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5%,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50%; 3、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5%,单位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50%; 4、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5、个人请求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单位请求减缓的,除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理由外,同时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填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6、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的通知书之后,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费用; 7、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或者有其他经济收入后补缴所缓缴的各项费用。 减缓后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 发明专利申请官费原价3450元包含: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2500元。 减缓85%之后需要560元,包含:申请费:135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375元。 减缓70%之后需要1070元,包含:申请费:270元,文件印刷费:50元,实质审查费:75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