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
律所 其它
公司介绍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是2000年1月28日由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11号写字楼2803室/1603室。
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以“革故鼎新,锐意进取”的昂扬姿态,秉承“行正道、务正业、扬正气”的经营理念,坚持走党建引领下的专业化、团队化科学发展路径,不仅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而且勇于承担各项社会责任,向全社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2005年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公司法律事务特色律师事务所”称号;2006年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吉林省首批破产企业管理人资格”;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获得“长春市综合实力十强律师事务所”称号;2012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长春市先进民营中介机构”,被吉林省司法厅和统战部授予“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2015年荣获吉林省司法厅“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优秀团队”称号;2016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省级“先进党支部”称号;2018年荣获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站称号;2019年荣获“2013—2018年度领军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0年、2021年连续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先进集体”称号。
主任介绍
刘学峰,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目前系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副书记。200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并取得刑法学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访问学者身份公派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从事比较刑法研究2年。2009年—2015年先后在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2015年辞去公职后从事律师工作,2019年被评定为二级律师。2021年6月被中共长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3年5月被中共吉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推为吉林省优秀青年律师。
现为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职副秘书长,第六届长春市律师协会理事、长春市律协重大职务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
现担任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检察学研究会理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吉林省欧美同学会(吉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员,吉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
在省级以上期刊和《吉林律师》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目前是《吉林律师》杂志的特约专栏撰稿人。擅长刑民交叉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在执业中坚持走团队化和专业化路线,坚持沟通为主、对抗为辅的刑事办案理念,并提出“把刑事辩护重心的前移至审查起诉阶段”“以辩护意见影响起诉书”“刑事辩护、专业为王”等观点,办理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客户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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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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