于原告的起诉,本院依法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民小组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本院予以退还。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东平,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11032904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

  • 上岭圩村民小组诉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行政许可纠纷案

    简要概述:本案是一宗政府侵占村小组集体土地的纠纷,以下是案情概要。

    事情发展脉络:

    1997年8月4日,甲方吴川市大山江镇上岭圩村民委员会(即本案原告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民小组)与乙方大山江镇岭圩中学(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签订了名为《有关岭圩中学改建为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用地协议书》,约定:一、甲方将“琴罗头岭”(即岭圩中学)土地,无偿提供给乙方做教育用地,该地不得作它用。二、乙方作一次性补偿上岭圩村所种的树木损失费肆仟元正........六、本协议一式五份,上岭圩一份,岭圩管理区一份,大山江镇政府一份,镇教办一份,学校自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结尾处,甲方有“吴川市大山江镇上岭圩村民委员会”盖章,乙方有“吴川县大山江镇岭圩初级中学”盖章,证明人处有“吴川县大山江镇岭圩管理区办事处”盖章。

    岭圩中学停止办学,土地闲置,直至2007年村小组收回土地,租给龙土贵作塑料加工场使用,并收取每年1000元租金。

    2016年4月,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看中涉案地块,故向政府提交申请建设吴川市特殊学校新校区的报告。

    期间,村民小组村民见到涉案地块开始施工,就自发阻止施工,因为涉案土地属于小组所有,小组未见农用地转用手续和政府征地手续,也未征得小组同意,特殊学校就破土建设。在维权过程中,多位村民被政府刑事拘留,经过多轮协商,村民小组以停止阻扰为条件,政府才同意放人。后来,村小组委托本所律师介入,本所律师通过信息公开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吴建城函【2017】485号关于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函。了解到,政府部门已经给特殊学校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经过分析公开信息材料,发现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和证据严重违法,其回复中证明其用地批准,用地手续的文件:

    获此信息后,村小组已经确定政府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故此将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告上了法院:

    本案于2017年12月1日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归纳 焦点有三:

    一、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与本案是否有利害关系;

    二、原告诉请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

    三、关于被告所作出的涉案许可证是否合法。

    被告主张:涉案土地属于吴川市政府所有,是国有建设用地,其理由如下:

    1、岭圩中学属于公办学校,一直使用该土地,所以土地属于吴川市政府所有;

    2、当时不具备法律登记条件,所以一直以来没有办理征收、征用等法律手续,但是实际上已经收归国有;

    原告律师提出如下庭审代理意见:

    一、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与本案是否有利害关系。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1997年8月4日,甲方吴川市大山江镇上岭圩村民委员会(即本案原告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民小组)与乙方大山江镇岭圩中学(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签订了名为《有关岭圩中学改建为大山江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用地协议书》,约定:一、甲方将“琴罗头岭”(即岭圩中学)土地,无偿提供给乙方做教育用地,该地不得作它用。二、乙方作一次性补偿上岭圩村所种的树木损失费肆仟元正........六、本协议一式五份,上岭圩一份,岭圩管理区一份,大山江镇政府一份,镇教办一份,学校自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结尾处,甲方有“吴川市大山江镇上岭圩村民委员会”盖章,乙方有“吴川县大山江镇岭圩初级中学”盖章,证明人处有“吴川县大山江镇岭圩管理区办事处”盖章。此协议证明了,原告上岭圩村民小组是原岭圩中学校址所在地的所有权人,庭审中,被告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涉案土地系上述协议中的土地。

    可见,本案涉案土地系原告所有,被告在原告土地上许可第三人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施工,依法侵害了原告的土地所有权等权益。因此,原告是涉案土地有利害关系的适格主体。

    二、原告诉请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

    原告认为,涉案土地属于原告所有,第三人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原告没有同意的情形下就开始施工,原告一直认为第三人是没有获得政府批文许可的违建行为,为了了解事实,原告向被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是否给第三人颁发了施工许可证,被告通过快递的形式向原告送达了吴建城函【2017】485号关于吴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函,原告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该复函,从而了解到被告在2016年12月30日已经为第三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合同工期为:2016-08-10至2017-05-10。直至涉诉期间,该工程仍然在施工建设当中。

    可见,原告知道被告作出施工许可行为是在2017年9月18日,法院是在2017年10月13日立案,原告的诉请依法在诉讼时效内。

    庭审过程中查明了,涉案土地系原告林地租给岭圩中学办学使用,后原告收回土地出租给龙土贵作塑料加工场使用,并依法收取租金。之后,无关第三人向政府申请涉案用地进行建设,被告在审查不实的情况下,在没有相关农用地转用手续、没有征收土地手续的情形下,仅凭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本案土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内容不真实的证明认为该地属于“吴川市政府所有”、属于“教育建设用地”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

    被告庭审中没有提交涉案土地依法属于“吴川市政府所有”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其主张岭圩中学一直使用土地的事实就证明了该地是属于“吴川市政府所有”,这种主张不符合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原告举证岭圩中学的原址土地来源于原告的林地,并提供了相关协议、林权证、居委会证明、收租收据予以证明。可见,原告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岭圩中学的使用权也是来源于原告的所有权。庭审中,被告亦承认,对于涉案土地没有经过任何征收、征用、划拨等手续,认为当时不具备法律条件,不需要经过法定征收、征用程序,就已经是收归国有了,之后也无需补办相关手续。关于这种说法更是离谱,本案中租借关系是原告和上岭圩中学,跟吴川市政府没有半毛钱关系,压根就没有政府什么事。被告在用地手续如此不完备的情况下做出施工许可的行政行为,依法属于滥用职权。

    综上所述,原告属于涉案土地所有权人,第三人在没有获得用地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划拨),没有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形下,被告为其办理施工许可,实属严重的违法行政许可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应将相关材料作为滥用职权的依据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向被告等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法庭庭审宣布:

    12月15日宣判。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本案中,该涉案土地,在2004年12月6日的确权登记中,没有将涉案土地登记为小组土地,该土地目前没有登记信息。

    所以,这个也是被告“有话说的原因”。当然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况且原告村小组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

    1、如果法院,以土地确权是前置程序为由驳回,那么对原告也是不利,因为土地权属纠纷属于吴川市政府和村小组,把确权交给政府,那么显然是不公平的裁决。

    2.该宗土地主体建设已经基本完工,法院可能以涉及公共利益为由,不撤销该行政许可行为,而是作确认违法。庭审过程中,被告提供了如下照片,证明建设已经完工,已经既成事实(财政拨款1600万):

    欢迎大家留言,预测可能的判决结果。

  • 上岭圩诉吴川市住房和建设局(第五集,二审终裁)

    一审法院罔顾事实,千万百计找借口,审“原告”资格,现在二审已经充分说明,原告具备原告资格并且有利害关系,而且指明,被告在未经确权登记的前提下作出行政许可。

    这个事实认定,已经表明了二审的态度:

    1、一审不能再审原告的资格问题了,他是有利害关系的;

    2、一审必须审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不能回避;

    3、一审不能在以原告“未确权”而驳回原告,法律上只需要原告有“利害关系”,并无要求先要确定原告是所有权人;

    4、“未确权”登记,被告就作出行政行为,已经确定了被告是违法行政。

    所以,从法律上讲,二审裁决已经告知一审该如何审理判决,被告必须败诉。

    本文作者为管东平,属于原创。

  • 吴川塘缀新机场建设推进会召开,确保机场建设工作更好更快推进

    昨日上午,湛江市在吴川塘缀镇召开新机场建设推进会,听取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快项目推进步伐。市委书记魏宏广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加大力度,确保新机场建设工作更好更快推进。市领导王中丙、曹兴、赵志辉、刘耀辉、钟胜保,广东民航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韩波,市直相关部门和吴川市负责人参加会议。

    湛江新机场场址(合山场址)位于吴川市塘缀镇。项目已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和民航发展专项规划,计划今年10月动工,2019年底建成。机场建设内容包括:近期拟按4C标准建设一条长2800米、宽45米跑道和平行滑行道,及5.8万平方米航站楼、国际候机楼和相关运行配套的保障设施,满足2025年的旅客吞吐量420万人次,其中国际旅客20万人次,站坪机位为30个,估算总投资43亿元。远期规划按4E标准建设两条3200米跑道。

    会上,市发改局、吴川市、湛江机场迁建现场指挥部汇报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据悉,项目正加快预可研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审批,启动项目初勘与测量,提前开展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征迁工作。另外,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也予以积极回应。

    魏宏广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湛江机场迁建项目,进一步明确了“今年10月全面动工、2019年底建成使用”的时间节点,并对该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吴川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该项目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要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加大力度,围绕机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介入和服务,加快审批支撑性文件;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要求,吴川市、各职能部门和塘缀镇等要把机场迁建项目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征迁工作中,正确处理“新与旧”、“拆与建”的关系,摸清想法、统一做法,政策宣讲上要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动态管理,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于机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手续问题,各部门要想项目之所想,急项目之所急,全力配合好推进工作,确保项目10月全面动工。

  • 开庭审理申请书(上岭圩村民小组诉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民小组

    住所地: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

    负责人:欧宏福

    代理人:欧永健,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902302767

    管东平,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5800003750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二审开庭审理。

    事实和理由:

    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上岭圩村民小组诉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粤0891行初262号一案,一审法官对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不清,甚至滥用职权,故意作出与事实相悖的认定,其次,一审法官故意玩弄程序,在一审裁定中,一方面从实体上认定“无利害关系”;一方面从程序上以缺少“民主议定程序”驳回起诉。 表面上看,是从程序上驳回,其实质上在实体上已经认定,故如果申请人再次重新立案,必将被一审法院以一事不再理驳回,其用心良苦令常人咋舌。普通人一不小心就会落入一审圈套。

    对于具体的案件事实,申请人已经在上诉状中详细阐述,更有一审代理词作为依据。

    由于一审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给申请人下了套,申请人只能寄希望二审,二审有可能基于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一审裁定而发回一审法院或者改判,故特申请依法开庭审理,查明事实,还申请人以公道。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岭圩社区

    上岭圩村民小组

    年月日

  • 省卫计委莅临吴川调研督导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右三)在振文镇卫生院规划中的新址了解情况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林 宁编辑/金 臻 棱 枫)9月7日,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率委医政处、妇幼处、基层处、办公室、强基办相关负责同志,莅吴川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振文镇卫生院、兰石镇卫生院、塘缀镇第二卫生院、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缀镇东岸村卫生站等,调研督导该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及公卫工作开展有关工作等,督导组对该市工作给予肯定,认为该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手笔,无论是县级医院搬迁、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还是村卫生站建设,都正在热火朝天建设中,并且建设理念超前,为今后方便群众就医打下了基础。湛江市卫计局副局长陈耀伟、陈炜飞,吴川市市长全可文、副市长陈冰湖、市卫计局局长肖亚帝等领导陪同调研督导。

    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在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有关情况。

    上午8时多,督导组一行先到振文镇卫生院规划迁建的新址现场。该卫生院按省要求将升级改造为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将整体搬迁到振文镇梅塘公路旁。该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2.3亿元,规划占地面积31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面积37300平方米,计划提供499张开放床位。项目将于今年9月27日动工。刘冠贤在新址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认真察看有关图纸,认为医院新址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并为医院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随后,督导组来到了塘缀镇第二卫生院,列为今年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该院门诊住院楼于今年2月动工,该门诊住院楼高4层、建筑面积3584..78平方米、造价772万元。刘冠贤走进工地现场,察看工程进展情况,并不时向该院领导询问有关情况,了解项目建造过程中遇到困难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在塘缀镇第二卫生院新建门诊综合楼了解情况

    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吴川市今年要完成56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督导组一行赶到塘缀镇东岸村委会今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的东岸村卫生站,看到卫生站窗明几净,村医热心为村民治病,甚为高兴。刘冠贤对村医吴文海赞扬说,卫生站建设得较为漂亮,为村民服务周到。刘冠贤还特地看望毕业于卫生学校并在现场的吴文海儿子,鼓励他子承父志,与父亲一样日夜守护村民健康。刘冠贤还要求卫计部门要加强村卫生站人才培养,使村卫生站人才队伍后继有人。

    当天雨不停地下着,督导组冒雨来到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与吴川市妇幼保健院(吴川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后,成为吴川市妇幼保健院分院,投入150万元建造了一间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中医馆,并聘请了湛江市知名医生前来坐诊。刘冠贤先了解该中心“一体化”后的门诊量、专家下沉等情况,当了解到“一体化”后门诊量比过去有很大的提高,刘冠贤很高兴,要求湛江和吴川市要抓好“样板”,以在今后的医联体建设借鉴推广。刘冠贤还在该中心中医馆了解人才建设等情况,赞扬该中心中西医结合,想方设法为村民解除疾病。要求该中心要转变观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到县级医院专家服务。督导组在雨中还来到吴川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划搬迁的新址。新址位于海滨街道塘尾社区大路坡段(市区西南面、325国道旁),项目总投资4.9亿元,拟建成三甲医院规模,总建筑面积达80000平方米,目前有关工作正在开展中。刘冠贤要求该中心要抓紧时间,认真推进工作的开展。

    中午12时多,督导组赶到了兰石镇卫生院。该院去年7月投入160万元动工建造了一幢拟作为中医馆新楼。在中医馆新楼施工现场,刘冠贤鼓励该院把中医馆建设好,为群众提供更好中医药服务。

    吴川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是该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头戏”,搬迁项目位于海滨街道滨海路(市区东南面),总投资10.8亿元,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规划用地160亩,设置床位1500张,总建筑面积167636平方米。下午3时多,督导组冒雨来到该新址,认真听取院长王琪有关况医院搬迁规划建设等情况。刘冠贤要求该院要有大算盘,眼光要望得远,要有超前发展意识。随后,督导组又来到吴川市中医院将要迁建的新址。新址位于市区北面梅化路与滨江路交接处南侧,项目总投资3亿元,按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建设,用地面积25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5320平方米。刘冠贤要求该院要抓紧推进有关工作,早日动工建设。

    座谈会会场。

    在随后召开的湛江市卫计局领导班子,各县(市、区)卫计局局长和吴川市有关领导、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湛江市卫计局副局长陈耀伟、吴川市市长全可文分别汇报湛江和吴川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吴川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特别是县镇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吴川市在“一体化”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和抓好“样板”。

    刘冠贤指出,看到吴川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热火朝天的场面,非常高兴。湛江和吴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前所未有力度抓好县、镇、村医疗机构建设,决心很大,行动迅速,希望吴川市抓紧时间,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力争早日出成效,为群众提供更好医疗卫生服务。他还对吴川市公卫工作提出6方面工作意见:一是当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二是资金配套要到位;三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要结合;四是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五是要发挥村医作用;六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吴川市长全可文表示,吴川市将按照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倒排时间节点,攻坚克难,加快搬迁工作进程,确保三家县级医院和振文镇卫生院如期动工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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