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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网站设计头条

  • 对生态治理精准监管 大数据让内蒙古天蓝地绿水清

    “上午8时,呼和浩特市AQI指数:39,空气质量类别:优;包头市AQI指数:63,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10),空气质量类别:良……”

    这是6月28日8时,自治区环保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成果展示平台(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所展示的实时环境监测数据,这些数据翔实地在内蒙古环保厅官方网站发布。

    自治区环保厅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成果展示平台,只不过是内蒙古运用大数据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一个缩影。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的屏障,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在这里全面铺开,其也是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省区之一。近年来,内蒙古运用大数据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正在使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内蒙古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也是内蒙古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于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承诺。

    大数据让生态环境实现精准监管

    朵朵白云,碧水蓝天,美丽的草原,勾勒出了内蒙古最美的印象。

    为了呵护好这最美的印象,内蒙古运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在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源监管和环境执法等领域就可以对全区生态治理实现精准监管,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我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实现天蓝、水清、空气清新的“美丽内蒙古”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目前,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已建成“环保部——自治区——盟市——旗县——企业”的五级环保专网,按照“内整外联”原则,内部已形成包括以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源监管和环境执法为重点的9大类129项数据资源,外联方面与国土资源、气象、住建、经信委、工商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搭建起多级融合、统一互联的网络平台体系。

    其实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就是通过解决数据“在一起”的问题,实现数据汇聚;通过解决系统“在一起”的问题,实现业务协同;通过促进服务“在一起”的机制,提升惠民能力。

    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获评为首届数字中国年度最佳实践,有效提升了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服务保障民生水平。

    其实大数据的运用,不仅让内蒙古生态环境实现精准监管和科学决策的同时,还实现了草原生态的修复,并助力了能源等领域的节能减排。

     大数据助力生态修复和节能减排

    大数据如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大脑”,让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变得更智慧。其植入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中,就可恢复草原植被,修复草原生态。其在能源等领域中,就可以使这些领域在节能减排方面效果明显,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支撑。

    5月26日到5月2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蒙草生态大数据平台荣获工信部“2017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优秀案例”的百家大数据优秀案例,这也成为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蒙草大数据平台首席数据官王保林表示,目前,蒙草大数据平台整合了农、林、牧、草多部门数据,结合蒙草独有的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3S等技术,与实地监测手段,整理收集指定区域“水、土、气、人、草、畜”等生态系统相关数据、建立指标分析模型,从而精准指导生态修复实践、科学指导产业发展决策、优化引导农牧民生产生活,用“大数据”实现“大生态”“大产业”“大民生”的互通互联。

    除了草原生态修复,内蒙古成功运用大数据,实现了能源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在这当中蒙能集团就是个典型的案例,其依靠大数据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发展创新,建成了全区首家能源云大数据平台,推动企业观念更新和提质增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助力。

    在蒙能集团“能源云”大数据平台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然资源分布情况、相关原料市场价格、蒙能集团所属企业分布情况以及发电量、用煤量、新能源、企业经营指标、职工构成和创新成果等数据实时显示在大屏幕上。这在自治区能源行业独此一家,而这些数据也已经实现了实时、同步传输。

    大数据为生态环保建设保驾护航

    大数据正在成为内蒙古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应用场景。这场景当中,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而多个大数据项目的建设,正在成为绿色和生态的“千斤顶”,为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保驾护航。

    这当中就包括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其中覆盖锡林郭勒盟“五旗一市”,总装机规模253.5万千瓦,共建设7个微电网集群,其中二连浩特市集群装机规模42万千瓦及配套储能3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同样,和林格尔新区移动绿色数据中心采取冬夏两种制冷模式,每年可节约用电1亿度。同时,数据中心通过有效利用余热资源,实现冬季采暖供水和生活用水的自给自足,每个采暖季节,可节约200余万元的采暖费用。这些项目和中心的建设,正在改善着内蒙古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着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中蒙俄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该平台将纳入国家“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撑和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生态建设,共同搭建向北开放,辐射东北亚、中亚、欧洲区域的合作平台,以促进区域间各国环保政策对话、环保技术与产业交流、人员交流与合作,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加强与周边国家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环保合作基地,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进一步推进国家“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内蒙古晨报记者张昊文  张冰洁)

  • 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到呼和浩特市调研交流信息化建设工作

    7月14日下午,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局长包玉梅一行来呼和浩特市调研交流信息化建设工作,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中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考察组参观了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证工作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纪检谈话室、司法局综合业务大楼、视频会议室和“首府司法行政工作展”,实地感受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在监控指挥中心,考察组一行实地观摩了呼和浩特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果演示。信息化应用操作员演示了各项业务软件的运行,包括司法行政掌上通移动办公平台的使用、利用4G无线执法记录仪对社区矫正进行扁平化指挥、与旗县区司法所指挥中心进行互联互通和实时监控戒毒场所等,丰富的业务功能展示赢得了考察组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随后,考察组观看了呼和浩特司法行政工作纪实片《司法行政就在你身边》,欣赏了干警原创歌曲《使命》。双方就新形势下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思路和工作心得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王中钢副局长代表局党组对二连浩特市司法局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此次考察交流,能为两地更好地开展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在日后的工作中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推动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此次考察学习,加强了互动交流,推动两地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 大动作!内蒙古这些城市未来这么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9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等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标准化、智慧化、法治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聚焦短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健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优化管理流程和手段,科学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撑,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高效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实施范围  设区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县级城市包括: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扎兰屯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霍林郭勒市、锡林浩特市、丰镇市、阿拉善左旗。三.重点任务(一)提升市容管理水平。1.着力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及公共水域、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制定指导性标准和导则。重点加大对城市道路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沿街绿化、建筑立面设计和色彩调控、招牌广告、景观灯光等功能载体的管理,突出街区特点、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力求协调美观,避免过度装饰和高耗能污染,着力提升街区内涵、底蕴,打造美丽街区。落实精致、精品、精细管理要求,加强对城市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管控,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品质。2.加强城市景观亮化管控。科学设计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推动夜景照明回归基本属性,规范街面楼体亮化,突出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简约含蓄,杜绝过度亮化、僵化模仿、刻意张扬,严格管理户外广告大屏,避免光污染,提高城市亮化品位。到2020年,基本形成简约适用的城市景观亮化格局。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强对城区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的备案和技术把关。既要见缝插绿,更要拆墙透绿,实现公共绿化与庭院绿化的有机融合,加快构建“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绿地生态系统。结合城市“双修”,充分利用废弃地进行公园绿地的建设,实现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林荫道和林荫停车场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品位。突破瓶颈,做好节点绿化,新建改造一批具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等功能和地方文化特色的街心花园(街头游园)。加强绿化管护,严格实行“绿线”制度,坚持依法治绿、科技兴绿、建管并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4.着力开展“六乱”专项治理。按照取缔、疏导、规范三种途径,开展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乱扔垃圾等“六乱”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占道洗车、广告张贴的管理,遏制新增聚集点。加强临时管控点和疏导点的规范管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季节性市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加大对城市亭棚的治理,做到审批合规、设置规范,集中开展占道亭棚综合治理。到2020年,城市“六乱”治理明显好转,基本实现占道经营亭棚入场入室,消除违规设置亭棚现象。(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1.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水平。健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加大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优化操作工艺、规范作业流程,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到2020年,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和乌海城市建成区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其它地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吸尘、冲洗作业,到2020年,道路整洁优良率保持在90%。2.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煤堆、料堆存储,裸露土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城市建成区的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全面实施围挡全封闭,场区内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全面实施硬化、绿化,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全部冲洗并密闭运行,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到2020年,实现施工区域标准围挡、裸露物料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采取喷淋抑尘作业6项扬尘防治措施百分百落实。3.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经济适用、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绿色环保、标准规范”的原则,城市主要景区、公园、重要活动场所、商业聚集区、人群流动密集的主要路段、河道或公共水域沿线,应当建设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城市其他建成区应当建设三类以上公共厕所。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对外开放一批”的思路,尽快打造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管理试点,稳步推进。到2020年,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厕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公共厕所管理长效机制和日常维护制度。(三)推进老旧小区和老旧城区提质升级。1.加强“居改非”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改非”场所,遏制“居改非”新增蔓延势头。到2020年,基本消除利用“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总体实现有序可控。2.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不断改善居住环境,重点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加大实施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改造力度;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对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评估,多措并举推动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3.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向“互联网+”、“智慧社区”等新理念新业态转型升级,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处及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规范化达标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员工的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0%以上。4.保护老旧城区历史风貌。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和保护利用,强化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建立覆盖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加强城市特色风貌的研究和运用,把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元素和基因融入城市的规划、建筑、雕塑中,延续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到2020年,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名录库,完成历史建筑挂牌建档。(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政府管控、市场引导,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进净菜入城等措施,有效解决城市垃圾填埋量逐年增加的问题。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探索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到2020年,完成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区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各盟市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垃圾处理新技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高效对接,降低“邻避”效应。开展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3.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房屋全装修,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建筑企业就地利用建筑垃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合理设置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到2020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50%和10%左右。设市城市基本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4.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问题和区域。制定排查和整治方案,通过地毯式排查,一处一策治理,建立台账管理、全流程清单制以及整治后管护等措施。2019年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2020年,全面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五)加大供排水和防汛治理力度。1.加强城市节水和供水安全管理。大力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运用行政和价格手段加大对高耗水行业的管控力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水,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园林绿化必须优先使用中水,再生水能保障的地区,园林绿化等非生活用水,不得使用地下水。加大城市水源地保护力度,严厉整治水源地违法建设,加大对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实施城市水质提升工程,加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储水箱涵及管网安全管理。到2020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2.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考核评价,针对部分污水处理厂“三率”低的情况,加快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加大污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快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严控增量、消除存量。延伸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到2020年,实现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率”基本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级城市不低于8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3.推进城市水系统治理。全面建立健全河长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开展河道水域环境整治,清理河道垃圾,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物,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系统治理,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恢复河湖水系自我净化能力和生态修复能力,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加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标准,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公共水域消除劣V类水体。4.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现有排水防涝泵站,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定期进行排水设施检查,开展城市积水点排查改造,提高低洼地区和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等城区内涝高风险区域的排水标准,完善城区排水防涝管理制度。开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改造,提高排水能力。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和企事业单位混接现象。5.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积极践行海绵城市理念,编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海绵城市标准体系,提升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渗水蓄水功能,充分利用城市山体、河湖、湿地涵养水源,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到2020年,具备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六)加强市政交通组织管理。1.科学优化城市路网。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搭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科学设置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加大支路、街坊道路改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对拥堵路段、街坊社区进行微循环改造,打通一批“断头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8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6.5%,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2.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各类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管理,调整完善公交线网,逐步增加公交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推进公交、轨道交通线网综合规划,在住宅小区、商业设施与地铁、公交、出租车站点相互临近处建设遮阳挡雨的行人通道,实现“最后一公里”无缝衔接,大幅缩短出行距离和时间,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公交出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网络公交查询系统。推进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和执法管理,提高公交通行效率,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及充电桩建设,促进机场、铁路、公路客运站点与公共交通以及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到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中心城区骨干路线高峰时段最小运行间隔达到10分钟以内,城市市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20万-100万人口的达到20%以上。3.进一步畅通慢行系统。积极建设城市慢行系统,杜绝拓宽机动车道挤占慢行道现象,保障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提倡主干路采取“三块板”“四块板”断面,新建主干路应设立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和残障人员通道,保障慢行交通安全。完善步行道、残障人员通道、自行车道,恢复和打通城市慢行系统,因地制宜地建设慢行路网。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支持互联网自行车规范运营,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广主、次干路设置林荫道,消除“无树路”,提升慢行交通舒适度,到2020年,城市独立自行车道、人行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林荫路占比达70%以上。4.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建设和运用。根据城市布局、常住人口分布、交通出行特点等,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设施。积极推进智慧交通,逐步实施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调峰监管,推进多相位信号灯设置,优化信号灯配时,建立分时段、分路段多种配时模式,推广联网联控交通信号系统,完善绿波带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功能,实现交通信号灯配时“分秒必争”。提高道路交叉口土地利用效率,采取局部拓宽、“机非”共用、车道压缩等方式设置独立导向车道,实现道路交叉口用地“寸土必争”。到2020年,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信号灯设置合理,基本缓解路口交通拥堵现象。5.改善静态停车管理。加强停车管理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加强静态交通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停车位要求,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配套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合作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广场等,采取非破坏性地开发建设地下人防工程,有序推进社会参与建设停车设施。加强停车管理,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利用现有非机动车道,科学施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加大违法停车的治理力度,逐步消除违法停车现象。6.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细化公共交通、交通设施、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制、整改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落实,推进属地责任落实。强化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和智能化水平,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环境。7.加强出租汽车监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顽症治理,逐步规范网约车发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重点区域非法经营情况基本可控。不断优化出租汽车服务,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市场需求,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设置。推进出租汽车一体化多功能车载应用和升级。(七)加强管线和地下空间管理。1.加强各类生命线安全管理。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使用效率和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供排水、供热、供气、供电、供油、通讯网络等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加大对存在隐患管网的排查改造力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全面启动架空线路整治,分阶段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推进市政道路“多杆合一”专项治理,整治废弃线杆,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超期运行、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故障频发的地下老旧管网的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工作,切实建设好城市“里子”,基本消除城市重点区域架空线和“城市蜘蛛网”。2.加强桥梁隧道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加快开展桥梁隧道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严格实施超限管控,强化商业和公共建筑地下空间、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轨道交通站点等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落实地下空间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程序妥善处置废弃人防工程,消除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及出入口桥梁遂道的隐患治理。3.加强市政道路监管。按照统筹、系统、协同的建设理念,合理确定建设时序,统筹规范占道挖掘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新建、改扩建道路和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减少过度围挡、超期围挡,避免重复建设、反复开挖对城市运行的干扰和资源浪费。规范临时占道施工,尽可能选择夜间施工,限时完工,减少干扰城市交通和扬尘污染。(八)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1.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和月报销账制度。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防共治和综合治理,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的治理任务,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2.开展无违法建设达标创建活动。以城市建成区街道(社区)为单位,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试点示范、评比表彰等活动,动员全体市民和法人组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到2020年,无违法建设先进街道(社区)的创建完成率达到90%以上。(九)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1.加强基层建设。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着力推动管理、执法和服务力量下沉,激发基层活力,利用基层了解实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和发挥资源、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的优势,聚焦任务、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社会动员,激发社会活力,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建和谐城市的良好局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2.创新社会治理。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遵循治理规律,增强社会共谋、共建、共治能力。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居委会、网格员的问题发现上报、监督作用,强化各级职能部门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动员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合力,开创共治善治新局面。3.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以城市常住人口为依据,科学布局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引导人口向城市新区转移,提倡产城融合,逐步解决公共服务资源供需不平衡,减少人口潮汐流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场所布局,构建以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社区与市、区服务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4.深化城市文明创建。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提升市民素养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居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道德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树立崇法守法思想。5.强化城市公共安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治安、消防、交通、建设、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和学校周边以及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管理,围绕人、物、房、点、路、网等关键要素,应用先进信息和科技手段,有效应对城市运行风险,提高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能力水平。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不同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明确细化相关规定,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1.制定或修订市容环卫景观绿化管理和服务标准。重点围绕市容市貌、夜景亮化、光污染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扬尘控制、垃圾分类、户外门店招商广告等方面编制管理和服务标准,提高城市市容标准化水平。2.制定或修订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标准。重点围绕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公用设施运行维护、机动车停放等内容,编制相关管理和服务标准,提升住宅小区安保、保洁、养绿、维修、秩序等方面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宜居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3.制定或修订城市水务管理和服务标准。重点围绕河道和公共水域环境整治、水源地保护、居民供水服务、节约用水、供排水设施管理、防汛信息等内容,编制相关标准,提升城市水务规范化水平。4.制定或修订交通管理和服务标准。围绕市政道路设施养护、桥涵设施使用、公共客运服务、公交站点设置、客货运输安全、停车泊位施划、车辆停放秩序、智慧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编制相关标准,提高交通运行服务管理水平。5.制定或修订地下空间管理标准。围绕地下消防设施、人防设施、商业网点、地下管廊管线、轨道交通站点等方面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编制相关标准,着力提升地下空间规范化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6.制定或修订智慧化管理标准。围绕城市网格化管理、智慧化、综合平台建设等编制相关标准。7.制定或修订城市执法服务标准。围绕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要求,编制城市执法服务标准,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十一)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1.加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设和完善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河道水域、绿化园林、市容环境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督五位一体,推进基础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城市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明确信息管理标准、内容和责任,制定信息资源共享规程和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管理源头治理能力建设,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详实、互联共享。2.推进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深化城市管理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汇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推进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公园绿地、供排水、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数据采集和分析,提升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高效智能交通设施建设,构建面向综合交通的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道路出行信息采集网络,汇聚整合行业基础数据、监管数据、营运数据,加强源头采集、整体管控,实现城市交通智能化。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城市河道、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完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和服务维修信息共享。建设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指挥监管平台和案件协作联动信息化平台,实现相关部门间的业务数据共享,统一业务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查、网上考核等。3.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引导各类客户端建设,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12319”城建服务热线,逐步实现与“110”报警等电话的对接,与其他相关行业管理、执法信息系统相联通,形成涵盖城市管理各领域、各层级的综合性信息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架构,横向对接和整合行业专业基础数据库、视频监控等系统,纵向推进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全覆盖建设,拓展管理内容,完善指挥督查、考核评价和数据分析等系统功能。(十二)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1.健全完善法制保障。按照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市容环卫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逐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建立相关规章和政策定期评估机制,增强规章的实效性、针对性。2.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执法和行业执法协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管理标准化、执法规范化,树立法律权威,强化依法治理。四.实施步骤(一)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9月—10月)。各盟市结合实际,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制定本盟市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20年10月)。各地区、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聚焦城市管理服务短板和市民需求,认真梳理盘点,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分批次编制完善行业或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精准施策、精细管理、逐项推进,逐步打通城市管理中的堵点、痛点。通过“美丽街区”、“无违建小区”、“服务标兵”、“智慧城管”等项载体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看到城市管理发生的实实在在变化,持续推动三年,基本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架构,城市管理运行明显规范,每座城市精细化管理都有亮点并取得实效。(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自治区对各盟市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规范城市管理协调监督机制,固化有效管控措施,基本实现城市精细管理常态化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自治区本级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厅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制定配套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推进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稳步实施。(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持。自治区将建设自治区级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并加大对各盟市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整合力度,指导各地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组织专业机构分行业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建立适合当地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培训班,加大基层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避免大拆大建、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法律允许、企业能够承担、有微利实现的公共服务事业或项目,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企业经营,政府加强监管。在垃圾分类、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积极鼓励以小区、社区、单位自治自管,建立政府、企业、居民按比例分担共谋共建共治的良性机制。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自治区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四)加大检查考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各盟市的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民意调查和检查考评,进行排名通报。强化宣传表彰,适时推出先进典型,加强交流借鉴,以先进带动后进。对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刘玉涵

    校对:包小婷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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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魔兽争霸:当年官方所设计的连招有哪些?酒火二连最为经典!

    在魔兽争霸3的官方比赛地图中,技能的数量是非常多的,每个英雄都有四个技能,而绝大部分单位也都有一两个,甚至两三个技能,只有极少数的单位没有技能,所以这一个游戏设计下来,其技能真的是让设计师绞尽脑汁,首先要做到技能尽可能不重样,就算是类别一样,也要在细则上有些不同;其次则是要保证技能和使用者风格一致,不会出现太“唐突”的技能,所以这样下来,一个单位自身的技能设计关联性其实不太强,但是当你将他们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很有趣,但是我们熟知的NC二连、WC二连其实并非官方连招,都算是玩家自己想出来的,那么游戏中官方所设计的连招都是什么呢?

    首先,第一个极具关联性的连招,就是熊猫酒仙的“酒火二连”了,熊猫酒仙的1技能是喷火,范围大伤害高,不过现版本已经被砍了,而第二个技能则是醉酒云雾,让敌人的身上被酒浸湿,从而降低其移动速度,同时在攻击时有几率miss,但是这两个技能若是配合起来,先用酒,再用火的话,就会让对方的身体被引燃,这个设计非常的“真实”了,所以这也是暴雪最“官方”的连招设计,如果你不这样使用连招,那么就无法让技能的效果达到最好,但有时候为了省蓝,还是会直接吐火,不过在满蓝刚开战的时候,还是一套酒火二连为妙!

    其次,则是不死族的生产尸体组合技能了,坟场的尸体可以直接生产,绞肉车的生产尸体需要科技提升,但这个技能却为不死族的很多技能做了铺垫,所以绞肉车的生产尸体和很多单位都具有连招效应,比如大名鼎鼎的骷髅海,虽然现在根本见不到了,但这也就是暴雪所设定的一个关联技能,其次,憎恶和食尸鬼的吞食尸体,也和这个生产尸体有所呼应,最后还有死亡骑士的大招,不过死亡骑士的大招基本到六不学,毕竟其他技能太好用,但现在也不是没有学的必要,毕竟现在绞肉车的生产尸体,生产的是蜘蛛的尸体,所以效果好了不少!

    第三个官方连招则是血魔法师的虚无连招了,当然,这里指的并不是血法的虚无体系,以血法的虚无,所延伸的战术真的有不少,比如对付不死族的虚无双T,虚无锤,还有狮鹫配虚无的玩法,但是光血法本身,暴雪就对其下了不少心思,虚无可以有效地减少敌人的移动速度,并且增加受到的魔法伤害,所以就可以让烈焰风暴更容易释放,其次还可以让对手减速,无法快速逃离你的抽蓝,最后则是火凤凰的攻击类型也是魔法伤害,所以也可以攻击虚无状态下的敌人,所以血法的四个技能关联性也是很强的,不过其灵魂还是虚无这个技能!

    这些连招虽然是官方连招,但是你不一定每次都会用到,比如血法,在战场上更多的价值是为了给首发的MK回蓝,而熊猫也说了,有时候省蓝还是不扔酒的,而不死族虽然在历史上很需要尸体,但是实战中没有尸体也不是没法玩,所以这些连招也都是设计师有趣的脑洞,所以到了最后,真正最出名的还是NC二连、变羊接疾风步、虚无锤等,不过这些也就是将一些有伤害或是有控制的技能放在了一起,虽然其关联性不强,但是实用有效才是硬道理啊!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 (2017—2020年)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

    (2017—2020年)

    2017年12月28日

    前言

    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据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动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内蒙古发展战略定位、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关键时期。加快大数据发展,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对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深入贯彻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政府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规划期为2017-2020年。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产业生态正在形成。同时,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十三五”时期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大数据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国际、省际干线光缆加快建设,中蒙俄国际光缆和呼和浩特至北京的4条直通光缆相继建成,鄂尔多斯至北京的两条双路由光缆通道即将完工,乌兰察布至北京光缆传输系统工程第二路由开工建设,设立了呼和浩特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宽带内蒙古”工程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建设,截至2016年底,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1166万个,全区光缆总长度58万公里,4G基站数达到4.39万个。云计算数据中心初具规模,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90万台,居全国首位。

    信息化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政务云中心已部署57个部门400多个信息系统,走在全国前列。建成了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50M及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到80.3%,居全国第四位。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2700万,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223.6亿元。两化融合效果日益显现,28户企业进入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建成了稀土、煤炭、聚氯乙烯、葵花籽、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包头市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网络协同制造平台等。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成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网络经济和行业信息化深入发展,沉淀了大量的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大数据行业应用不断深化。公安、卫计、环保、扶贫、社保、工商、质监、统计、社会信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能源云、乳业大数据平台、稀土交易大数据平台、牧区全产业链溯源数据平台和煤炭、药材、草业等一批大数据应用系统,各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逐渐开展,大数据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效应开始显现。

    大数据产业体系逐渐形成。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等一批大数据园区加快建设,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浪潮、苹果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产业集聚效应开始显现。电子信息产业稳步发展,初步形成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门类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2016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收入27.96亿元。

    二、发展形势

    当前,以大数据驱动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快速演进,世界各国都把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在前沿技术研发、数据开放共享、隐私安全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前瞻性布局,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大数据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天地一体信息网络、物联网、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量子信息、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蓬勃发展,大数据应用加速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产业生态逐渐形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正在凸显。

    我国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发展。党中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各部委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在国家大数据战略驱动下,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研发、创新应用等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省市纷纷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促进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新形势下,我区大数据发展具有独特优势,面临重大机遇。从战略层面看,我区获批国家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承担着国家在推动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等方面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发展大数据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从比较优势看,我区承东启西,外联俄蒙,内联“三北”,靠近京津,气候条件适宜、地质环境稳定、能源保障有力,具有发展大数据得天独厚的优势。从内生动力看,当前我区正在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为大数据应用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同时也应看到,我区在大数据发展方面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目前全国八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仅我区没有建设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省际出口带宽规模偏小,数据传输时延长、丢包率高等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大数据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创新能力薄弱,大数据相关人才严重短缺。三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不高,信息孤岛、数据碎片化问题突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程度低。四是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存在应用领域不广泛、应用程度不深等问题,对实体经济支撑作用不强。五是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大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及相关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六是保障支撑体系比较薄弱,数据资源管理、开放共享、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尚不完善,大数据产业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政策红利尚未充分释放。七是大数据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各界对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前瞻性把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综合研判,我区大数据发展显现出政策红利叠加释放、后劲动能大幅增强、潜力优势加速转化的阶段性特征,内外部环境较为有利,总体上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增强紧迫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机遇,着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绿色集约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基地;着力统筹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及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治理体系;着力加强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大数据产业高地;着力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在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活力。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引导,营造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

    创新发展、突出特色。瞄准大数据发展技术前沿领域,注重应用技术研发,汇聚多方资源,强化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层次,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突出资源禀赋优势,聚焦特色优势,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大数据产业。

    巩固基础、强化应用。以需求为导向,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提升大数据发展支撑和辐射能力。以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各个行业领域的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制度、保障安全。建立健全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增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监管,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与规范利用。

    (三)发展定位

    ——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

    建设以和林格尔新区为核心、东中西合理布局的绿色数据中心基地。全面开放我区数据中心服务空间,面向全国、国家部委和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服务,着力将内蒙古打造成为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

    ——丝绸之路数据港

    发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以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国际口岸为重点,集成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及跨境商务企业、物流等配套企业数据,着力打造丝绸之路数据服务中心和技术合作、经贸合作、投融资、生态环保、人文交流等大数据平台,将内蒙古打造成为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要枢纽。

    ——数据政府先试区

    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宏观决策、市场监管、政务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数据政府先试区。

    ——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区

    鼓励大数据企业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优势特色产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聚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素、催生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区。

    ——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

    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大数据企业,聚集产业、人才、应用优势资源,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努力在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高端位置形成竞争优势,引领区域大数据产业集约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技术先进、共享开放、应用广泛、产业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

    基础设施全面升级。骨干网络、宽带接入、无线及移动通信网络等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数据中心技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2018年底前新增固定宽带接入覆盖能力240万户;出区互联网总带宽超过5000Gbps(吉比特每秒)。到2020年,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9000Gbps,争取建成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区域性国际互联网数据业务出入口,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300万台,平均电能使用效率(PUE)值达到1.4以下。

    开放共享基本实现。2018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2020年底前全区95%政务信息系统迁移到政务云平台并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成大数据开放平台与数据流通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中规定开放的数据全部开放。

    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应用全面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深入广泛应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建成一批大数据产业融合示范工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体系繁荣发展。大数据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培育一批本地大数据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核心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和生态体系。

    数据安全保障有力。大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满足大数据发展战略需求。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健全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大数据发展空间布局

    统筹布局大数据发展,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特色,避免同质竞争,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优化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空间布局。大型以上数据中心(3000个标准机架以上)主要布局在和林格尔新区、赤峰云计算产业园、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和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其它盟市根据需求适度建设中小型数据中心(3000个标准机架以下),原则上各旗县不新建数据中心,形成以和林格尔新区为中心,东中西合理布局的绿色数据中心体系。

    统筹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核心区,培育集聚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数据中心、应用平台、增值服务、配套端产品等大数据全产业链,创建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区、赤峰云计算产业园、锡林郭勒大数据产业园、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巴彦淖尔大数据产业园、乌海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形成“一核多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区域协作的大数据产业园区。

    完善大数据应用空间布局。紧密结合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深化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发展农牧业大数据,支持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发展工业大数据,支持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发展能源大数据,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推动自治区全域旅游和跨境旅游大数据应用。加快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二)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

    以应用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基础技术研究,突出应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支撑大数据发展的技术产品体系。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研发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可视化和安全等关键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大规模异构数据融合、集群资源调度、分布式文件系统、流计算、图计算、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区块链等基础技术研究。结合行业应用,重点研发大数据建模、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结合相关产业发展,重点研发面向大数据的新型计算、存储、传感、通信等芯片、器件和装备技术。加快研发新型服务器、存储设备、智能终端等硬件产品和商业智能、数据可视化、自然语言处理等软件产品。

    加强云计算应用技术产品研发。加强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云网融合、容器、微服务、云平台运行监控以及云安全保障等云计算应用技术研发。支持数据仓库、数据管理平台等传统软件向云计算架构迁移的技术研究。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模式融合创新,促进海量数据存储、大规模分布式计算和智能数据分析等公共云计算服务发展。

    (三)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国家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求,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为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重要基础设施保障。

    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坚持集中布局、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原则,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与东中部省市合作,结合市场需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引进建设数据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大型数据中心资源,整合改造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避免资源和空间的浪费。依托大型数据中心基地,支持建设大规模超级计算中心。推动整机柜服务器、规模化数据中心、绿色智能服务器等新型IT设备在数据中心中的应用。推进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在数据中心建设中的应用,推进智能化能源管理、热场管理、余热利用、水循环利用等技术在数据中心运营中的应用。提升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在数据中心供电中所占的比例。全区大型数据中心平均PUE值达到1.4以下。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进一步完善全区互联网骨干网,形成以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为一级节点的多路由、多平面网络结构。支持呼和浩特申报增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区域性国际互联网数据业务出入口,提升区内、省际、国际出口网络带宽和流量衔接能力,改善网间安全性能和通信质量,构成对数据中心布局的有力支撑。完善城市和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加快扩容互联网出口带宽。加快4G基站等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TD-LTE和LTE-FDD融合发展,开展5G商用试点示范。到2020年底,实现骨干网与全国重要城市直接联通,光缆通达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遥感、通信广播和导航定位三大卫星系统,支持建设卫星接收地面设施、数据中心、共性应用支撑、共享网络等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自治区大容量、多层次、高动态的天地一体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草原森林防火、自然资源普查、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管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产、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等领域应用。

    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面向万物互联需求,加快建设泛在、绿色、安全、低成本的物联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及物联网应用需求,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网络基础设施,支撑智能制造发展。支持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实现全区主要城市NB-IoT全覆盖。加快部署电网、油气管道、城市管网、交通设施、农牧业设施等物联网感知设备,形成监测、维护、计费等智能应用。积极推进车联网发展。

    (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应用

    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创新应用,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运用大数据促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依托自治区政务数据统一共享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库整合共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和比对、清洗系统,有效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加强政企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与共享,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2017年底前,完成自治区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向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汇聚;2018年底前,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数据在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汇聚;2020年底前,自治区级部门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全覆盖。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坚持“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完善政务数据开放管理制度,逐步完成从“白名单”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数据查询检索、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安全脱敏等功能,实现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主动开放数据。确保开放数据的机器可读性和鲜活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创新政务大数据应用。加快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强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形成深度应用、上下联动、政企协同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为政务大数据应用开发提供“一站式”支撑环境。按照宏观调控科学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商事服务便捷化、民生服务普惠化、安全保障高效化的要求,依托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重点推动政务服务、宏观经济、农牧业、工业、能源、健康、教育、信用、水利、精准脱贫、智慧交通、智慧旅游、平安北疆、绿色北疆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党建、机构编制、国土资源、国资监管、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电子商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法律服务、就业、住房、税务、科技、文化、气象、消防、森林防火等领域大数据应用。

    (五)加快培育大数据核心产业

    立足发展基础,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发展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数据流通等核心产业,培育特色大数据核心产业集群。

    发展数据采集服务。培育专业化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社交网络等平台,面向行业领域需求,采集经济、社会、市场、舆情、电商、社交等数据。普及应用传感器等数据采集终端,提高数据采集效率、质量和鲜活度。支持围绕农牧业生产、城市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交通运输等应用场景,开展线下数据采集。

    培育数据存储处理产业。结合我区数据存储的重大需求,加快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软件、高并发实时数据存储等产业发展。支持弹性分布式计算、数据存储等基础数据处理云服务发展。发挥数据中心优势,面向国家部委、大型互联网企业等开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业务。

    培育数据分析产业。引进培育数据清洗、脱敏、建模、分析挖掘、可视化、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企业。推进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等新型数据挖掘技术研发,加强在农牧业、工业、能源、服务业等领域的数据应用服务开发和推广。打造可视化工具产品,研发可视化解决方案,提供展示效果佳的数据可视化产品和服务。面向特定行业共性需求,推进大数据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推动数据资源流通。构建大数据流通平台,广泛聚集大数据提供者、开发者、使用者和投资者,为开发者提供统一的数据检索和开发环境,为使用者提供丰富的数据产品和数据应用,形成大数据流通、开发、使用的完整产业链和生态链。支持数据确权、价值评估、质量管理、责任保险、数据金融等服务业态发展。建立流通规则和数据资产登记、估值的制度体系。

    (六)深化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应用

    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应用,形成数据驱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

    推动大数据与农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农牧业生产管理、产品追溯和市场销售中的应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种植、畜牧、兽医、草原、市场、饲料、疫控、农机、渔业等行业相关数据的采集、监测与分析。建立自治区农牧业大数据共享平台,实施农牧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牧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提高农牧业生产管理、指挥调度能力,推动农牧业生产智能化。建立质量追溯、执法监管、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利用农牧业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的数据,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实现追溯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强化农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支持,开展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电子拍卖、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等数据的监测分析,加强农畜产品加工数据采集体系建设,促进农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

    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强工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和应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汇聚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提升产品、装备、企业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打通各个环节数据链条,推动大数据在重点工业领域各环节应用。利用大数据精准感知用户需求,促进基于数据和知识的创新设计和研发;通过大数据监控优化作业流程,强化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集成运用人力、财务、生产制造、采购等关键经营环节的数据,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大数据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中的创新应用。

    利用大数据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协同设计和协同制造。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定制,推动发展顾客对工厂(C2M)等制造模式。利用大数据加快发展制造即服务模式,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推动大数据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智慧运行大数据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鼓励煤、油、气开采、加工及利用全链条智能化改造,实现化石能源绿色、清洁和高效生产。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建设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相融合的智能化用能调控体系,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快速响应与精确控制。鼓励开展面向能源终端用户的用能大数据信息服务,对用能行为进行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实现远程、友好、互动的智能用能控制。建设自治区能源大数据平台,实现能源生产、传输、消费等相关市场主体数据的集成、共享与应用。

    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强大数据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农牧业生产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大数据在旅游、商贸流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中的应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大力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用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创新与稳定发展。

    开展多方数据融合业态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数据孤岛,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试点。加强多方安全计算、数据匿名化、区块链等数据融合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设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平台,汇聚电信、能源、金融、农牧业等行业数据资源,培育一批跨界融合应用企业,探索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大力发展大数据相关产业

    紧紧抓住全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转移契机,围绕大数据核心业态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大力培育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相关产业。

    积极打造优势高端电子制造产业。突出数据中心集聚优势,大力发展面向数据中心的定制化服务器、高密度存储设备、整机柜服务器、可信服务器、模块化数据中心装备,以及绿色数据中心制冷、配电等相关设备研发与制造,发展数据中心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相关产业。支持智能电视、智能手机、智能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化终端产品生产,促进智能终端与大数据云服务一体化发展。以整机制造业为牵引,大力发展相关配套电子元器件产业,推进芯片、片式元器件、高频频率器件、混合集成电路和新型印刷电路板以及电子级高纯硅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推动发展智能化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加快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蒙古文编辑、识别、翻译等智能软件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以大数据服务能力为依托,积极发展面向各个行业的智能化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重点围绕农牧业、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引进研发相关的智能化软件平台,大力发展行业化应用软件。依托云计算数据中心基地,积极拓展区内外服务外包业态。

    (八)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

    准确把握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态势,构建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发,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经济,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

    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产品研发。支持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决策等理论研究,支持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关键技术、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自主无人控制等基础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人工智能基础技术,重点研发面向农牧业、工业、物流、金融、旅游、健康医疗、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结合数据中心基地建设,研发面向人工智能计算需求的CPU、GPU等异构资源池技术,开发云化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相关产品。积极研发生产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等产品。

    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制造业、农牧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迫切民生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服务。鼓励优势民口科研力量参与国防领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推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嵌入国防创新领域,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格局。

    (九)完善大数据发展支撑体系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促进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加快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繁荣大数据生态。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大数据知名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本地大数据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型大数据企业发展。支持重点企业整合利用国内外资源,加快大数据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和专业型大数据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加快服务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生态链各环节企业加强合作,构建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快大数据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助推创新创业。鼓励资源丰富、技术先进的大数据领先企业建设大数据平台,开放平台数据、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大型企业依托互联网“双创”平台,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扶持大数据创新开发团队,打造大数据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支持建立大数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组织开展算法大赛、应用创新大赛、众包众筹等活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加快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人力资源、市场推广、评估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宣传展示、应用推广、行业咨询、投融资、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测试认证平台,开展大数据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规模质量等方面的测试测评、认证评估等服务。

    (十)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把网络安全作为大数据发展的重要前提,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大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检查、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网络安全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大数据平台及服务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发展创新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审慎监管,保护创新,探索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措施。

    提升大数据安全技术支撑能力。采用安全可信技术、产品和服务,提升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和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设自治区网络安全信息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平台,综合运用多源数据,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感知、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篡改、防泄露、防窃取、防病毒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监测和预警通报,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五、重大工程

    (一)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

    科研能力建设工程。引进国内外大数据科研机构。支持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设立大数据科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共同建设一批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支持大数据相关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自治区设立分中心。

    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工程。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等共性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突破绿色节能数据中心、大规模数据仓库、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多元数据融合、机器学习、区块链、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与大数据条件下隐私保护等应用关键技术。

    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以应用为导向,支持大数据技术和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特色应用技术和产品,形成一批面向各行业的成熟大数据解决方案。

    (二)大数据基础设施升级工程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中国电信内蒙古信息园、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中国联通西北云计算基地、华为乌兰察布数据中心、苹果乌兰察布数据中心、云泰互联鄂尔多斯国际绿色信息港等绿色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积极申请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引进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和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在我区投资建设数据运营中心和备份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企事业单位将我区作为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存储和灾备基地。对接国际国内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构建自治区绿色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到2020年底,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300万台。

    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围绕呼和浩特骨干直联点建设,加快建设与主要省市间省际直达链路,推动出区带宽扩容,提升基础网络地位。推进“宽带内蒙古”、“宽带乡村”工程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新增700万户固定互联网覆盖能力,重点打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宽带无线城市群”,中等以上城市逐步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在新建信息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扩大4G网络覆盖范围和深度,新建通信网络4G基站5万个,启动开展5G商用试点示范。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设升级,推动内容分发网络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融合发展。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面向卫星遥感系统,建设遥感卫星接收站网、数据中心、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共享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面向卫星通信广播系统,建设测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校场等基础设施。面向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建设北斗连续运行基准站、北斗位置数据中心和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

    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布局物联网智能化感知设施,推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的规模部署与集成应用。积极对接国家物联网发展计划,大力推进以NB-IoT为代表的基础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物联网基础连接能力。推进电力、供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积极接入国家级物联网标识管理系统,重点支持物联网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研发物联网大数据流计算、实时内存计算等分布式基础软件平台,强化基于物联网的数据基础能力建设。

    (三)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程。依托电子政务内外网,分别建设自治区、盟市两级电子政务内外网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重点领域信息政府部门共享,通过共享网站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数据标准,优化共享查询方式。到2017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盟市统一接入自治区统一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外网),通过全区统一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

    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工程。建设自治区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网站,以可机读数据集、API服务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实现可开放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到2020年底前完成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牧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政府数据部分向社会开放。

    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主题信息数据库,建成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用信息、文化信息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全民健康、社保、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数据库。加强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主题信息数据库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

    (四)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

    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按照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服务要求,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加强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形成深度应用、上下联动、政企协同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为政务大数据应用开发提供“一站式”支撑环境。基于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开发大数据公共软件工具,提供数据公共服务,搭建大数据创新创业平台。

    政务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加快建设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平台,逐步推进标准化审批,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共享与互通。推进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实现核心政务办公业务普遍协同,政务服务和政务办公标准化、网络化。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平台。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和政务办公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运行。2020年底前,政务服务实现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区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自治区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宏观经济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财政、贸易、工商、金融、税收、价格、消费、投资、进出口、节能减排等数据资源,建设经济运行调查、宏观经济统计分析、经济指标趋势走向等专题数据库,建立全区层面的基于大数据的宏观决策系统,实现对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主题分析、景气预警、实时监测、精准评估、预测模拟。

    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基于全区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监督执法管理、血液管理、卫生应急管理、卫生教育培训、公立医院综合管理、药品供应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居民健康卡等应用。建立和完善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全区各种优质医疗资源,开展预约挂号、远程影像、心电监测、病理诊断等服务,并逐步扩展到患者就医体验评价、检查检验报告查询、电子病历查询、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等便民惠民服务。

    教育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建设覆盖全区、协同服务、全网互通的自治区教育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优化贯通入学人口、学籍档案等数据,实现全区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科研信息的共建共享。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最新成果,在师生成长监测分析系统、智能评测、智能阅卷、虚拟教育等方面开展应用。

    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公民和法人的生产经营、流通、金融、税务、交通、电子商务等数据,构建纵向向上对接国家、向下联通盟市及部分旗县、横向覆盖全区各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建成信用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区社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全覆盖。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依托信用大数据平台深化大数据模型与算法在征信领域的研究,开展征信服务、信用评级等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基础电信运营商等积极开展大数据征信服务。

    水利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建设水利大数据平台,利用水文、气象、国土、环保、应急办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开展水资源精细管理与评估、水环境监测监管、水生态管理信息服务、水旱灾害监测预测预警、河长制管理等创新应用,为实现“保障防洪安全、优化配置水资源、维护河湖健康、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等目标提供大数据支撑服务。加强政企合作,在水资源实时监测、水资源动态管理、水资源交易、水利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

    精准脱贫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大数据采集、对比和识别信息,建立覆盖全区、真实有效、动态联动的“村、户、人”贫困基础信息库。利用人口、扶贫、财政、社保、民政、住建、卫生、教育、农牧业、残联等数据资源,建成具备扶贫对象电子档案实时动态管理、扶贫方案设计、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扶贫绩效评价等功能的大数据扶贫平台,实现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匹配、精准帮扶与精准管控。支持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院所从扶贫对象、扶贫主体、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角度进行扶贫数据分析,加大支持脱贫攻坚力度。

    智慧交通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公路、水路、民航、铁路、轨道、邮政、通信、气象、人口、土地等数据资源,建成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系统。支持交通部门、道路、轨道等运输企业与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开展公共交通管理、大数据交通规划决策、公共出行信息服务、交通运输信息综合分析等交通大数据应用。

    智慧旅游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旅游、交通、气象、公安等部门涉旅数据及互联网、电信运营商数据,对游客数量、结构特征、兴趣爱好、消费习惯进行分析,洞察旅游市场状况,为游客出行提供参考,为高效服务、精准营销提供科学依据,为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提供决策支持,全力推动全域旅游战略落地。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VR、AR等新兴技术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建设全区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旅游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管理平台、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智慧旅游营销平台、智慧旅游体验平台等应用系统。

    平安北疆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利用公安、司法、安监、信访、网信、边防等领域数据资源,建设“平安北疆”大数据平台,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领域的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妥善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数据支撑能力。完成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全区公共安全时空大数据平台。

    绿色北疆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综合利用环保、国土、林业、农牧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数据,建设“绿色北疆”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大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监控全覆盖。开发环境治理、生态预警、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基于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环境应急大数据等应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将大数据作为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五)大数据及相关产业培育工程

    大数据核心产业链培育工程。加快建设一批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数据流通等项目,构建较为完善、面向应用的大数据核心产业链。建设自治区大数据流通平台,创新大数据流通模式,促进数据资源合规流通和价值释放。

    大数据相关产业培育工程。引进一批数据中心设备生产、智能化终端产品生产、配套电子元器件生产等领域的高端电子制造项目,建设一批面向各个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项目。培育一批系统运维服务、IT服务管理、信息安全服务、软件运营服务、呼叫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建设呼和浩特、赤峰、乌兰察布等服务外包基地。

    (六)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

    大数据与农牧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围绕乳、肉、羊绒、马铃薯、蔬菜、粮油等特色优势行业,建设一批农牧业大数据平台,整合生产、经营、销售等生态链企业相关数据,提高农牧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建设内蒙古草原大数据平台、内蒙古马铃薯大数据平台、呼和浩特草原生态大数据平台、呼和浩特乳业大数据平台、呼和浩特“互联网+”马铃薯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包头中药材产业链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鄂尔多斯羊绒大数据特色产业交易中心、巴彦淖尔农畜产品生产输出管理大数据平台等示范项目。

    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围绕新型化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特色优势行业,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平台,整合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销售、售后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数据,推进传统工业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转型。依托包头国家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试点城市,完善内蒙古网络协同制造云平台,实施“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行动计划。

    大数据与能源行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整合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数据资源,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开展能源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智慧能源网建设管理、能源监测预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大数据应用。建设蒙能集团“能源云”、包头市能源管控中心、内蒙古工业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天华电力需求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等示范项目。

    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在旅游、健康、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国际贸易、文化体育、居家养老等服务业领域建设一批行业大数据平台。利用行业大数据开展品牌创建、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等服务,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不断拓展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开展金融大数据存储、挖掘、应用服务。建设内蒙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示范项目。

    多方数据融合创新示范工程。开展电信、互联网、金融、健康、交通等领域多方数据融合应用试点,建设一批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跨界融合应用型大数据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多方数据融合场景下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七)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工程

    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发工程。以和林格尔新区为重点,建设3-5个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应用创新中心,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成果转化。支持高等院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10个左右人工智能众创空间,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

    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围绕智能经济发展和智慧社会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培育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开辟改善民生的新途径。

    (八)“丝绸之路”数据港建设工程

    数据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开放数据中心资源,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数据承载、存储、清洗、翻译等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领先的数据中心运营商和服务商。

    技术合作平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大数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共同推动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经贸合作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内蒙古优势特色产品对外输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集成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国税、商务、口岸、外汇管理等部门及跨境商务、物流、金融等企业的数据资源,建设经贸大数据服务平台,为跨境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结汇和退税等服务。通过贸易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更好地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投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投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投融资信息,对接线上线下资源,为招商引资和企业“走出去”提供征信、咨询、投资、融资等服务,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融资合作。

    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快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汇聚共享空间地理、自然资源、环境质量等数据资源,开展环境监测、生态治理、草原森林防火、应对气候变化等服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生态环保合作提供信息支撑,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人文交流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积极推动大数据在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建设文化、旅游、健康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助力“丝绸之路”人文交流。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重大战略需要的蒙古语文服务数字资源库。

    (九)大数据发展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大数据企业培育工程。完善政策体系,着力营造服务环境优、要素成本低的良好氛围,加快引进和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的企业类型和企业目录。到2020年底,引进和培育100家国内领先大数据企业。

    大数据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鼓励资源丰富、技术先进的大数据领先企业建设大数据平台,开放平台数据、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大型企业依托互联网“双创”平台,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扶持大数据创新开发团队,打造大数据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支持建立大数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依托平台打造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汇集扶持政策和科技资源,发布创新创业信息,为初创企业和创新团队提供技术、资金、人才等服务。

    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扶持一批面向大数据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产权交易、人才服务、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提供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法律咨询、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检验检测认证、创业辅导等服务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十)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

    大数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程。采用先进安防技术,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系统,增强数据中心、云平台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实时监控能力。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实现关键部门的关键设备安全可靠。

    数据资源安全防护工程。建立大数据资源安全评估体系,重点做好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等。在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环节中,部署安全密钥等数据安全技术手段,加强云平台虚拟机安全技术、虚拟化网络安全技术等大数据安全支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网络安全态势预警建设工程。建设自治区网络安全信息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平台,实现风险报告、情报共享、研判处置为一体的网络安全态势动态感知,进行大数据挖掘分析,准确掌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及时发现和修补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间的网络风险信息共享,实现对网络安全的态势觉察、跟踪、预测和预警。部署基于业务流和数据流的异常行为感知技术,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态势感知。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大数据发展管理机制,制订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实。组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公司、大数据应用研究院、大数据流通中心,成立自治区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大数据产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立考核机制,将大数据发展建设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建立大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析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

    加强政策、监管、法律的统筹协调,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出台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形成完善的大数据发展制度体系。

    (三)建立相关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自治区政务数据标准体系,制定政务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类、质量、安全管理及流通等关键共性标准。推动各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做好自治区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配套衔接工作。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动态更新机制,对政务数据资源实行清单管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标准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大数据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

    (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扶持目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中心开放、资源开发应用、企业落地鼓励、企业运营扶持、科技研发支持、企业融资扶持、人才引进培育等政策落到实处。设立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共信息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业融合示范等项目建设。鼓励利用现有资金,支持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数据应用示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安全产品研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大数据相关创新成果,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推动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鼓励设立大数据股权基金、债权基金、夹层基金等,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五)加快人才培养引进

    加快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建设。支持区内高校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开展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培育数据分析师、数据咨询师等专门人才。鼓励区内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中兴、浪潮等知名大数据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建设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建立大数据培训和实习基地。加强大数据管理干部培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大数据发展管理能力。依托“草原英才”工程和大数据项目,采取刚性、柔性等多种方式,引进大数据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支持设立大数据院士工作站,引进院士工作团队。

    (六)推进国际国内合作

    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利用京蒙对口帮扶及环渤海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对接京津冀地区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加强与周边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合作,实现基础设施、产业、人才、应用等优势互补。积极与其它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沟通对接,促进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大数据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项目合作。鼓励区内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大数据交流活动及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增强相关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大数据服务能力向东北亚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辐射能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七)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通过举办大数据博览会、大数据高峰论坛、大数据商业模式大赛等活动扩大影响力。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举办数字丝绸之路国际高峰论坛等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广东、上海、陕西等地的大数据招商活动,通过北京科博会、广交会、西洽会、西博会、中蒙博览会、大数据产业峰会等活动着力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有实力的大数据企业。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政策和环境。

  • 英雄联盟:LOL设计师说佐伊或迎来二连砍,狮子狗Q技能回调推迟!

    在英雄联盟设计师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今日设计师Meddler终于分享了他们最近的动态,由于本次英雄联盟内容篇幅比较长因此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总结出要点。

    8.1版本

    虽然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8.1版本的整体改动与放假前测试服中的改动不会有太大变化,接下来我们即便会调整也只会是对Bug的修复,小范围的技术调整等。

    其中我们在接下来可能会加入到8.1版本中的新内容有:

    一些有较大影响的Bug的修复。

    有可能会削弱佐伊。

    有可能会加强琴女。

    降低一些通过行窃预兆符文获得的道具的售价。

    8.2版本

    8.2版本的改动才刚刚开始,因此还有很多做出调整的可能性,所以下述的一些提到的改动不一定会最终上线,所涉及的条目也可能不完整。

    行窃预兆:减少优秀的使用者和不合适的使用者在使用这个符文时两者表现之间的差距。

    法力流系带:削弱。

    打野装备附魔符能回声:加强。

    评估圣物之盾在非辅助英雄身上的作用是否过强。

    可能会削弱的英雄:薇恩、伊泽瑞尔、奥恩、卡兹克、玛尔扎哈、佐伊、布里茨。

    可能会加强的英雄:努努、维克托。

    关于雷恩加尔的Q技能回调

    我们在之前提到了会将狮子狗的Q技能回调为加强普攻的技能,不过具体的时间还没有确定,这之中依然有很多需要去测试的东西。所以这个回调改动不会在8.2版本中上线,但应该会在今年早期的某个版本中登场。

  • 小心!沙尘暴蓝色预警来了 北京等多地有扬沙天气

    另据中央气象台网站4日发布消息,中央气象台5月4日06时发布沙尘暴蓝色预警:预计4日08时至5日08时,新疆南疆盆地、内蒙古中西部、甘肃中西部、宁夏、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河北北部、北京、吉林西部和黑龙江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扬沙或浮尘天气,其中内蒙古中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沙尘暴,局地强沙尘暴。

    资料图。2017年5月1日下午15时,内蒙古二连浩特市遭遇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平均风速11.7/秒,极大风速19.7/秒。

  • 二连市发改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

    5月23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总结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市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市纪检派驻二组组长樊海川到会指导。

    会上党组书记、主任张春环同志主要从强化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派驻组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总结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情况,并就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基础;四搞好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五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六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考核,形成有效预防机制全委党员干部要绷紧自律之弦。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坚持把改进干部职工作风作为我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做到坚决杜绝各类违纪现象的再发生;二是强化“四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机关整体效能;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对照6个重点环节41种问题情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市纪检派驻二组组长樊海川指出,市发改委党组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有力,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增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和工作纪律;三是强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肃性,认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追究责任的4种情形。

  • 二连浩特市大力推进跨境区建设工程、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等PPP项目

    7月28、31日,二连浩特市政府召开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工程、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PPP项目。

    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乌拉主持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和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线工程PPP项目,市领导贾伟东、郭元顺、朝格、鲍培育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在推进各项目时,要加强政策研究,对接好相关政策,处理好项目批复和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注重规划引领,为寻求项目合作和争取政策资金提供依据;要规范项目运作,防范市场风险,重视项目管理运营,确保投资回报和社会效益。\

    3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乌拉继续主持召开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通过了《关于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事宜》的议题,听取了该项目实施方案核心内容的汇报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市领导杨金瑞、郭元顺、朝格、鲍培育、萨仁其木格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该项目是一项惠及人民和城市发展的好项目,在推进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我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规划、认真研究,不要影响市民正常用水。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树立全局意识,狠抓基础建设;下一步要认真评估风险,依法依规,全力有序推进PPP项目再上新台阶。

  • 「招考」全是好单位大单位!内蒙古急需紧缺人才1617人,快看看职位表~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工作改革创新,大力集聚高层次人才到内蒙古创新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2017年全区人才工作部署,广泛征集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

    有很多单位在招聘: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水质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马铃薯繁育中心、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内蒙古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党校、包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内蒙古电力(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呼伦贝尔日报社、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通辽市蒙医研究所、通辽职业学院、通辽城投集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亿利内蒙古库布其沙漠技术研究院、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安监局、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满洲里市教育局、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好多单位。

    《目录》涵盖了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区直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以及部分盟市事业单位和企业,包括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技术等995个岗位共计1617人,均为各地区、各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对引进人才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接洽。

    《目录》的发布,搭建了内蒙古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接平台,提升了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下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内蒙古日报》同时发布公告。

    岗位信息查询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http://nmg.gov)

    北疆先锋网(http://nmgdj.gov)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nm12333)

    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

    内蒙古人才网 (http://nmgrc)

    职位表请“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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